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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自从徐秋白生日后,他每次和简思唯说话都要加上她的名字才能开口。

“思唯,我要出差几天。”

“思唯,家里的植物记得浇水,别忘记喂鱼。”

“思唯,一个人在家注意安全,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诸如此类,简思唯听多了有点耳朵起茧,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他:“为什么天天叫我名字啊?”还净把她当小孩一样。

徐秋白的嘴角微微上扬,顿了一会才回答她:“得来不易的机会,我要好好珍惜。”

没看出来,徐秋白还是个闷骚。

简思唯一瞬间就脸红了,别过脸声音闷闷地说:“好吧。”

至于徐秋白家里怎么突然多了植物和鱼,还得从很久之前说起,在徐秋白生日之前,这些小生命就已经是家里的成员了。

简思唯在徐秋白毫无烟火气、冰冷精致的家里住了几天,也对这个家里的布局比较熟悉后,在某天一大早跟徐秋白碰了个面,就找他要了授权,希望做一个梦想改造家。

“那个,徐先生,我是说,如果我想把家里稍微装饰一下,你会介意吗?”这话问得战战兢兢,很忐忑,一个住客想要改主人的房子,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徐秋白喝咖啡的手顿了顿,随即放下白瓷杯,语气平淡,看不出任何不满地说:“当然可以,简小姐现在也是这里的主人。”

这话说得让人如沐春风,简思唯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但对于徐秋白来说,思量的就更多了:是想要假借装修房子的名义来趁机翻找一些资料吗?还是说想要在他的书房里安装窃听器呢?再者,还有什么他也料想不到的手段?

就像简思唯的出现一样,完全让他措手不及。

徐秋白表示无所谓,他大可以让简思唯试一试,看她到底能搞出什么名堂。

不过最好,不要辜负他的信任。

在得到徐秋白的应允后,简思唯兴致勃勃地准备去花鸟市场和植物市场大展拳脚,她应该会买很多花草树木,郁郁葱葱的,再买点金鱼放在大大的落地窗前游啊游,阳光洒在鱼缸里,蓝色的水波晃荡,绿色的水草舞蹈,一切都是那么的静谧而美好。

这些市场离徐秋白家的距离都比较远,所以简思唯一大早就准备出门了。

简思唯穿了简单的白色背心,外面套了一件同色的衬衫,下装是水蓝色的宽松牛仔裤,脚上踩着明黄色帆布鞋,一整身的穿搭休闲又防晒。

因为现在还是早高峰,所以简思唯决定骑个共享单车过去。

骑着绿色单车的简思唯穿梭在车流中,在众多体型巨大的汽车中显得格外灵敏,像鸟儿一样身姿矫捷。

太阳缓缓从海平面升起,穿透云层洒满大地,清晨的空气开始变得燥热。一碧如洗的蓝天下,偶尔传来阵阵微风,抚平人心的烦躁。

早餐店传来的香味,汽车穿行带起的砂砾,行人口中闲聊的话题,简思唯边看边想这个世界也非常有声有色呢。

简思唯一路骑着共享单车到了植物市场,她将车子归还到固定的停车点,然后打开手机确认自己等下准备买的花木品种。

凑巧的是,何洛泽也刚好在这附近。

周一,人少,植物又多又生机勃勃,很适合拍照,很容易出片。

何洛泽一大清早就到了这来拍照,刚刚拍完千姿百态的植物准备离开,只是出于职业病,看到沿途的美好就忍不住按下快门。

简思唯从街角转弯驶过来的时候,迎面扑来的风把她的衬衫吹得像振翅欲飞的蝴蝶,阳光下半透明的布料在她身侧飞扬着,静谧又美好,她像是一场旧梦将醒时的清晨,干净澄澈。

可她偏偏又是以一种强制的姿态闯入到何洛泽的相机中,一种横冲直撞的美,一下子就慑住了何洛泽的全部神魂。

何洛泽正在拍街边的小花猫,刚想按下快门,简思唯就风风火火地入境了,直接夺得了所有焦点。

何洛泽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按下了快门,记录下了这一刻。

白衣,长发,好风景。

好像整个世界都黯淡了,只有一盏追光打在她的身上。等何洛泽检查完相机里的照片,简思唯已经消失在了下一个路口。

照片上的女孩神情悠闲自在,黑色的长发随意飞舞在身体右侧,莹白润泽的脸仿佛在发光,脸上的每个五官都是最精美的工笔画,像是晨露一样清新凌冽的气质,她抬眼看向他的时候,他仿佛能看到露珠砸到草叶上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光芒在她移开视线的时候又沉寂下去。

当下何洛泽就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他要去认识这个女孩,至少能把刚刚拍好的照片送给她。

上课要迟到的时候,体侧要求跑50米的时候,赶不上末班车的时候,他都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过。

他像是在荒原上不断飞奔的羚羊,是南归时飞跃整个洲际的大雁,是用尽全力地向她狂奔。

心仿佛要从喉咙眼跳出来,但心中的石头反而落了下来。

“你好。”何洛泽努力平复心跳,开口。

简思唯刚刚整理好衣着,下意识地微笑着回答:“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你在我的面前微笑,我的大脑就一片空白了。

简思唯看着何洛泽出神的样子,只好再次开口提醒:“请问你是?”

何洛泽胡乱地拨了拨凌乱的头发,额上的汗水也来不及擦,他回过神来回答:“我是一个摄影爱好者,我刚好在附近拍照,很有缘分,哦不,我的意思是很凑巧,我拍到了一张你的照片。”

终于磕磕绊绊地说完了,希望她别把他当做一个怪人。

“那我可以看看吗?”简思唯有些惊喜,这是不是算街拍啊。

“当然。”何洛泽操作着相机,调出了那张照片。

这时候他就没那么紧张了,因为他对自己的摄影技术还是比较有信心的。

简思唯借着何洛泽的相机欣赏他刚刚拍摄的照片,是一张很干净,很有少年气息的照片,让人联想到有着淡淡肥皂味的白衬衫,树上刚刚成熟的金桔,春天雨滴落在草叶上的芳香。

“我们可以留个联系方式吗?”何洛泽举了下相机,“方便把照片发给你。”

“好啊。”简思唯随口答应了,他的照片确实拍得好看,况且多交几个朋友也不是坏事。

“你是准备去买花吗?”何洛泽看到简思唯把车停在植物市场的门口。

“是啊,我觉得家里有点单调,想买点花草装装点一下。”简思唯坦诚地说。

“我刚好对这个植物市场很熟悉,我可以带你去买。”

简思唯有些不好意思,两人毕竟还只是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虽然何洛泽看着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大帅哥,不像骗子,但这年头什么离谱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啊。

“不用不好意思,我刚好也要进去拍照,顺便带你进去。”何洛泽看出简思唯的犹豫不决了,脸不红心不跳地撒了个小谎。

拍照是真的,要进花鸟市场也是真的,只不过已经提前完成了。只有顺便带你进去是假的。

刚刚拍的素材已经足够了,再进去一次也只是徒劳罢了。

思及植物市场也算大型公开场合,自己也没有再坚持拒绝的道路,简思唯就答应了。

在进入植物市场前,何洛泽煞有其事地问简思唯:“你有什么比较钟爱的植物吗?”

其实也不能完全算撒谎,这个植物市场何洛泽确实经常来,也很熟悉。他是Z市本地人,从小家里就喜欢在这买花草盆景之类的。

“绿萝、天堂鸟、琴叶榕、龟背竹、发财树、散尾葵……”来之前简思唯做了功课,好多种大型绿植都适合放在家里,既能净化空气,又能放松养眼。

绿植大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装饰品了。

“都是很漂亮,很适合放在家里的植物。不过你是第一次养植物吗?”何洛泽的妈妈就特别喜欢怡花弄草,把家里的阳台装饰得像个小花园,一年四季都开着不同的花。

简思唯在以前的世界家里虽然也有绿植,但都是妈妈在照顾。

想到这,简思唯的眸光暗了下来。也不知道自己穿书的这些天,在自己的世界里是什么情形,爸爸妈妈估计急疯了吧。

“是第一次。”

“那我建议你买绿萝、龟背竹和天堂鸟。这三种比较好养活,以后有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问我。”何洛泽凭借着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对大部分常见的植物还是略有了解的。

“你喜欢养花?”很少有男生对花草说得头头是道,简思唯这下对何洛泽的话信了十分。

可能因为何洛泽和大部分老板都混了个脸熟,在他的帮助下,简思唯很轻松地就买完了这些植物,价格也很公道。

看着眼前的植物,一个个青翠欲滴的样子,都在争相展示着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光是看着就觉得心旷神怡,很治愈。

唯一的问题就是,要怎么把这些大型绿植带回家。

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骑着共享单车来的简思唯。

不过这个在Z市赫赫有名,拥有无敌口碑的植物市场,当然有最周到的服务。

他们提供送货上门的服务,只需要提供给他们地址,就可以在当天送到家门口。

这下简思唯就放下了心,火速付款了。刷的徐秋白的卡,一点也不心疼。

刚刚挑选购买的过程中,何洛泽确实在闲暇的时候拍了些照片。只不过对于那些太过熟悉的植物他拍得很随意,敷衍了事。只有当镜头聚焦在简思唯身上时,他才会认真地调整光线和构图,然后按下快门。

“其实我可以帮你带回去,不然你也不好搬进去。”何洛泽主动提议。

“不用不用,我家里有人在。”简思唯摆了摆手拒绝他的好意。

何洛泽以为简思唯说的是家人,也就没有多想。

“那我就放心了。还有什么要买的吗?”

“我还想买几尾金鱼。”

何洛泽又带着简思唯去了隔壁的花鸟市场买好了金鱼,也顺便买了鱼缸。

至此,简思唯的改造计划第一阶段就完成了。

“太感谢你了,还没问你的名字呢。”等到事情都告了一段落,简思唯才发现自己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我叫何洛泽,你也可以叫我Simon,这是我当摄影师的时候用的名字。”

“Simon你好,我叫简思唯。”等等,何、洛、泽?这名字,好熟悉啊。

“你该不会是Z市本地人吧?”

何洛泽很惊讶,“你怎么知道?”

“猜的,猜的。”

何洛泽,何许人也?《娇妻别跑:我是大佬心尖宠》的男二是也。

Z市本地人,阳光开朗大男孩,喜欢摄影和篮球,吃饭不加葱和蒜,总是爱笑又善良。

是每个女主身边都会有的贴心男二,不管男女主爱得多么热烈,他始终都在那里等着女主回头。

何洛泽是女主林筱大学里的学长,跟顾浩辰同一级同一专业的,学的是金融。但是他一点也不喜欢金融,当年学这个全是因为分数高,家里人不想浪费分数就让他报了这个。

现在大四了临近毕业,何洛泽也不想去证券投行找工作,只喜欢在闲暇的时候在全国各地拍摄,偶尔帮人拍拍客片赚点生活费和旅途经费。

坚持摄影的这几年,他也算小有成就,这些年Simon这个名字不断被认为是一匹黑马,是后起之秀中的佼佼者。

何洛泽作为一个名牌大学王牌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后不想从事跟本专业对口的工作,选择四处流浪拍照,做一份不稳定的工作,在旁人眼里是无法理解的。

明明应该是一身正装在写字楼里高谈阔论、指点苍穹的人,却穿着随意的T恤流浪在每条街道,漫步在每片山野。

但是林筱理解他,她不但理解他,她还鼓励他追求梦想,不要在意他人的眼光,哪怕他们的身份是家人。

何洛泽确实像林筱说的那样去做了。

他成功了。

他是一个有灵气的摄影师,后来拍摄的很多作品在国际上斩获了许多大奖,成为了在全世界都赫赫有名的摄影师,可以说是名利双收,成为了许多年轻摄影师的偶像。

但相对的,他和家庭的关系几度恶化到极点,甚至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

因为他孤注一掷地追求梦想,到了一叶障目的地步,对家人的关心寥寥。

他的表姐结婚的时候,他的大西洋深潜拍繁殖季的鱼群;他的爷爷住院的时候,他在非洲大草原拍斑马和雄狮;他的侄子出生的时候,他在喜马拉雅雪山上拍日出。

在这种时候也是林筱帮助他和家里人调和矛盾,化解纠纷。这样几次三番下来,何洛泽就对林筱情根深种了。

对于他而言,林筱像是一个仙女一样,指导他渡苦渡厄,帮助他实现人生理想,是他最重要的人。

这一系列经历下来,不爱上都难。

只不过,为什么她会碰见何洛泽啊?她对鼓励别人一往无前追求梦想没有兴趣。

急匆匆地跟何洛泽道别,林筱就骑上共享单车离开了。

拜托,反派死于话多。跟主角有太多牵扯,不知道是不是坏事,但至少一定不是好事。

天打雷劈的事不可能发生在主角身上,那发生在谁身上?那不得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小啰啰身上吗?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这种小啰啰,简思唯迅速选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以后一定要和这些主角保持距离,明哲保身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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