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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身心放鬆,沈煙一夜無夢,醒來以後精神飽滿,面色紅潤,瞧著狀態好得不得了,一點都不像婚姻失敗的離異女人。

洗漱完畢,沈煙坐在床上對著巴掌大的鏡子抹雪花膏,天還沒徹底放亮,屋裡光線也不好,只能看到個模糊的影子。

楊萍瞅了她好幾眼,突然發現沈煙真是個美人胚子,鵝蛋臉,高鼻樑,眼睛又大又亮,皮膚白皙,四肢纖細勻稱……難怪能讓蔣明旭點頭娶她。

要知道以前也有知青追求蔣明旭,可他都拒絕了。

看了幾眼,見沈煙扭頭看她,楊萍連忙端著盆去了外邊。

沈煙沒有多想,抹了雪花膏,順手拿起木梳梳頭。

十分鐘,就已經收拾完畢,最後對著鏡子照了一眼,這才出門吃飯。

早飯是其他知青做的,因為要上工,會消耗體力,所以早飯的分量比晚飯多一些。

每人兩個餅子,加一碗更加濃稠的稀飯。

沈煙吃不完這麼多,留了個餅子,打算在路上吃。

知道她要去縣城,有知青請她幫忙帶東西,就是一些零嘴、牙膏、雪花膏之類的小東西,沒有多少重量,於是沈煙沒有拒絕。

現在才三月份,她還要在知青點住很長一段時間,打好關係,大家相處得輕鬆,才不會影響備考的心情。

要是成天為雞毛蒜皮的事鬧不愉快,別說是抽空準備高考,怕是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

既然是幫人買東西,那就要明算賬,為防止有人事後賴賬,沈煙先收了錢和票,然後又拿了張紙登記,防止自己忘了,同時也讓對方安心,她不會昧了錢和票。

都在一個知青點住著,沒人懷疑沈煙會吞了他們的錢,畢竟老話說得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再說了,買那些小東西又用不了多少錢,幾毛幾塊的事情,沒必要疑神疑鬼。

說清楚自己想要的東西,給了錢,幾個知青就出門上工了。

沈煙是最後出門的,這時候天剛放亮,有人出門上工,也有小孩出發去學校上學。

可能是冤家路窄,沈煙出門不久就遇到了蔣明旭。

他穿著白襯衣,黑褲子,頭髮梳得一絲不苟,面龐清雋,手裡拿著兩本書,文化人的派頭十足,看樣子是去學校上課。

沈煙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就繼續往前走去,沒有因為蔣明旭的存在就選擇繞路。

路又不是他家的,如果他覺得礙眼,可以自己選擇迴避。

兩人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近到只有兩三步的距離,然後慢慢變遠,走向相反的方向。

蔣明旭拿著課本的手逐漸握緊,剛才沈煙的那個眼神,讓他心慌意亂。

她的眼神那麼平淡,那麼冷漠,好像對她來說,他只是個普普通通的陌生人。

這個認知,讓蔣明旭難以接受,明明不久以前,沈煙還用飽含情意的眼神看他,怎麼短短兩天,她就來了個大變樣?

難道以前的種種行為,是在欺騙他嗎?

越想,蔣明旭心裡就越難受,除了難受,還有些委屈。

都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是耍流氓,那沈煙的行為又算什麼?

欺騙他結婚,又在達到目的的時候反悔,拍拍屁股走人。

沈煙就是個騙子!

不,她比騙子更可惡,別人騙財騙色甚至騙心,至少還會有破綻,可沈煙演得太好,所有人都被她矇騙了!

蔣明旭下頜繃緊,心裡悶悶地難受,他大步往前走著,卻在轉彎的時候回了頭。

剛開春,西南的早上還有些冷,沈煙穿著紅色毛衣,純色黑褲子,腳上是雙低跟皮鞋。

毛衣下襬被她處理了一下,別人穿起來會很臃腫的搭配,她穿著反而顯得身材更加苗條。

烏黑濃密的長髮紮成高馬尾,挎著帆布包,那麼青春靚麗,輕快地離開了他的視線。

和離開蔣家時的模樣相同,她一次也沒有回頭。

蔣明旭的心突然被紮了一下,他從來沒想過沈煙會離開他。

她的態度這麼冷淡,真的會有後悔的那天嗎?

這一刻,蔣明旭心裡有了懷疑。

拿著書的手太過用力,手背上的筋絡凸顯了出來,蔣明旭咬牙切齒地想,不回來就算了,反正他又不喜歡沈煙!

快步朝著學校的方向走去。

他們二人不搭理對方的樣子,不少人都見著了。

一上工,又開始嘀咕上了沈煙和蔣明旭。

“沈煙根本沒理蔣明旭,反倒是蔣明旭,走路慢騰騰的,最後還回頭去看,他該不會是惦記上沈煙了吧?”

“以前都是沈煙追著蔣明旭,現在反過來了,雖然他還沒追,但看那表現,分明是對沈煙上心了。”

“我瞧著不像,蔣明旭平日裡多溫和的人啊,見到沈煙,那臉刷地一下就黑了,這哪是惦記沈煙的樣子,明明就是在討厭她。”

“能讓蔣老師露出咬牙切齒的表情,沈煙該不會是幹了對不起人家的事吧?”

“別瞎說,她要是幹了對不起蔣家的事,她敢大張旗鼓地搬去知青點?大隊長還會給她送錢?”

“這倒也是……”

沒人能琢磨透沈煙和蔣明旭之間的事情,可他們突然就離婚,內裡肯定是有原因的。

越是含糊不清的東西,人們就越好奇,想要刨根問底,弄個清楚。

於是等蔣母來上工,就有人跟她打聽情況。

蔣母以前有多喜歡沈煙這個兒媳婦,現在就有多討厭她。

眼下離婚的事情已經傳了出去,既然有人來問,蔣母就不可能放過抹黑沈煙的機會。

哼了一聲,“那就是個白眼狼,之前那麼懂事都是裝的。”

有人忙問:“這話怎麼說?”

蔣母早就已經想好了說辭,“她以為嫁給了明旭,就是徹底在蔣家紮了根,這不才剛結婚就露出了狐狸尾巴,居然想讓我們把小睿送走。”

“她真是這麼要求的?”

“我騙你們做什麼?那可是我們蔣家的大孫子,怎麼可能會送走?可沈煙不依不饒,非得把小睿送去省城找他娘,這不,明旭忍不了,就和她離婚了。”

蔣母這番話說得臉不紅,心不跳,別人一聽,也覺得很有道理。

要是有得選,誰願意當後孃?

沈煙已經嫁進了蔣家,再把蔣睿送走,以後就沒人和她的孩子爭家產了。

有很多人就是在婚後才暴露真面目,沈煙這麼做,也不稀奇。

“這才剛結婚呢,她就提這種過分的要求,要是再過幾年,她不得上房揭瓦?要我說,這樣的兒媳婦就應該趕出去,黑心肝的玩意,分明是不想你們家好,幸好明旭拎得清,和她離了婚。”

蔣母嘆了一口氣,“也就我家老頭子心腸好,不僅給她分了口糧,還給了她整整兩百塊錢!她和明旭結婚的時候,我還給她買了兩身衣裳,都被她帶走了。”

“你們就是心軟,才會被她拿捏,要是換成別人家,你看會不會扒下她一層皮!”

蔣母眼睛動了動,“好歹是我們養大的孩子,總不能把她還給沈家。”

“怎麼不能,那沈老婆子的幾個兒都不爭氣,現在沒人願意給她養老呢,正好沈煙離婚了,就讓她回去伺候沈老婆子唄。”

沈老婆子又無賴,又潑辣,遇事就喜歡撒潑打滾,村裡人都不願意和她打交道。

以前有蔣父出面調解,沈老婆子不敢做得過分,現在沈煙離開了蔣家,情況就不同了。

蔣母眼裡有了幸災樂禍的神色,“她是白眼狼,但我們不能幹缺德事,就讓她自己折騰去吧。”

緊接著又有意無意地透露,蔣家和沈煙已經斷絕了關係,以後她的事情,蔣家不會再管了。

村裡不缺嚼舌根的人,蔣家的態度,要不了多久就能傳到沈老婆子的耳朵裡。

蔣母心想,沈煙現在是記分員,這可是個肥差,沈家的人肯定會抓住機會趴她身上吸血。

要是鬧騰起來,說不定沈煙記分員的工作就沒了。

到時候再安排給自家閨女,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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