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沈煙進屋開始,蔣明旭就坐直了身體,等著沈煙和他說話。
可她只是一門心思地收拾東西,連眼風都沒給他一個。
被人當成空氣的感覺很不好受,於是蔣明旭也沒開口打破僵局,就這麼坐著,一動不動地看著她忙活。
結婚之前添置了不少東西,那些成雙成對的物件沈煙都沒要,只收拾了自己的衣服鞋子和日常用品。
去知青點住,睡覺的問題是解決了,但吃飯也是個大問題。
於是,她又去廚房分出了自己的口糧。
蔣母看得眼皮直跳,只覺得這人瘋了,莫名其妙要離婚,現在連他們家的東西都要搬走,這哪是白眼狼,分明就是強盜土匪!
上前一把抓住口袋,“你要走就自己走,帶我們家的糧食做什麼?”
此刻的蔣母姿態強硬,對沈煙的態度,和以前相比,直接來了個大轉彎。
沈煙理解蔣母的轉變,畢竟從現在起,他們就不是一路人了。
但一退再退也不是她的風格,沈煙面色平靜地說:“我用工分賺的糧食,我現在要帶走有什麼問題?”
蔣母答不上來,用力地吸了一口氣,“你讀過書,是文化人,應該知道什麼叫適可而止,你沒有爹孃撐腰,這次的事看在你年紀小的份上,我和老頭子可以不計較,等你們冷靜了,要復婚,我們也不會攔著,但你要是搬出去了,讓村裡人都知道你和明旭離婚的事,你想再回來就不可能了。”
既然決定離開蔣家,沈煙就不會再回來,不管是哪種活法,都比上輩子強。
只是這麼一來,她和蔣明旭沒了關係,漫漫可能不會再來了吧?
沈煙失落了幾秒,就調整好了心情。
父親漠視,還總被同父異母的哥哥欺負,出生在這種家庭裡,哪怕有她全心全意的愛,漫漫也幸福不到哪裡去。
不出生,說不定也是一種幸運。
沈煙和許多人打過交道,知道什麼場合說什麼話,才能達成目的,同時,讓自己處於有利地位。
沒有和蔣母爭辯別的,沈煙眨了眨眼,一臉無辜地說:“我只是拿回自己的東西,怎麼能叫鬧?嬸子,您要是覺得我不該帶走自己的東西,那您可以請副隊長和村民們來評理,如果他們也覺得我帶走是錯的,那我就不帶。”
副隊長和蔣父是競爭關係,蔣母怎麼可能會請人來評理?
而且這麼一鬧,不就讓所有人都知道她兒子又離婚了嗎?
蔣母一邊覺得自己家條件好,兒子娶個好媳婦並不難,一邊又覺得離婚丟臉,想要死死地捂著,不讓人知道。
沈煙要是搬出去,這事是不是就瞞不住了?
這一分鐘,蔣母有種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覺,對沈煙更加不滿,早知道她會鬧出這樣的事,就不該撮合她跟明旭。
蔣母厭惡地看著沈煙,見她一臉無辜,就覺得這人沒安好心。
她這模樣,要是讓外人見了,會不會覺得明旭和蔣家有問題,所以她才非要離婚?
沈煙在生產隊的名聲很好,還真有可能哄得別人站在她那邊。
蔣母心頭一跳,整個人都不好了。
原本還想把沈煙趕出去,給她個教訓,現在卻覺得還是把人放在眼皮底下比較好,省得她出去外頭胡說八道。
用力按著裝糧食的口袋,就是不準沈煙走。
“你沒爹沒孃,也沒個去處,要是就這麼走了,別人還以為是我們蔣家不地道,把你趕了出去。”
躲在門背後看好戲的蔣睿急了,現在不把沈煙趕出去,以後她哄好了家裡人,又要當他的後媽怎麼辦?
一溜煙從屋裡跑出來,“奶,我不喜歡她,你讓她走!”
蔣母瞪了他一眼,“你一個小孩子懂什麼,別說話!”
離婚的事瞞不住,但只要繼續對沈煙“好”,在外人的眼裡,他們蔣家就是最好的婆家。
等抓到了沈煙的錯處再把人趕出去,到時候就不會有人說她們蔣家的壞話了。
既然沈煙非要離婚,那麼離婚的後果就應該由她承擔。
蔣睿不知道蔣母的心思,他只想把沈煙趕走,用力推了一把沈煙。
“我爸不喜歡你,我也不喜歡你,你為什麼還賴在我家?”
“你走!我不要你這個後媽!”
對方雖然只是個六歲的小孩,但壯得跟牛犢子似的,每天在村裡跑著玩,體質更是好得不得了。
要不是認清了蔣睿的本性,對他有所防備,沈煙真就被他推倒了。
換成以前的沈煙,可能會被蔣睿的話傷到。
可她喜歡蔣明旭,就算被傷到也只會默默把委屈往肚子裡吞。
還會告訴自己,和她過日子的人是蔣明旭……
但現在不一樣了,她連蔣明旭都不要了,為什麼還忍著他的兒子?
於是,蔣睿怎麼推的沈煙,沈煙就怎麼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一屁股摔倒在地上,蔣睿先是愣了愣,然後大吵大鬧了起來,“難怪別人說後孃沒好人,你居然敢打我!是不是活膩了!”
想要去踢沈煙,卻被她按住了頭。
居高臨下,冷冷地看著蔣睿,“真吵。”
蔣母也愣了一下,眼裡滿是不可置信,當著她的面沈煙就敢動手,背地裡還不知道怎麼欺負小睿。
難怪小睿不接受她當後媽,原來癥結在這。
“沈煙,你發什麼瘋!”
沈煙攤了攤手,“是他先動手的,我只是在保護自己,有什麼問題嗎?”
因為蔣父是大隊長,蔣母為了給丈夫長臉,在外很少和別人鬧矛盾,以至於現在連吵架都吵不過沈煙。
氣得老臉通紅,早知道是養了這麼個玩意,當初就不該幫她,讓她被沈老婆子搓磨死!
動靜太大,蔣明旭和蔣明淑也從房裡走了出來,前者沉默不語,後者呵斥蔣睿,“你說誰活膩了?”
蔣明淑不喜歡蔣睿,更厭惡他大吵大鬧的樣子,就跟他那個娘似的,愛耍脾氣。
也不知道大哥怎麼想的,把他們娘倆當心頭肉!
不能指責自己的親孃,蔣明淑只能問沈煙,“你做好決定了?”
上輩子,再過兩月蔣明淑就嫁人了,偶爾孃家也會給漫漫帶零嘴。
不管是作為朋友還是小姑子,她都沒做過為難沈煙的事情。
沈煙的態度緩和了些,“我和你哥已經離婚了,再住在這裡也不合適。”
“那你住哪兒?”
“知青點有床位。”
前幾年知青點的住宿很緊張,還有人被安排在了村民家裡,這幾年因為各種各樣的事,倒是騰出了空位。
知青點住的都是城裡人,如果換成別人入住,那些人肯定不歡迎,但沈煙不一樣。
她有文化,人長得漂亮,而且還是記分員,平日裡多的是知青想和她打好關係。
沈煙這麼說,那肯定是想好了,一時半會兒不會改變主意。
蔣明淑嘆了一口氣,“我幫你。”
除了生活用品和糧食,教材也得帶上,如果一個人搬,沈煙得跑兩趟。
現在蔣明淑要幫她,沈煙沒有拒絕,正好她也不想再看到某些人。
兩人很快帶上東西離開了蔣家。
蔣母被氣得心口疼,沈煙氣她也就算了,死丫頭居然還胳膊肘往外拐!
“你看看你娶的好媳婦!”
見沈煙走得乾脆,蔣明旭正鬱悶呢,聽到親孃的抱怨,淡淡地說:“這不是你們給我塞的嗎?”
他本來就不喜歡沈煙,她愛去哪就去哪,不關他的事。
視線落在蔣睿身上,“罰站半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