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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你可真是好樣的。”

看著他氣勢洶洶地離開,宋可夏以為他被自己氣走了,有點後悔把話說重了。

見到秦牧野推著自行車走過來,她才鬆了一口氣。

抬起眼看向秦牧野,“你生氣了嗎?”

秦牧野看向她,她的眼眸彷彿染上霧一般,一臉的擔憂,本想好好說說她,話到嘴邊卻變了個樣。

“我沒生氣。”

他一個大老爺們,跟一個女同志計較什麼。

宋可夏還是很擔心,偷偷瞄了他一眼,卻正好被秦牧野逮了個正著,他胸口微微發悶。

她好像不止瞧不上自己,還怕自己。

“上車,我送你回家。”

宋可夏坐上後座,“我坐好了。”

兩個人一直沒有說話,直到車子停在大院門口,宋可夏跳下車,“我先進去了。”

秦牧野點頭,宋可夏剛剛轉過身,就看見了林思明。

林思明見到她時,眼裡閃過一絲驚豔,不過很快臉上就滿是嘲諷。

“宋可夏,你不要因為我拒絕你,就使出這樣的把戲。

你以為隨便找個男人,做出交往的樣子,我就會吃醋嗎,不可能的。

我勸你還是好好過自己的日子,不要總想著這些歪門邪道,我是不可能跟你結婚的。”

宋可夏無語地看著他。

以前她的確是對林思明比較親近,那也是因為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她對他,比對旁人多了幾分依賴,誰說自己喜歡他了。

“林思明,我希望你不要說出,這種讓人誤會的話。

我們只是從小在一起長大的玩伴,我對你根本沒有男女之情,希望你以後不要說這種話,敗壞我的名聲。”

“沒有男女之情,你給我寫什麼情書?”

宋可夏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我什麼時候給你寫情書了?”

“你還在裝,高考完沒兩天,不是你給我遞情書嗎?”

宋可夏記起來了,確實是有這麼一回事。

“那情書不是我的,是王曉霞寫的,她不好意思交給你,知道我們住同一個大院,所以才讓我轉交給你。

你沒有看署名嗎?那麼大的字,你看不清?”

林思明這才知道原來自己搞錯了,臉色一片漲紅。

“那封情書根本沒有署名。”

宋可夏啞然,沒想到李曉霞居然這麼不靠譜,連寫情書都忘記署名了。

“反正那封情書不是我寫的,你少把這事記到我頭上。”

她轉身就走了。

林思明面色不善地看著秦牧野,這人把人送到了,怎麼還不走,簡直居心不良。

“你以後少來我們大院,我們不歡迎你。”

秦牧野冷冷嗤笑一聲,“你算個什麼東西,我到這邊來,你管得著嗎。”

一看到他,林思明只覺得自己渾身的傷口都痛了起來。

“我跟夏夏從小就是鄰居,我們青梅竹馬,兩家父母的關係很親厚。

從小到大,夏夏都對我有求必應,她的父母也有意把她嫁給我,只要我同意,我們很快就會結婚。”

看到他的臉色冷下來,眼神尖銳似箭,林思明終於有了一絲快感。

“你別以為她會對你有感情,她不過為了氣我,找你玩玩,你還真當她看得上你呢。”

秦牧野的臉上始終是那副表情,冷眼看著林思明小人得志。

他可看不出宋可夏有半點喜歡上他。

更別提宋父他們會把宋可夏嫁給他了。

她的父母若真有這個意思,就不會逼迫她去相親了。

“我看你是臆想症犯了,同住在一個大院,就叫做青梅竹馬了,你簡直是在給這個詞抹黑。

自以為是,心胸狹窄,貶低自己喜歡的人,像你這種人,配談什麼喜歡。”

林思明再一次被他激怒了,衝上前想要對他動手。

秦牧野一把捏住他的手腕,往後一折,將人壓到牆壁上。

“你這麼說不過就是想挑撥離間,以為別人都跟你一樣蠢嗎?

以後別出現在我面前,打你我都嫌自己手髒。”

他將人放開,騎著自行車走了。

林思明手上還劇痛著,目光滿是怨恨地看著他騎車遠去。

他早晚得弄死這個龜孫子。

宋可夏回到家裡,卻發現家裡一個人都沒有。

沒人正好,她剛好可以把自己的通知書找回來。

誰知宋建設的房間多了一個大大的鎖頭。

原本他們是不鎖房間的。

看來他們是擔心自己把東西拿回來,才會突然把房間給鎖起來。

她想要找件趁手的東西把鎖頭給砸了,在屋裡到處轉了轉,連件趁手的東西都找不著。

她只好跑到服裝廠,找到她們的車間主任李秀蘭,想跟她說自己要辭職的事。

李秀蘭看見她,立刻關切地問道:“你怎麼來了?身體好點了嗎?”

宋母給她請假的理由,就是她生了病,需要去醫院看病,所以李秀蘭以為她生病了。

宋可夏笑著說道:“已經好多了,多謝主任的關心。

李主任,我今天過來,是想跟你商量一下工作轉讓的事。”

李秀蘭非常詫異,“你說什麼,你要轉讓工作?

你這不是做得好好的嗎,怎麼會突然想到要轉讓工作?”

“不瞞你說,我的身體有些毛病,可能沒法再工作了,所以我打算把工作轉讓出去。”

“你爸媽知道這件事嗎?”

當初宋父花了四百多塊錢,才在服裝廠買下這份工作。

服裝廠的效益好,工資挺高,而且福利也很好,時不時能拿點布頭回去,而且不用布票。

所以這個工作崗位還是很吃香的。

“主任,我今年已經十八歲了,這件事我完全可以自己決定。

我聽說你有一個遠房親戚在廠裡做臨時工,到時可以把工作轉給她。

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寫一份證明書,表明我自願把工作轉讓出來,到時候我爸媽也怪不到別人頭上。”

她願意把工作轉讓給自己,李秀蘭哪還會反對。

她握住宋可夏的手,“你說的對,這工作是你的,當然由你說了算。

既然你想轉讓工作,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李秀蘭立馬跑去找那位遠房親戚,那遠房親戚願意拿出四百塊錢,買下這份工作。

宋可夏雖然缺錢,可這會兒還是得表現得矜持一點。

她連連拒絕道:“嬸子,這怎麼好意思呢,這麼多錢,我不能要。”

“怎麼能不要,這錢你拿著。”

兩個人你推我往,推拉了差不多五分鐘,最終李嬸子把錢塞進宋可夏的口袋,作為告終。

宋可夏立馬去跟她們辦了手續,又給李嬸子寫了一份自願轉讓工作的證明書。

四百塊錢到手,她上大學的學費就有了。

她還跟服裝廠結算了工資,還有糧票,肉票。

一個多月的工資,一分錢都沒領過,一共有五十九塊八毛錢。

當初李雲美交代她把工資上交給家裡,說是家裡給她買工作花了不少錢,讓她每個月留下十塊錢,剩下的交到家裡。

她那時候還傻乎乎的答應了。

現在他們想都別想,一根毛都不給他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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