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赚钱,是郑如谦给自己找的,不被兄弟们比下去的道路。
方恒叹息道,“人各有所长,我会功夫是因为从小就练,世家如此,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会,还怕你们嫌弃呢。”
许默也幽幽道,“我也只会读点圣贤书,毫无用处,有时候羡慕小四,能够治病救人,能够以此谋生。”
三人说完,姜笙惆怅了。
“我什么都没有,做生意还是二哥陪着,我也不会功夫,不会读书,不会医术。”小姑娘仰头悲嚎,“原来最没用的竟是我自己。”
她说着,还不忘看了长宴一眼,“五哥至少长得好看,我连他都不如。”
长宴,“……”
眼看着姜笙就要嚎啕大哭,温知允怯怯地钻出来,握紧她手,“姜笙,你别担心,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我也会。”郑如谦接口。
“我也是。”方恒不甘示弱。
“当然还有我。”许默含笑,“我们会陪着妹妹的,一直一直。”
“一直一直。”长宴轻声。
这是约定。
永不作废。
许下约定后,能明显感觉到,兄弟妹几个更亲近了。
如果说先前只是因为种种原因居住在同一屋檐下,那么现在就是真正的亲人,相互牵挂,彼此惦记。
他们是没有父母的孩子,是无依无靠的孤儿,他们在冰天雪地里遇见彼此,抱团取暖,相互依偎。
或许他们都有难以启齿的过去,阴暗压抑的秘密,但这一刻,他们是真的温暖且放松。
要说破庙里唯一没心没肺的,大概就是姜笙了。
从一个人人喊打的小乞儿,到能够赚钱生活,还有一堆哥哥保护,姜笙的生活,翻天覆地。
她太高兴了,连睡觉都挂着笑容。
第二天,姜笙被一阵推嚷声吵醒。
小姑娘吓了一跳,还以为昨天温馨美好的日子是做梦,赶紧伸手掐了自己两下。
等疼到“嗷”出声,她才放下心,爬起来冲到破庙外。
是周志强,他的脚伤已经完全好了,此刻正拎着张姑姑,气愤地来讨要说法。
“是你们卖的花棉袄吧,是不是,你们凭什么卖给她花棉袄,那是我们周家的血汗钱,拿出来。”
姜笙懵了一下。
许默不知何时蹒跚到她身边,将她挡在身后,沉声道,“周伯伯,买卖交易讲究你情我愿,钱我们收了,衣服你们穿了,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问题大了,家里本来就穷地叮当响,还要拿十几文钱买个花棉袄,这日子还过不过了。”周志强面色通红,唇齿飞沫。
看得出来,他是真气愤。
张姑姑被他鸡仔似的拎着,满脸羞悲,却又说不出话。
“我问你,到底退不退,这衣裳,到底退不退。”周志强歇斯底里,“不退我就打死这个贱婆娘,偷家里钱买棉袄,打死她。”
姜笙抿着嘴,心底一阵发冷。
以前她是个偷饭吃的乞儿,但自从有了哥哥们,尤其是四哥温知允做了村里的小郎中,乡亲对他们都挺客气。
这年头,谁还没个病了。
可没想到周家人这么不是东西,前脚刚摒了拐杖,后脚就翻脸骂娘,不仅人坏,眼皮子还浅。
姜笙气坏了,从怀里掏出十个铜板就扔出去,“给你,还给你。”
只要放开张姑姑,别让她再承受这些羞辱就行。
可没想到周志强扫了一眼,发现只有十个铜板,又闹腾了起来,“一件花棉袄十四文,你给我十文钱,什么意思你。”
姜笙差点厥过去。
她的确只收了十文钱,难道要还十四文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