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午饭,趁着休息的间隙,魏霆均去林子里打猎,回来时手里拎着两只野鸡,一只兔子。
孟泽看见兔子隆起的腹部,随口问道:“这兔子怀孕了,身上没几两肉,怎么把它也抓来了?”
“自己撞上来的,它的左后腿折了,活不了多久。”
孟泽凑过去看了看,确实是这样。
不过,怀孕的兔子可卖不了什么钱,倒不如先养着。兔子繁殖能力强,一般长到四个月就性成熟了,可以交配怀孕,再生小兔子。
想到这里,孟泽指着盛红薯的背篓说,“放这里吧,让它吃点红薯叶,等回去再找个笼子安置它。”
魏霆均一听,问道:“你会养么?”
“差不多吧!”孟泽含糊说道,“应该不难养,兔子胆子小,只要不吓着它,按时给它吃的,就没那么容易死!”
还有一点,孟泽没有说出来,他有空间水,这水有灵气,对人体有滋养作用,对兔子也一样。养殖期间,喂一两次这样的水,就不用担心兔子会得病。
他敢养,是因为他有神器,可别人就不行了。
这时候的人,最重视的是种田,偶尔养七八只鸡,就算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至于养兔子、养羊、养鸭子之类,更是想都不敢想。
这也不怪人们见识狭窄,田里出产的稻谷是全家人的口粮,需要精心侍弄,不然就得挨饿。再说,不是人们不愿意多养鸡鸭之类的动物,而是养多了,一旦发起瘟病来,无药可医,心血全部付诸东流。
以上种种,才使得没有人去想,也没有人敢尝试。毕竟普通的庄稼户底子薄,架不住这样一番折腾。
俩人收拾东西,准备下山。
此番上山,孟泽主要是为了熟悉环境,路上看到不错的山货,他仅是顺手做了标记,并没有把这些东西收起来。毕竟,一边上山一边采山货,然后又背着下山,这也太傻帽了点。
莽山山体巨大,最高峰耸入云霄,足有四五千米,孟泽和魏霆均俩个,从早晨一直走到中午,不过才走了一千多米。
就是这一千多米的山路上,孟泽发现了不少好东西。
最多的,当然是蘑菇,前些天刚下了雨,蘑菇一丛一丛地冒了出来。因为山体落差大,蘑菇的种类很丰富。
看的多了,孟泽也就挑剔起来,除了花菇和牛肝菌类,其他的一律不要。牛肝菌现吃,花菇晒干,方便日后做菜随时取用。而意外得到的鸡枞,用油和着香辛料一起炒,放到罐子里储存,早上吃面条时放几筷子,便是无上的美味。
这世上,吃食少,冬天尤甚,所以要早作准备。
除了蘑菇,第二多的便是各种浆果和野果。有山楂、五味子、猕猴桃、野葡萄、毛栗子等等。浆果汁多皮薄,摘回来也只会压坏,孟泽只能就地品尝。
魏霆均起初还劝他不要乱吃,可一不留神,孟泽就把浆果往嘴里塞,他阻止都来不及。眼见着尝了不下十来种,也没出什么事儿,魏霆均也就无可奈何地放手了。
尝完浆果,孟泽动手摘山楂和毛栗子。毛栗子扎人的很,这项工作自然由魏霆均接手。
等收拾完,背篓已经冒顶了。毛栗子放在最下,铺了树叶之后,上面放山楂,山楂上是各种蘑菇。
“太可惜了,还有好多东西没装上!”孟泽有点遗憾,他标记好的药材一棵都没弄呢。
“这儿少有人来,先放着,下次我替你带回去!”魏霆均安慰道。
孟泽点头,心下却想,等哪天独自上山,这些东西有多少他就能收多少。
俩人携手下山,经过一边松栎林的时候,孟泽一缕清淡的香气。
找了半天,才在一丛野草中发现了正在开花的蕙兰。
“这可是好东西,快,把它挖出来!”
魏霆均蹲下,碰了碰叶片,疑惑地问道:“是兰花么?”
“是!”孟泽高兴地说道,“这是蕙兰,香气浓郁,很难得遇见的。只好好好培育,不愁卖不出好价钱!”
无论是前世还是现在,文人对兰花的喜爱和追捧从未变过,越稀有的兰花,价格越高。孟泽也没想到,居然会遇到这么稀有的兰花。
得意之余,他拍着魏霆均的肩,“你打猎赚的都是辛苦钱,我这才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魏霆均一噎,不会赚钱,被媳妇鄙视了,这可肿么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