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这才礼貌的说了两句,然后又开始围着李浩问:
“小浩啊,你的条件这么好,怎么不去首都那边上班。”
“对啊,肯定很多公司抢着要你。”
“不过听你爸说,要回京海做买卖?”
“生意是那么好做的吗?别的不说,就每年来村里收农作物,收猪的个人户,听说都要50万。”
“那是大买卖,开个店的话应该有1-2万就行。”
“那也不少,咱们一年背朝黄土面朝天的,也就赚1万多。”
“浩哥,听大人的话准备错,我们知道你有本事,可还是谨慎点好。”
…………
李浩微笑着听,知道这些村民和亲戚,都是为了自己好。
而这时父亲李山,也很担忧的说:“你长大了,有自己想法是好事,不过做买卖要先拿钱。”
“家里供你们哥俩上学,没剩下多少,我都给你拿去。”
旁边瘦高的李顺接过话茬:“小浩,三叔没本事,我这只有8000。”
邻居好心的建议,让他不行跟哥哥借点,毕竟当警察这么多年,应该有些存款。
李浩哭笑不得:“都不用,你们的钱留着吧,这几年在国外,我攒了不少。”
“哪能有几个钱啊?”
立刻有人质疑到,其他人虽然没说话,可是态度同样是否定。
甚至有几个年轻的同辈人,觉得李浩出去几年开始变得飘了。
“浩哥,我们知道你有出息,可毕竟是学生,能攒多少。”
“别吹牛了,你要是真有钱做买卖,我就去给你打工,一个月给500就行。”
“小浩啊,我不要钱,包吃包住就行。”
对大家的怀疑,李浩只是笑了笑也没解释。
可就在这时。
当院中的狗叫了,这应该是陌生人。
果不其然,进不来的男人,声音不悦的喊着:
“山叔,我是大伟。”
听到这句话。
屋里本来挺高兴的众人,此刻皆露出不怎么欢迎的表情。
李宏伟,大家送外号,莽村混世魔王,天天仗着村主任老子,偷鸡摸狗,打架斗殴。
整个一个街溜子,大人小孩都很不喜欢他。
李浩此刻也是眯了眯眼。
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到剧中那个:先亲嘴后摸腿的李宏伟了。
两人其实镇长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因为他穿越过来时,正在市里住校上重点高中。
而那时候,这个混世魔王,说是去南方赚大钱了。
好几年都没回来。
作为莽村学习成绩最好的后生,他本来就跟这种混子没什么共同语言。
因此后来,就算过年在村里碰到,也只是点头打个招呼,只能算是认识而已。
“我去看看。”
李响作为大哥,自然啥事都冲在前面。
很快,他就带着另一个人回来了。
男青年留着一个寸头,灰色格子西装,脚上的皮鞋擦的锃光瓦亮。
明明没文化,更没干什么买卖,可偏偏弄的很叼的样子。
“哎呦,山叔,我来看看。”
李宏伟一边往屋里进,一边大嗓门说到:“你家来什么稀客了啊?”
一脸懵逼的老乡们,面面相觑,不知道他说的是啥。
这家伙说话办事,总是和正常人不一样。
“啊,大伟侄子啊。”
李山在村里,别看没职位,可因为脾气好爱帮人,想法和处事又高明,所以很有地位。
他态度随和道:“我家的情况你还不知道,哪有有钱亲戚和朋友。”
“是你响哥和浩哥,两人回来了。”
“不是吧。”
李宏伟大咧咧坐在炕上,毫不客气的就拿起烟盒,准备抽一支。
“竟然是红塔山啊,你家这条件现在真好。”
他用打火机“啪嗒”一声点上,吞云吐雾的抽了两口,然后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