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晓晓是被吵醒的。
她记得连着一个星期整个事务所都在忙着给惠达公司清算结账,她这个小头头更是累的连回家的工夫都没有,本来身体就不好,就更觉得体力全部透支,先前她也就是才在桌上趴了一会儿,怎么又乱糟糟的?
耳朵边上叽叽喳喳的比不到十平的地方养了上百只的鸟儿还闹腾,更还有人在杵她的后背。
这是她的办公室。
未经过她的允许进来已经够让她生气的了,何况她还有起床气。
啧,后面那人还在杵。
方晓晓忍无可忍,一拍桌子转头大喊:“你想干嘛?”
震耳的声音回荡。
周围的空气都像是被吓到的一滞。
只是同时被吓到的还有方晓晓。
四周不是她熟悉的办公室,眼前也不是事务所的同事,赫赫然学校教室的环境中,隔着堆满了书本的桌子,露出头的几十个脑袋都是洋溢着青春年少的面庞,一个个睁大了眼睛全是惊讶的不可置信。
近在方晓晓咫尺的男生戴着眼镜,眼珠子更是差点儿瞪出来的瞠目,嘴巴也微微的张着,从方晓晓的角度看过去都能看到他右边后槽牙的一颗虫子牙。
他们是谁?
这里又是哪儿?
不对,好像似曾相识。
方晓晓脑袋里懵懵的,只是多年的工作领导经验,方晓晓已经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至少眼前的这些孩子们都没有感觉到方晓晓的异样。
全班同学都被方晓晓刚才那一声震住了。
尤其是戴着眼镜,虫子牙的那个同学,嘴巴张开又合上几次,最后结结巴巴的说了句:“对,对不起。”
方晓晓:“……”
“铃铃铃——”上课的铃声响起,收拢了同学们的视线,也让方晓晓回了神儿。
“Students,Good afternoon……”
英语老师站在讲台上和同学们打完招呼就翻开了课本开始讲课。
坐在靠门口第一排的方晓晓右耳朵听,左耳朵跟着就冒出去了。
在英语老师进来的那一刻,方晓晓就想起来了。
这不是她高二时候的英语老师?
当初妈妈和那个人离婚,妈妈带着她净身出户,要支撑起这个家还要为将来她考上大学积攒学费,妈妈每天打好几份工,她也差点儿放弃学业,就是这位英语老师帮她找了看管图书馆的工作,让她有充分的时间学习,还给她好多的英文教材,原来她最不喜欢英语,就因为英语老师的帮助,英语渐渐的成为了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在后来她找工作的时候也给了她很大的便利。
难怪觉得那些同学们似曾相识,她这是回到了高二?
指甲掐着手心的痛意还有面前书本上自己青涩稚嫩的笔迹都在提醒着方晓晓这个事实。
方晓晓的心情就像是过山车忽上忽下,眼睛更是酸胀难受的几乎要淌下泪来。
多少次的午夜梦回,泪水沾湿了枕巾,好想当初马路上呼啸的汽车鸣声嘎然而止,那道飞起来的身影不是她在这个世上最亲近的妈妈;好恨那个在妈妈丧礼上领着自己七岁的儿子过来肆意张狂口口声声她是个丧门星女儿的所谓的“爸爸”;更恨那些她曾经以为除却妈妈应该是她最亲近的舅舅们在她最困苦的时候露出来的丑恶嘴脸……太多太多的艰难困苦,她以为她早已经忘记,却又在此刻争先恐后的冒出来唯恐她忘却一点点。
“方晓晓?”
讲台上英语老师的声音惊醒了方晓晓的神游天外。
方晓晓眼中恢复了清明,站起来。
椅子还有桌子都发出了轻微的摩擦声。
“方晓晓,想什么呢?”英语老师问。
显然英语老师看出来她没听课。
方晓晓看着眼前曾经对她帮助太多太多的英语老师,深吸了口气:“认识自己的无知是认识这个世界的最可靠的方法。”
流畅自然的英文,温和清润的嗓音就像是春日里阳光下最不起眼的虫儿破茧成蝶,那优美的翅膀在绚烂的阳光下美丽璀璨,每扇动一下都是最美的风景。
英语老师愣住。
全班哗然。
刚才那句英文是方晓晓说的?
什么意思?
好像听不太懂。
好在英语老师帮他们问出了疑问:“那句是听谁说的?”
“培根的随笔集中看到的。”方晓晓说,“对不起老师,刚才我不应该走神,我错了,以后绝对不会了。”
英语老师见惯了学生们犯了错误,又承认错误的各种表现,换做以往根本就不把这种认错当回事儿——别说是成绩一般的学生,就是优秀到完全可以报考华清,西大的学生们都有可能在上课的时候神游太虚,区别就在“多”和“少”频率,要说是“绝对”,完全不可能。
可这回英语老师莫名其妙就信了。
因为刚才方晓晓同学说的那句还真是培根的《随笔集》里的,那本书现在就摆在英语老师家里的书架上,他还记得他自己第一次读的时候都是大学毕业两三年之后,方晓晓同学还上高中就开始读了?!何况刚才那流利的英语口语就是英语老师都觉得自己还差那么一点点。
卓越的学习意识再加上诚恳认错的态度,一下子就让英语老师对方晓晓印象深刻。
好,真好,是个好孩子。
全班同学可不管英语老师想什么,注意力全在方晓晓说的前半句上。
哪个培根?随笔集又是什么?
突然间的高大上,都以为刚才是幻听。
半数懵逼,半数惊讶艳羡,还有几个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又戴上,仔细的看向前面那个熟悉的背影。
这还是他们认识的方晓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