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四月初晚,利爾斯集團珠寶設計慶功宴。
給設計部總監敬酒的時候,付清霧手機響鈴,清亮的眸掃了一眼備註。
喝完杯子裡最後一點兒紅酒,她拿上手機,蔥白手指敲了敲機身:“我接個電話。”
離開宴會大廳,付清霧來到酒店後花園,確定四下無人了,才腳步虛浮地坐進長椅裡。
回撥閨蜜電話。
“我剛看到你微信消息,你進利爾斯了?”程靜初在電話裡震驚地問道。
“有什麼好驚訝的,”付清霧笑,“我本來學的就是設計。”
“少來了你。”程靜初還不知道她,“你學的箱包設計,和珠寶設計壓根不搭邊。你要說去參加利爾斯的箱包設計比賽,我倒相信你。快說說怎麼回事?”
付清霧笑著,娓娓道來。
四個多月前,她在油管賬號發佈了一條安利利爾斯最新一款銷售慘淡的珠寶戒指視頻。
視頻火了之後,這款珠寶戒指全球銷量上升。
而當時,正好是利爾斯舉辦珠寶設計大賽的籌備階段,她參與了大賽報名,事後以吊車尾成績進了利爾斯。
被通知錄取時,對方問了她油管賬號是否為本人。
“這麼巧?”程靜初詫異。
巧?
當然不是。
一個成熟的成年人,是不會做無用功的事情的。具體原因,不方便對程靜初細說。
“喝多了。”付清霧岔開話題。
程靜初:“我聽你聲音就不太對勁。”
“還行,沒醉。”付清霧手累,開了免提,把手機放椅子上,仰頭望著夜空月亮,醉眼迷濛的,“心情不錯,多喝了兩杯。”
“心情好應該犒勞自己,喝酒傷身。”程靜初打著算盤,“這樣的場合有不少青年才俊吧?”
不僅僅有利爾斯集團的人,還有很多外來賓客。
“有是有,但沒敢多看,怕智商被吸走。”付清霧回憶,毒舌說,“一個個像犯了桃花癲,沒說兩句就開始物化女人了,比普信男還要下頭。”
桃花癲,通俗一點的說法叫“自戀”。
“玩男人看身材就好了,看智商看什麼。”程靜初道。
“臭魚爛蝦,我一個瞧不上,除非天降母胎單身。”付清霧打哈欠。
程靜初忍俊不禁。
手機有其他電話打進,付清霧掃一眼來電顯示:“不說了,我要回席上,晚點聊。”
她沒接電話,手機放進包裡,掏出鏡子,想給自己補個妝,翻出小金管口紅,卻不小心掉在地上。
地面是有些傾斜的。
她靜靜地看著那管口紅滾啊滾的滾到長椅的右邊。
長椅後排是繁盛的綠植。
付清霧直到聽不見口紅滾動的聲音,才撐著身子站起,想把口紅撿回來,轉過長椅右側,卻發現綠植後還有一張長椅。
這張長椅上坐著一個男人,身體向左側微傾,搭在椅扶手上的手臂伸下去,撿起了地上的口紅。
男人穿了一身考究的西裝,香檳色的襯衫領子,黛色霜青的西裝外套在夜晚看起來更像黑色。
燈光覆蓋中,依稀可見男人姣好容貌,像中世紀古畫裡的貴族。
這種臉生氣的時候不能仔細看,一看就沒辦法生氣了。
“你的?”男人的聲音是很性感的低音炮。
磁性。
語調淡得沒什麼起伏。
單論音色來說,是足以讓人過耳不忘的。
“是我的。”付清霧走過去拿,“謝謝。”
她還沒碰到,男人的手忽然躲開,把口紅換到另隻手上。
“怎麼證明?”他唇角噙著淡笑。
付清霧挑高一邊眉:“你可以打開看一看,是草莓色。”
男人睫毛又垂了些,眼瞼下構成一片深不可測的陰翳,修長手指拔開口紅管,慢慢轉出口紅膏體。
那動作生疏的,付清霧敢肯定他沒接觸過什麼女人。
“不像草莓色。”溫時正兒八經地認真打量。
付清霧說:“口紅要塗抹開,才知道什麼顏色。”
付清霧走到椅子的另一側,半身裙的裙襬盪開,拂過男人挺括的西裝褲管。
她在男人旁邊坐了下來,又近距離打量著他,感覺眉眼好似更精緻了。
是個不折不扣的帥哥。
“你可以試試,塗在自己的手背上。或者——”付清霧湊近男人耳邊,放輕了聲音,“也可以在我的唇上試。”
女人蠱惑的話聲輕震著他的耳鼓,溫時連耳膜都癢了一下。
他心不在焉地蓋回口紅,女人的手伸過來阻止了他。
“不能這樣蓋。”付清霧手指從他的手背擦過去,把口紅和口紅管拿回來,“像你這樣蓋,對女人來說是不共戴天的行為。”
她把口紅膏體旋迴,再仔細蓋好管。
溫時目光微側:“不塗了?”
付清霧又往他耳邊貼,另隻手捏著口紅蹭男人的脖側皮膚,壓著香檳色領口:“你幫我塗?”
溫時唇角彎了一下,攤開分明的手指。
口紅又一次落進他手裡。
他這才像她一樣側過身,深邃漆黑的眼睛落在她臉上。
這也是從開始到現在,他正式拿眼看她。
年紀瞧著不大,生了一張嫵媚稠豔的臉,眼珠澄亮,裡面有清澈靈動的光。說話時的呼吸裡全是濃郁的紅酒醇香。
“宴會廳裡沒看見你,你不是這場慶功宴上的賓客?”付清霧試探詢問。
來時,聽說酒店樓上還有另場什麼聚會。
“是不是有什麼關係。”溫時轉開口紅,長指挑起她的下巴。
他的指尖有點兒涼,沾著不算難聞的菸草味,隨著付清霧的呼吸,悉數鑽進鼻腔。
她享受著男人塗抹動作上的笨拙,在他停頓的時候,促狹說:“這手藝怕不是母胎單身?”
溫時神色不變:“難道你就有男朋友了?”
付清霧羞得一惱:“你偷聽我講電話。”
溫時莞爾:“不知道檢查環境的小美女,先來後到的道理總應該知道。”
手一抖,他不小心把口紅塗去唇外。
溫時不滿地蹙了下眉尖,拇指在付清霧的嘴唇邊緣擦拭。
擦著擦著,慢慢察覺到付清霧的目光。
他抬眼,就和那雙灼人清亮的眸子對上了。
付清霧勾著紅唇:“你搭訕女孩子的這招雖然不常見,但的確挺有意思的。”
溫時眨了眨眼。
自己只是被席間的人情往來和推杯換盞折騰得頭疼,出來透口氣,偶然聽見她打電話。
因為對她說的事情感興趣,的確有勾引她多聊的嫌疑。在她眼裡竟是搭訕?
原來這樣就算搭訕。
溫時的手指從她唇上收回,付清霧垂睫掃了一眼,無名指上沒有婚戒的痕跡。
“自我介紹一下,我上個月剛滿23。”付清霧問,“你呢?”
溫時目光下移到她唇上:“自我介紹難道不該有名字?”
付清霧舔唇:“萍水相逢不用知道太多,今晚過去,我們就互不相識了。”
是個有趣的姑娘。
溫時喉嚨滾了一下,微笑,沉默了一會兒才回答:“我30。”
付清霧打量他,看上去一點兒都不油膩,反而利落清爽。
但30歲實在超過內心標準,她能接受的最大年齡差只能五歲。
付清霧很是惋惜,卻不得不拒絕:“不好意思,我先進去了。”
她將起了半個身,就被男人拉了回去,有力的指骨握住她纖細的皓腕,拇指壓著她跳動的脈搏。
溫時輕佻:“這就走了?”
對付清霧來說,有自覺的男人才能讓她生出好感,顯然眼前這男人沒什麼眼力見。
她笑意不達眼底,又把身子湊過去,手落在男人的大腿,滑到內側。
西裝褲料包裹下的大腿肌隨之繃緊,溫時臉色微變。
付清霧鼻尖蹭過溫時臉頰,在他耳邊呼出灼熱的氣息,溫柔曖昧,話裡卻難藏惡意:“你多大?”
沒說“老牛吃嫩草”是付清霧最後的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