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向来欣赏武功高强者,看着严锦书的剑法便忍不住称赞。
“只是听闻严尚书一直想培养一个从文的儿子,所以才起名叫锦书,只是没想到严尚书的基因太过强大,这儿子长大之后还是对武学一道更感兴趣,而且学得还不差。”
乐安听了沈云舒的科普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对于沈云舒说的基因是什么她不知道,但是她已经习惯了沈云舒偶尔嘴里蹦出来的新奇词汇,已经懒得问了。
在严锦书之后又进行了几轮,宴会便在天黑之前结束了。
各家公子小姐争奇斗艳,虽然没有什么特别新奇的,但是倒也还算赏心悦目。
众人乘兴而来,尽兴而归。
尤其是在席间有了明确目标的男女,更是急匆匆的赶回家,准备和家里人商议请中间人上门打探一番,若是能结秦晋之好便是两相欢喜之事。
虽有那么极个别并不如意之人,倒是也无人在意。
沈云舒告别了几个小姐妹,也准备乘坐自家马车回府。
“云舒妹妹。”
刚准备上马车的沈云舒,听到喊声回头一看,见太子正向着她的方向走来。
“云舒妹妹,我听乐安说,你会自己绘图设计女儿家的簪子?不知妹妹可还会一些其他的小玩意儿?”
沈云舒疑惑的看着太子,“太子哥哥对这些女儿家的东西也感兴趣?”
太子微微一笑,“确实感兴趣,前些日子父皇交给我一些皇家的商铺让我打理,主要是为了让我学习学习,多多了解民间百姓的生活方式,不要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皇子,要多体验民生。不过我觉得当一个摆件每天看看账簿,不算体验民生,不如干脆做出一些成绩来,那才叫真正历练。”
“太子哥哥的意思是,想要行商?”
“对,行商!而且,我还要做一个富甲一方的大商贾。”
太子调皮的对沈云舒眨了眨眼,笑着说:“我曾看过整个皇宫采办记录,除了御膳房的花销最大,其次就是各宫娘娘的衣衫首饰了。不同的衣衫要配不同的香囊、丝绢、团扇、发簪,样样不能马虎。所以我觉得,做你们女儿家的生意,应该会比较容易赚银子。”
士农工商三六九等,很多朝代商人向来是鄙视链的最底端。
但是烿朝的商人地位还算是所有朝代里最高的,全因为烿朝的开国皇帝,当年虽然是在马背上征战打出了一个国家,但是打仗哪能不需要银钱,武器马匹粮草都是最费钱的。
这些东西都是因为当时的开国皇帝身后,有一个极其富有的商人的好兄弟支持,才能成功。
但是这也是普通百姓之间不会鄙视商人而已,一些自诩清高的、认为追求黄白之物俗不可耐的读书人,多多少少还是会对商人存在些偏见的。
沈云舒倒是没想到太子虽然外表看起来是个典型的儒生形象,却对行商之事毫不抵触,读书多却不死读书,目前看来明皇将太子往仁君的方向培养的很成功。
“太子哥哥说得对,这世间最赚银子的生意无非几种。一是吃食,民以食为天;二是女儿,女儿家多爱俏,穿着打扮必不可少;三是幼儿,孩童转瞬间便会长大,每天每月每个时节所用之物都不一样。”
太子看向沈云舒的眼神,带着赞赏的同时又有些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