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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如果我不同意離婚,他是不是就要走法律程序?

我在他心目中真的是無足輕重,我為自己感到悲哀。

三年的真情付出,抵不上人家的一根手指頭。

人家當年拋棄了他,現在回來勾勾手,他就屁顛屁顛的回到人家的身邊。

見我沒再說話,他起身去了客房。

這一晚我們各睡各的,相安無事。

10

早晨起來,那個屋子裡沒有動靜,我收拾利索直接出了門。

他都提出離婚了,我何必還為他做早飯。

我又不是聖母,我也是有脾氣、有個性,活生生的人。

以前之所以委曲求全,那是因為我愛他,覺得只有我付出了,他會慢慢的發現我的好,從而接納我。

現實狠狠的打了我的臉。

現在才覺得一切都是扯淡,在不值得的人身上,何必浪費時間和精力。

他都提出分手了,即使我做再多,在他眼裡只能是卑躬屈膝,何必自討沒趣。

果然,很快就有律師聯繫我,我們約在了學校附近的一間咖啡廳見面。

結婚這三年,我不參與他公司的經營,也不知道具體的是怎麼個狀況。

看到律師拿過來的那一份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部分,我吃了一驚。

除了貨幣資金補償外,還有一塊房產也將轉至我的名下。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覺得虧欠我,想補償我,還是他的公司特別賺錢,讓他出手如此大方。

律師還在徵求我的意見,“溫女士如果覺得不滿意,有什麼意見可以提出來,我們共同商談。”

我衝他搖搖頭,默默的在簽字處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不拿白不拿,這是我應得的,我才不會傻到跟錢過不去。

手頭寬裕一點,才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和生存環境,這是他應該的。

既然已經簽了字,那接下來就準備找房子,收拾行李搬出去。

鍾明誠給我的那套房,我沒打算住,我想把它賣了重新買。

既然離婚,那就斷的乾乾淨淨,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羈絆。

孩子我生我養,與他沒有任何關係了。

我這人是急性子,想到什麼就立馬付諸於行動。

閒暇時間上網聯繫了幾家中介,下午下班就過去看房。

鍾明誠的補償款還沒到位,我手頭的錢不多,所以我打算先租個環境好一點的房子暫時落腳。

我在單位附近找了一套70多平米的公寓,精裝修,可以拎包入住。

簽了合同付了款,我一刻也不想等,立馬打包行李,準備迎接我的新生活。

現在的家裡屬於我的東西不多,不需要的我就留下,只帶了些隨身穿的衣服。

鍾明誠給我買的那些禮品、物件,我一樣也沒帶,看著就鬧心。

即使是這樣,雜七雜八的東西也還裝了一行李箱、兩個大紙箱。

我一個人費勁的將東西搬到樓下,叫了一輛滴滴過來,送我去了新房子。

這個家我是一刻也不想待,承載了太多的記憶,留下來只能是觸景傷情、徒留悲傷。

11

之前說好的那筆補償款很快就到賬,我跟律師約好了去民政局的時間。

這期間,有什麼事情都是律師聯繫我,鍾明誠和我沒再見面。

那天上午,我特意請了假,化了一個淡妝,早早的就打車到了民政局。

鍾明誠是掐著點到的,好像全程都沒怎麼看我,不知是愧疚還是不屑。

我們兩個比較默契,站在那裡排隊,誰也沒搭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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