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石文学
一个专业的小说推荐网站

第11章

————

金帝夜总会门口对话的不是别人。

正是与乌鸦齐名的笑面虎吴志伟、金毛虎沙蜢。

两人结束这段不愉快的对话,便带着几个拎包马仔,向夜总会内部走去!

一行人在看场小弟带领下,来到林枭落座的包房。

进门后,笑面虎扫视一眼四周,将目光落在靓坤身上:“阿坤,钱已经带来了,乌鸦在哪?”

靓坤没搭理他,边喝茶边朝林枭打眼色。

林枭心领神会一笑,站起身:“你来给我们送钱、我很高兴,但你的语气我不喜欢!”

“而且看你这副样子,好像很不情愿?”

“要不然钱你拿回去?等给乌鸦收尸?”

未等笑面虎开口,脾气暴躁的沙蜢先被激怒,指着林枭骂道:“你TM以为洪兴在港岛一言堂?还是当我们东星都是软柿子?”

话音刚落,沙蜢又接过马仔手里的两个皮包,丢到靓坤面前:“六百万一分不差,放人!”

林枭不紧不慢的擦了擦手:“论身份地位,你比不上长年跟在骆驼身边的下山虎。”

“论阴险狡诈,你比不上你旁边的笑面虎。”

“论骁勇善战,你比不上擒龙虎司徒浩南。”

“论心机谋略,你比不上奔雷虎雷耀阳!”

“你有什么拿得出手的?”

说罢欺身而上,掐住对方脖子,冷声道“乌鸦来旺角耀武扬威,我在他胸口刻了一只小鸟!”

“如今你步他后尘,那就留下这头金毛吧!”

“……”

十几分钟左右。

在林枭的武力与一众小弟带来的压力下。

笑面虎和拎包马仔,眼睁睁看着沙蜢被剃成光头!

做完这一切,林枭还拍了拍他的脸,不可一世道:“记住,以后见你一次剃你一次。”

笑面虎生怕沙蜢继续作死,赶忙出来打圆场:“阿坤,东星跟洪兴算得上兄弟社团!”

“你看你小弟气也出完了,这件事就此揭过如何?”

闻言,靓坤一改之前的懒散,严肃道:“笑面虎,我知道你善使阴谋诡计,所以不用跟我人前显笑。”

“你们想要报复,我们随时可以开片。”

“但我希望你不要在背后搞小动作!”

“否则绝对让你卖咸鸭蛋卖到手软!”

笑面虎僵硬的点点头,扶着被架过来的乌鸦,狼狈离去。

“……”

回元朗途中。

笑面虎瞥了一眼乌鸦胸口那幅类似鹌鹑的图案,强忍笑意:“洪兴那么多软柿子你不捏,偏要挑一块石头?”

“想插旗立威,非要来旺角?”

“艹,你见过谁插旗只带七八个人?”乌鸦哭丧个脸,道明前因后果!

紧接着看向沙蜢,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这发型挺新潮啊?金毛虎的标志都不要了?”

沙蜢气急败坏:“你TM还有脸提?”

“要不是老大让我们来赎你,我会变成这样?”

“够了,有完没完?”笑面虎打断道:“乌鸦你说实话,你是怎么被擒的?”

乌鸦支支吾吾道:“被…被偷袭,一招…!”

笑面虎拆穿道:“都这时候了还吹NB?沙蜢也是一招被制服,而且还是正面!”

此话一出,三人同时陷入惊愕。

片刻后,才意识到林枭的恐怖!

“……”

另一边。

金帝夜总会。

靓坤象征性的从那两包钱里拿出两沓,丢给傻强一沓,自己留了一沓。

将其余的一并递给林枭:“呐,这次都是你一个人的功劳,请我们喝杯茶就好咯!”

“现在你也谈女朋友了,不要亏待人家,抽空去买间大房子。”

林枭心下一暖,拒绝了靓坤的好意,直接把钱倒在桌上,笑道:“坤哥,我昨天说过,一世人两兄弟。”

“我吃肉怎么可能只让你喝茶?”

“阿强跑前跑后处理杠精的事,拿一百万!”

“你作为堂口扛把子,留两百万不过分。”

“再分一百万给下面的小弟,也理所应当。”

“剩下的两百万归我!”

不是林枭不喜欢钱,是什么钱该拿、什么钱不该拿,他心里有数。

倘若他独吞这六百万。

靓坤作为处事人,自然不会有意见!

傻强也不会不满,因为靓坤对他也从未厚此薄彼!

可下面还有那些小弟呢!

一旦东星反扑,他肯定不能以一己之力、抵抗对方整个社团!

既然他选择走枭雄这条路,就要懂得取舍。

他深知孤身不成军、独木难成林的道理!

最终,经过三人一番商讨。

决定明天召集一部分小弟,举办一场小型庆功会,为林枭盖名立威!

“……”

当日晚七点左右。

林枭与靓坤和傻强告别。

开着陈浩南那辆mr2,漫无目的的欣赏港岛夜景!

不知不觉间,竟然来到他穿越的那家医院!

坐在车里思索片刻,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

待对方接通后,林枭笑问道:“龙督察,还在医院么?没打扰你工作吧?”

“林枭?我以为你昨天就会打电话!”龙九打趣一句,接着道:“任务已经被别人接手、我在家休假,有事?”

林枭内心暗喜,直截了当道:“龙督察还真悠闲!”

“要不要出来吃点东西?”

“让我应验一下你之前说的话?”

龙九顿了顿,捂嘴轻笑一声:“你这人挺有意思。”

“浅水湾,……,到了打电话!”

龙九与其他阿sir不一样。

有她哥龙五在,她注定无法远离黑暗的一面。

并且她第一次见像林枭这样、连阿sir都想泡的社团成员!

所以她不排斥两人成为朋友的可能!

“……”

挂断电话后。

林枭回幕一遍前身记忆,随即向龙九给的地址飞驰狂飙。

途经花店时,又买了99朵红玫瑰!

毕竟两人算是“初次约会”。

成与不成,正式一点准没错!

况且他穿越之前,或多或少是个渣男。

不可能傻到空着两爪去泡妞!

更不可能像某网文主角一样,在路边花坛随意采束菊花,强装直男博人眼球!

……

————

阅读全部

评论 抢沙发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