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雲辰見自己小妹這般的依賴自己,便也忍不住抬手將其抱住,輕聲說道:“好,大哥答應你一定會回到姨娘身邊。”
他原本還想問問姨娘,倘若徐姨娘生下的是個妹妹那又該如何,但眼下他卻問不出口,他很是貪戀這份親情。
彭詩瓊聽霍雲辰這麼說,她唇角忍不住勾起一絲笑意來,辰哥兒本就是她的孩子,也該是她的倚仗!
假山外的沈窈在聽完全程後,便帶著秋梅離開了。
路上,秋梅有幾分憤然:“彭姨娘這般做,實在是害了大少爺。”
本該是讀書的年紀,卻指使大少爺逃學,這跟毀掉大少爺有什麼區別!
沈窈也皺著眉,她問:“府中的哥兒不是滿五歲就去前院了嗎?怎地辰哥兒依舊還留在後院中?”
按照原身的記憶,這個世界內稍微有些家世的孩子在長到五歲時,便都會在前院分到個單獨的院子,往後便住在前院,回後院的日子會變得少很多,有點類似於現代社會里的住宿制。
秋梅嘆息一聲後解釋:“哥兒五歲便去前院,本身是這個規矩的,但夫人考慮到大少爺並非是親身,又是五歲才抱到膝下,便特意求了世子爺待大少爺十歲在去前院。
大少爺剛抱去夫人膝下時,夫人待大少爺是很好的,但後來大少爺卻跟變了個人似的,從最開始的大方愛學習,變成了現在的沉默頑劣。”
現在想來定然是彭姨娘從中作梗,這才將大少爺害成了這樣。
“夫人就不曾發現嗎?”沈窈心中有些疑惑,方才聽那彭姨娘說的話,兩人私下見面顯然不是一兩次了。
後院裡最重要的就是子嗣,沒道理辰哥兒性情大變後夫人沒察覺,再說辰哥兒時常逃課若非是有人刻意遮掩,世子爺那頭想必早早就知曉了。
秋梅搖頭:“奴婢並不知,大少爺為人也是機靈的,沒準每回見面也做得很周全。”
她這話說得自己都有些不信,再周全也只是個七歲的孩子,如何跟大人作比較呢?
兩人說話間已回到杏花苑中,沈窈也收了聲未在談及此事,她初入侯府,連自己都難保更別說是旁人了,職場中最忌諱的就是在實力不夠時去保人,搞不好連自己的前途都會搭進去。
沈窈回了屋,發現桌面已擺上花瓶,裡頭插著蘇側夫人分的嬌豔花朵,倒是為這屋內增添出幾分清雅來。
“這花確實開得嬌豔,”秋梅也覺得好看。
她說著便想為沈窈斟一杯茶水出來,抬手將茶壺提起卻發現裡頭只有半壺水,伸出手一摸是茶壺涼的。
秋梅下意識便瞧了沈窈一眼,語氣遲疑:“姨娘,這水壺中的茶水沒換過。”
“你立即去門口守著,她回來便立刻將人帶到我跟前來!”沈窈鳳眼眯了眯,她將目光放在桌面的花瓶上。
花瓶的瓶身是普通青瓷上頭還沾著水珠,顯然是被人剛端上來不久,但細看之下這些花卻插得潦草,有幾根花枝上連尖刺都未處理,桌上也落了兩片綠葉,再加上茶壺中的水沒被換上。
這些都在說明著春菊是匆忙離開的。
秋梅立刻會意,恨恨說道:“姨娘放心奴婢這就去,待那吃裡扒外的小蹄子一回來,奴婢便將人弄過來!”
沈窈點點頭,隨即便開始半倚在貴妃榻上,一邊看遊記一邊思索起應當如何處理春菊,以及這個人到底還能不能用,要用的話又當如何用。
按照這人傳消息的頻率來看,早晚都會出事兒。
想到這她索性將手中游記一丟,直接起身去了秋梅與春菊居住的下人房中。
整個杏花苑只住著她們主僕三人,因此格外的清淨,下人房也位置也好找,就在偏院的其中一個廂房
秋梅在門口堵春菊,她便也不叫對方了,直接就將門了推了開來隨即便走了進去。
兩個丫鬟平時在院內的話是不會鎖門的,除非是與主子出去,就比如今日清晨去竹韻院請安,在離開前秋梅是鎖了門的,但春菊回來後便又第一時間將門給打開了,她要進屋拿東西,打開後便也照舊的沒關門。
整個侯府都不會有那偷雞摸狗之事,畢竟有此等下作之事出現,被查出後免不了一頓打,還會被髮賣出府,被賣出府的下人多半也沒什麼好下場,再不會有人府邸願意簽下他們。
沈窈進屋後整體環視了一圈,屋子整體要比主子的小一些,但座椅板凳什麼都是不缺的,甚至還有兩個花瓶擺件,床榻是簡樸卻紮實的步搖雕花床,旁邊甚至還配了個梳妝檯。
她忍不住磨了磨後槽牙,最開始她住的屋子果真是連下人房都不如的。
但立即她便收回了思緒,開始在屋內翻找起來,在找過梳妝檯以及各個角落後,她便來到了右邊的步搖床前,之前她聽秋梅說過,春菊是住在右手邊的。
沈窈彎腰在床上找了起來,她將床尾以及枕頭都找了一遍也沒發現什麼有用的東西,都是空空如也,看著被她翻得有些凌亂的床鋪,她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難不成當真是什麼都沒有?
她不甘心空手而歸,繼續彎腰在床鋪上摸索著,就在她準備放棄時,終於發現被子的其中一角有異樣。
她眼神一亮,立即找來剪刀將被子給剪了開來,而裡頭的幾小塊碎銀子,以及一個荷包也落了出來,掉在床上……
沈窈:“……”
就幾塊碎銀子,值得這麼藏?
她沒管那些碎銀,而是將荷包拿了出來,將其打開後發現裡頭用歪歪扭扭的字跡寫著一張一張的小紙條。
沈窈在仔細瞧過後,臉上掛上幾根黑線,上面的字跡雖是歪歪扭扭,她卻也能看出上頭記的是春菊這幾日傳消息的賬目。
只見上面寫著:
四月五,二兩。
四月六,二兩。
四月七,二錢(去萬,口)。
四月九,二兩。
上頭還有好幾個錯別字,但依舊是寫了出來,可見記錄之人十分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