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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靳岚看着手上没机会还回去的钱票,有些哭笑不得,看来只能下次还回去了。

靳岚刚刚劈柴穿的旧衣服,这会要出门逛街,还是决定回房间换一身干净衣服。

在原主的衣柜里挑了一件经典百搭的白衬衣和一条黑裤子,对着房间的小镜子重新扎了一遍头发。

没错,还是这个时代的经典发型——麻花辫。

简单收拾了一下,带上钱票和一个大背篓就出了门。

今天的目标很简单,采购下乡的物资,虽然她的空间里很多东西都可以买到。

但是总得买点明面上的东西,打打掩护才行。

也顺便给自己瞧瞧新鲜,毕竟她还没逛过百货大楼呢。

靳岚不做犹豫,快步朝着记忆中百货大楼的位置走去。

很快,靳岚就到了海市百货大楼。

这年头百货大楼就是不一样,在一片都是低矮的平房,只有它一枝独秀,有三层楼高。

门口还贴着标语:不得无故殴打顾客。

她以前听说过,还以为是夸张了,没想到居然还真有。

满满的时代特色呢。

百货大楼一楼主要是卖一些粮食米面还有蔬菜、水果、猪肉、营养品的地方,每个柜台都有不老少的人在排队。

这大下午的工人都在上班,都是些大爷大妈们在抢购,她完全挤不进去。

简直比后世超市降价促销时,抢货的大爷大妈们还要恐怖,毕竟这年头抢不到不是占不到便宜那么简单,是根本没得吃。

看了看一楼人头攒动的柜台,还是决定先去二楼逛逛。

二楼则不一样,二楼卖的一些电器,有像手电筒、小灯泡这种小电器;有各种尺寸的电视机、老大一个的风扇这种大电器;有传统的四大件像各种牌子的二八大杠、收音机、缝纫机和手表;还有各类家具。

可能是由于价格昂贵,所以这些柜台的人很少。

所以靳岚饶有兴致的准备挨着逛逛,可能是靳岚穿的并不寒酸,所以这些柜员们只是看了她两眼,并没有像所谓的穿越女主那般受人嘲讽。

靳岚走马观花般的顺着外面往里逛,

插着天线的黑白电视,没怎么见过,瞅瞅。

收音机,这么多牌子的,没见过,瞅瞅。

手电筒,原主家里有一个,用不上不买。

老式电风扇,没见过,也瞅瞅。

。。。。

很快就逛到了最后一个手表柜台,眼看都快逛完这一层了,她还啥也没买。

所以在看到这一柜子的大方经典款的手表的时候,她决定给自己买两块。

至于为什么是买两块?

那是因为她第一眼就相中了柜台里的蓝色的一款浪琴表,和一块银色带钻超闪的欧米茄。

她果然是龙的传人和小龙人一样完全抵抗不了亮晶晶的诱惑。

小孩才做选择,大人都要!

“同志你好,麻烦给我看看那块蓝色的浪琴表。”

售货员扫视了一圈靳岚,眼看着倒是也不寒酸。

这才淡淡的开口道:“买手表要票,想清楚买不买,再让我给你拿。”

靳岚也不在意,这年头售货员都是抢手的铁饭碗工作,只要不是故意刁难,冷淡一点也正常了。

当即从兜里掏出来两张手表票。

说来这两张手表票,一张是在靳外公的房间找到的,另外一张是在沈家搜到的,还得感谢渣爹的馈赠。

接着说到:“我还想看看旁边那块银色的欧米茄。”

售货员看见靳岚一口气能掏出两张手表票,立马转变了态度。

不仅将表拿出来给她看,还热情的给靳岚介绍了起来,“小同志,你眼光真不错,这块蓝色的浪琴表都卖断货了,你手上这块是最后一块了。”

“旁边那块欧米茄你也看见了,非常的精致小巧,最适合你这种小姑娘带了。”

靳岚一边听她介绍,一边看这块浪琴表,无论是表还是表带的设计都非常的简约大方,她非常喜欢。

欧米茄更是不用说,嘎嘎好看。

“那这两块表,多少钱?”

“这块浪琴表200块,比普通上海牌的手表要贵70块;欧米茄要更贵一点的320块;两块加起来520块。”

520?这数字还整的怪浪漫呢,当即决定都拿下,女人就应该对自己好一点。

将钱票都递给了售货员大姐,大姐兴奋极了。

连忙将手表打包好,开票递给了靳岚,深怕靳岚待会说不要了。

这可是难得的大单,一般来说她一个月都卖不出一两块。

笑脸盈盈的一直目送靳岚离开。

买完手表,靳岚晃悠着上了三楼。

三楼卖的是像布匹,成衣、毛线、布鞋、皮鞋这种日常百货和一些零碎的轻工业品像暖水瓶、陶瓷缸、铝制饭盒这些。

到了三楼靳岚想买的东西就多了。

刚上三楼,先是轻工业品柜台,

靳岚想了想,饭盒得买两三个当碗用,搪瓷缸也得买两三个喝水,暖水瓶容易碎不能现在买,pass掉。

像零碎的剪子,菜刀,锁头都得买点。看了看剪刀小的1块2,、大的1块8她一样来了一把,加上几把小锁花了一张工业劵。菜刀和铁锅这些大的物件太大了不好带去,也不好遮掩就下乡再添置。

将东西放进身后的背篓里,靳岚接着往里逛。

里面是卖成衣布匹的柜台,一堆大姑娘小媳妇正围在那看衣服呢,就算买不起看看,也心满意足,是属于这个年代特有的消遣方式。

不禁感慨无论什么年代,女人对新衣服的热爱始终如一,当然靳岚也不例外。

靳岚现在穿的还是原主的衣服,是应该买点新衣服了。

随即挑了几件款式简单,简约百搭的衣服,买了有两件衬衣,一件咖色大衣,

两条黑色的直筒裤;再买了两身耐脏的灰布衣裳,留着下乡干活的时候穿。

想到下乡的北方,冬天零下的温度,顿时觉得应该再屯点棉花才行。

她以前可经常听老人说,这个年代的棉花质量好盖起来特别暖和,她正好买来试试看。

翻了翻身上所有的钱票,拢共也只凑了八斤多点的棉花票,只够买下一件薄棉衣,以及一床八斤的棉被,有些薄了。

想着实在不行,到时从空间里偷渡点棉花放进去。

毕竟这只是明面上要带过去的东西。

新衣服都买了没了新鞋怎么成,当即又到卖鞋的柜台。

买了一双黑色低跟小皮鞋,有点像后世的玛丽珍鞋;舒适度高的千层底布鞋也来了两双;瞧见旁边还有结实耐造的解放鞋,也买了两双干活的时候穿。

逛完这一圈,靳岚都有些累了,背篓也快装满了。

其他小体积,好掩护的零碎百货,靳岚决定先不买。

准备回家的靳岚背起背篓,朝一楼走去。。。

靳岚下到一楼,这会已经快到晚上的饭点了,

原本拥挤不堪的柜台,现在人流也都散了。

抱着来都来了的想法,等靳岚走出百货大楼的时候,手上又多了两斤里脊肉,两根大骨,一斤鸡蛋糕,一斤大白兔奶糖,还有各种零嘴。。。

她就这点不好。可能是末世待久了,所以她一看到吃的就走不动路。

提着满满的收获,这才回了家。

————————————-

回到家的靳岚,开始清点今天的收获。

将新买的浪琴表和欧米茄都带上了手试试,不愧是这个时代的奢侈品,还真挺好看。

将其中一块收进了空间,剩下一块就戴在了手上。

把买的物资分成了两部分,一些小的东西是可以收进空间的,另一部分体积大的则留在外面充充样子。

将东西归置好后,靳岚提着刚买的里脊肉和大骨准备去厨房做饭。

到了厨房,靳岚先是用旧报纸把火烧上。才开始处理食材。

在案板上将大骨砍成两半,接着放进锅中炒香,放入葱蒜去腥,炒好之后盛出,放进瓦罐里,淋入一大碗水,用煤炭在小炉子上煨汤。

大骨一时半会是赶不上吃。

等到睡觉前将炉子熄了,等到第二天早上用来煮面,火候刚刚好。

接着将刚买的里脊肉切成片腌制,又从院子里摘了一些新鲜的辣椒,洗净切段。

锅里放油油热后快速放入肉片大火翻炒,看见肉片变色微微发翘即可捞出。

锅留底油,放入葱姜蒜爆香,接着下入辣椒放点盐翻炒,炒到辣椒微微发软,这时将肉片倒进去,放入少许糖调味,淋入一圈酱油,翻炒片刻,这道辣椒炒肉就做好了。

想到光吃肉有点腻,又去菜园子摘了几个番茄、一把小青菜。

做了一个炝炒青菜,和番茄蛋汤。

菜都炒好了,这时她想起来她忽略了什么。

“呀!米饭忘蒸了……”

不过菜都炒好了,这会做饭肯定来不及了,于是从空间中点了一盒米饭。

把菜都端上桌,靳岚开始品尝起了她的手艺。

作为一个喜好肉食的人,她先尝了尝辣椒炒肉,你别说这时候的猪肉是真好吃,放进嘴里肉混合着辣椒的香气,一口下去香气四溢。

也幸好靳家是在巷子里最里面,这会也没什么风,要不然这味道飘出去,能馋哭多少隔壁小孩儿。

接着又尝了尝青菜和番茄汤,都很好吃,真不愧是自己家种的百分百有机蔬菜,不像末世的改良蔬菜又贵又难吃。

不知道是不是吃了健体丸的缘故,她不仅力气变大了,就连食量也变大了,两菜一汤外加一大盒米饭,她都吃的干干净净。

靳岚吃完饭将厨房收拾干净,便一屁股坐在了院里的摇篮秋千上。

托着小脸,望着远处西斜的落日,落日的余晖映红了西边的晚霞,像是给久别重逢的恋人脸上添上的那一抹绯红,艳丽的晚霞也映照着太阳最后的一抹光彩,也像是对即将逝去的恋人的挽留,远远看去像是一幅流光溢彩的织锦。

如果太阳终究是要西斜的,那她的家又在哪呢?

落日的孤寂还是让她忍不住胡思乱想,靳岚紧紧的抱住了自己,任由思绪向外蔓延。。。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伤感而已啦。

想了想空间内那几大箱的遗产,那可是她以后做包租婆的底气!靳岚瞬间元气满满,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钱治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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