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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夏明昭抢先出手,占住了先机。

宁远关的两侧都是山,又高又陡。

南北两座城门都建在山与山最狭窄的位置,之所以这样建设,一来,可以节约工程量,二来,防止骑军冲锋。

大家都晓得,骑兵冲锋的冲撞力很恐怖,能够瞬间把面前的障碍物冲得七零八散。

但是,骑兵冲锋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足够长的助跑距离,和足够宽阔的场地。

如果没有助跑距离,速度压根就提不起来,更悲催的是,刚把速度提起来,就一头撞在铁板上。

啧啧,那不叫冲锋,那叫送死!

足够空旷的场地更重要,就好比百米赛跑时必须给每个运动员设置单独跑道。

否则,一个个运动员像小炮弹一样冲出去,就会很容易撞在一起。

马匹也是如此!

真要论起来,马匹更容易撞车,因为马儿不像人一样会跑直线。

所以,当夏明昭打开城门主动出击时,尉迟勇就陷入了被动之中,左右两难。

冲锋?

距离太近了,地方太小了,并排冲锋不足五十匹马,冲上去也是送死。

而且,他带的是轻骑兵。

什么叫轻骑兵?

就是轻装上阵的骑兵,骑手没有着重铠,只穿着轻便的皮甲上阵。

优势是速度快,动作轻便。

缺点也很明显,怕箭雨,怕巷战。

此刻,又有箭雨,又是比巷战才宽一点点的街战,轻骑兵的优势削弱到最低。

可不冲锋吧!

人家自个冲上来了,顶着个黑乎乎的盾牌乌龟壳,从底下伸出一排长戈,割马腿、刺马腹。

如果是人在腿上被割了,肚子上刺个洞,可能还忍不住继续拼杀。

但马特么它不是人啊!

不管是多么优秀的宝马,一旦受痛就会发狂,又蹦又跳,或者乱跑乱撞。

这么一来,马背上的骑士,失去了战力还是好命的。往往大多数都会掉马,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补刀割了喉。

有的则直接死在马蹄子下。

呔!草率了!

尉迟勇有些后悔,不该主动去挑衅这个纤瘦的公主,他就应该离得远远,坐等宁远关被五万大军攻破。

以逸待劳,它不香吗?

干嘛要嘴欠,去惹这个乌龟壳?

这个乌龟壳实在是太欠了,弯刀劈下去,只在盾牌上擦出一条火花,人家继续割马腿、刺马腹。

弓箭射上去,直接被盾牌弹出去老远,人家还在悠哉悠哉割马腿、刺马腹,补刀。

明明己方兵力多得多,尉迟勇却越打越憋屈,他想后撤,可人家又像只蚂蚁一样黏了上来。

更憋屈的是,这场架,打出了泼妇互殴的即视感。

瞅瞅,烟熏石头砸的招数都弄出来了,还有个生儿子没P眼的家伙,往马群里丢了串鞭炮。

艹!

直接把后方的马惊翻了,死伤了数千人!

你咋不直接上手薅头发挠脸呀!

去特么的女奴!

尉迟勇完全改变了主意,他狂怒地嘶吼道:

“儿郎们,杀,杀了那个公主!”

……

人少的劣势是巨大的,宁远关血战从天黑战到天亮,从天亮战到中正午,滚滚狼烟一直未曾停歇。

烽火台示警,从宁远关传到安远城关、西原城关、金水城关、胶州城关、渭阳城关……

每一条笔直的狼烟,都像是在向世人诉说:敌袭、敌丧,边关告急!

相信不要多久,远在三千里之外的帝都也能看到升起的狼烟。

安远城一片狼藉,街道上是昨夜狂欢还没收拾的残局,人们东倒西歪,仍旧在昏睡中无法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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