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坐在沙發上,翹著一個二郎腿,雪白的大腿足以吸引到任何男人目光,她拍了拍沙發,示意龍浩坐過去。
“不好意思,我的確是走錯了,你如果不信,大可以去告訴服務員。”龍浩沉哼一聲,儘管有些觸動,可他的心經過萬般訓練,早已經可以做到隨意控制。
“等等!”看見龍浩離開,女人直接開口叫住,然後起身來到龍浩身旁,誘 人的香水味讓不斷激發著龍浩的荷爾蒙。
“你很特別嘛,你放心,我不會對你做什麼的,而且就算是做什麼,你也不會吃虧啊!”女人舔了舔嘴唇,身子有意無意與龍浩發生接觸,可以說是用盡心思的勾 引龍浩。
“你想要幹嘛?”龍浩不著急離開,畢竟,如果真的如同女人所說的那樣,那麼他可謂是害人害己。
女人露出也笑容,不再戲弄龍浩,回到沙發上說道:“我想讓你陪我唱唱歌,不知道有沒有榮幸啊!”
話音一落,女人就自己點了一首歌曲,可當MV畫面出來後,張天玄又被驚到,畫面裡的人,竟然真是包間的女人。
“你覺得裡面的我好看,還是外面的我好看呢?”女人一臉好奇看著龍浩,很是期待龍浩的回答。
在MV裡面,女人穿著白襯衫和格子裙,看上起非常清純真美。而坐在沙發上女人,簡直就是一個妖 精,禍國殃民。
“不好意思,都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不過你作為歌手,是不是應該在意自己音樂才是呢? 就好像你這首歌,唱的並不是那麼好。”
話音一落,龍浩直接在女人面前將麥克風拿在手中,然後關掉原唱,跟隨著旋律,用不一樣方法唱著這首歌。
充滿磁性的聲音從音響中傳出,頓時就吸引了女人的注意,原本讓她覺得有些不舒服的的這首歌,卻是在這個時候讓她感覺到了完美。
“你究竟是誰?是哪個公司的藝人!”一曲落下,女人連忙追問龍浩,如此厲害的音樂功底,即便是被稱為音樂天才的她,也是有些比不上。
龍浩露出一個笑容,他曾經為了執行任務,特意在F國音樂學院的進修了一年,他的音樂水準,已經算得上是世界頂尖。
“我就是一個走錯包間的人,倒是你,用這樣的方法找尋靈感,真的是正確的嗎?你是為了當明星?還是為了寫歌呢?”
龍浩並沒有說自己的身份,反而是通過MV和桌上的專輯通告,將女人在這裡的目的給猜了出來。
女人臉色微變,對龍浩的話有些觸動。隨即一臉落寞的說道:“若不是明星,又有誰願意聽我的歌呢?”
“做音樂不是的為了取悅別人,而且,只有每一個歌都有著應有質量,才能夠在樂壇站住腳,不要成為經紀公司賺錢的工具。”
龍浩已經猜出了女人現在所遇見的問題,他看了一眼桌上的通告,然後直接從上面撕了一頁,寫上了一串電話號碼。
“這是我一個朋友的號碼。你打過去,就說是龍浩讓你找她的,讓她簽下你,並且給幫你付違約金。”龍浩將紙張遞給女人,面帶微笑的囑咐著。
“幫我付違約金?怎麼可能!”女人感到不可思議,她早就不想在現在的公司待了,但是,她還有一年合同,若是違約,可是要付上千萬的違約金。
“你若是不相信,現在就可以打給她。”龍浩攤了攤手,他能夠看出女人對音樂的執著,所以才會大膽的勾 引自 己而從刺 激中找尋靈感,也正是如此,龍浩才會出手幫她。
女人心中有些激動,這件事情可不是什麼小事,直接將音樂關掉,然後撥通了這個電話。
“喂,那位!”一個女人接通了電話。
女人看了一眼龍浩,得到龍浩的首肯後才開口說道:“我是冰汐,是龍浩讓我找你的,他讓你簽下我,並且幫我付違約金。”
“龍浩!他在旁邊嗎?”女人的聲音變得顫 抖,顯然是非常激動。
冰汐看向了龍浩,看盡龍浩搖頭後,輕聲回應:“他不在這裡,他只是給了我這個號碼,說你可以幫我。”
“冰汐是吧,明天我會派人去你的公司要人,你也可以直接來都市娛樂。如果你再見到龍浩,幫我給他說聲謝謝。”
話音一落,另一頭直接將電話給掛掉,而冰汐的臉上,也是出現了很久都沒有出現過笑容,這一抹笑容,是她真正發自內心的。
“好,你的問題解決了,是不是該幫我解決問題了?我想要知道,這家夜 總會的幕後老闆是誰?”
龍浩神情非常嚴肅,這件事情對他非常重要。那一次任務,是他身上唯一汙點,並且還賠上了自己兄弟一隻胳膊,身為幽靈小隊隊長的他,可是咽不下這口氣。
“你就問這個?”冰汐有些意外,“這個不是什麼秘密,你隨便找一個混混都知道,太皇夜 總會的幕後老闆,真是柳家柳如風。”
“柳如風!”龍浩的臉上閃過一抹殺意,將一旁的冰汐給嚇了一跳。
“我知道了,謝謝。沒什麼事我先走了!”
問清楚自己想要的消息後,龍浩也沒有意義再待下去,不等冰汐回應,就直接大步離開的太皇夜 總會。
離開太皇夜 總會,龍浩又是將這個信息的告訴給了教授,讓他著手調查柳家。而他自己,則是心亂如麻的走在大街上。
“混蛋,竟然敢不交會費,看我不打死你!”經過一個小巷,打鬥的聲音吸引了龍浩的注意。
“我不要再混了,我說過我要退會,這些錢是給我妹妹治病的錢,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會給你的。”
一個少年兩個中年男子踩在腳下,周圍還有著十幾個無業遊民,他們手中拿著棍棒,顯然是與兩個中年男人一夥的。
一個穿著西裝的男子走了過來,冷哼一聲:“想要退新龍會,就留下身上一些零件吧,你是要手,還是要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