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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飘在空中,看着化粪池里自己被炸得四分五裂的尸体。
  其实人死之后是感觉不到痛苦的。
  而因为被炸死的感觉过于惨痛,以至于连我飘飘荡荡的灵魂似乎还能感受到前世的痛苦。
  在空中扭曲打结。
  我死了,但我却并没有多少难过。
  因为死亡也代表着自由与解脱。
  我终于能离开这个肮脏不堪的化粪池了!
  灵魂飘飘荡荡,回到了我曾经的家。
  人走茶凉,人死灯灭。
  这里已经与我无关了。
  我到的时候,正看到杨岚特意找了工人把属于我的衣服鞋袜牙杯牙刷全都扔到了路边。
  等着收废品的来拉走。
  我那辆刚刚买了三个月的新车,被砸得稀烂。
  最惨的是我和杨岚的婚纱照。
  光扔还不解恨,杨岚直接让人点起了熊熊的篝火。
  把我和她的婚纱照烧成了灰烬。
  任俊一直在边上幸灾乐祸地看,惬意地点上了一根香烟。
  这是国外的牌子,国内没有卖的。
  而刚才那个扔进化粪池的烟头,恰恰就是这个牌子的!
  是他扔的!
  这个王八蛋炸死的我!
  “我要杀了你!”
  我从空中疾驰过去,双手紧紧卡住了任俊的脖子!
  我要弄死他!
  我要报仇!
  我以为自己会像是鬼片里面演的那样,有神鬼莫测的法力,可以兴风作浪颠倒乾坤呼风唤雨。
  杀人于无形。
  制造极致的恐怖气氛。
  冤魂索命,大喊一声:“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但我想多了。
  我的双手虽然紧紧卡住了任俊的脖子,却给他带不来任何的伤害。
  别说弄断脖子,让他七窍流血气绝身亡。
  我连任俊的一根汗毛都弄不下来!
  原来鬼片都是骗人的。
  人死了,就一了百了,没法伸冤,没法报仇。
  我哭了。
  眼泪在空中无声无形的流。
  暗恨我好没用!
  而另外一个仇人杨岚在处理完我的东西后,这才媚笑着扑进了任俊的怀里。
  发嗲撒娇,撅着红唇索吻。
  两人狼狈为奸没羞没臊地拥抱在了一起,把我的灵魂夹在了中间。
  正像那首该死的歌词形容的一样: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不配有姓名。
  我累了,我想离开。
  不是有奈何桥么?
  黄泉路怎么走!
  给我一碗孟婆汤!
  我要喝超大杯的!
  好让我忘记这辈子过得有多屈辱,有多卑微!
  如果有来世,我一定不当舔狗!
  不当接盘侠!
  不会再爱上杨岚这样捂不热的女人!
  因为舔狗不得好死!
  接盘侠死无葬身之地!
  爱上杨岚,是我所有不幸与痛苦的开始!
  我杨岚任俊是大学校友。
  我和任俊都喜欢杨岚,但任俊比我长得帅,比我能说会道,还会唱歌和打篮球。
  更重要的是,也比我有钱。
  虽然人们都说爱情不需要物质,只需要浪漫。
  但实际上,爱情需要浪费,才能玩得起浪漫。
  所以杨岚与任俊是一对,我连备胎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一个“好人”。
  被发好人卡的好人。
  我本来都已经放弃了,结果大学毕业后任俊始乱终弃。
  他办了移民,出国逍遥快活,留下了崩溃的杨岚。
  杨岚还怀着三个月的身孕。
  杨岚伤心失望到了极点,在酒吧买醉,却被一群小流氓给盯上了。
  这些人潜伏在酒吧,看到酒醉的美女就会带到公厕公园或者宾馆糟蹋。
  甚至还会录像放到网上炫耀或者出卖视频给小网站牟利。
  最是下作。
  一旦杨岚也遭了他们毒手,那这辈子就毁了!
  幸亏我知道她失恋了担心出事,所以一直在后面默默充当护花使者。
  关键时刻我冲了上去英雄救美,拼着自己受伤,被打断了胳膊,也保住了杨岚的清白。
  但还是没有保住她肚子里的孩子,在混乱中杨岚流产了。
  事后杨岚醒悟了,觉得渣男不值得爱,我才是真正值得托付的人。
  于是我们恋爱结婚。
  婚后也很恩爱。
  哪怕她因为那次流产搞得终身不孕,我也没有嫌弃她。
  而是对她加倍温柔体贴。
  还对外宣称是我自己弱精症才没有孩子的,保护杨岚的自尊。
  她很感激我,哭着说对不起我,没有办法让我成为一个父亲。
  我抱着她说没事的,我有你就够了。
  我一直努力工作,努力经营家庭,把挣的钱都交给杨岚管理。
  让她在家当全职太太。
  日子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算是中产以上了。
  我其实挺满足的,可偏偏在前几天,任俊回来了!
  这就是一个丧门星!
  任俊找到杨岚,狡辩说当初他出国不是始乱终弃,而是因为那时候他父亲的公司破产了。
  有很多债主在追债。
  他是躲债,不想连累杨岚。
  而这次回来则是因为还爱着杨岚,要和杨岚旧情复燃,一起追忆似水年华,重现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杨岚就有些动摇。
  但毕竟已经和我结婚了,所以还能守住底线和底裤。
  任俊又把当年在酒吧欺负杨岚的一个小流氓找来了。
  用钱收买这个小流氓做伪证,说当年他们在酒吧骚扰杨岚都是我指使的。
  所以那不是英雄救美,而是一出苦肉计。
  是我为了感动杨岚自导自演的。
  杨岚就愤怒了,骂我卑鄙无耻。
  这还不算,任俊又收买小流氓告诉杨岚,当初她流产也是我故意安排的。
  是我怂恿那些流氓故意打杨岚的肚子。
  目的就是不让她生下属于任俊的孽种。
  这下杨岚直接疯狂了。
  骂我没有人性,骂我草菅人命,恨我让她永远失去了当母亲的机会。
  骂我都配不上她曾经发的“好人卡”,我就是一个又奸又贱的王八蛋。
  我当然是无比冤枉。
  我给自己辩解,可杨岚根本不信!
  一口咬定我是一个心机男阴谋家!
  任俊在一边阴阳怪气挑拨离间。
  我实在是太生气了,就“呸”了任俊一口,往他脸上吐了一口痰。
  于是杨岚就找到了她农村养猪的二舅。
  把我强制扔进了沼气池。
  让我无比屈辱肮脏地死去!
  人死了,都会变得聪明一点。
  我原来心里面一直很委屈,不理解杨岚为什么这么好骗?
  明明任俊的话漏洞百出啊!
  只要稍微调查都能发现他在撒谎啊!
  为什么信他,不信我?
  难道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我对你这么多的付出,就因为任俊的几句话就全部清零么?
  我是不是小人骗子,你自己没有判断么?
  但死后,我已经想明白了。
  杨岚愿意相信任俊,不愿意相信我。
  并不是任俊的谎言有多高明,而是因为杨岚爱任俊远胜于我。
  任俊是她的初恋,她的白月光。
  还因为她曾被任俊抛弃过,所以任俊就成了她青春的最大遗憾与伤痛。
  所以当任俊回来找她时,她才会激动雀跃。
  当任俊说他还爱她,当初分手是有苦衷时,她才会那么容易接受。
  这弥补了她的遗憾,治愈了她的伤痛,满足了她的骄傲与虚荣。
  所以不只是任俊在巧舌如簧地骗她,她也在自我催眠自欺欺人。
  而悲催的我就被牺牲了。
  谁让我主动追求的杨岚呢?
  谁让我爱她,远胜于她爱我呢?
  上杆子不是买卖!
  在感情中认真你就输了!
  谁在乎,谁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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