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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結婚十週年紀念日,陸拾漾沒有回來。
  我打了很多個電話,他才接起。
  語氣裡都是不耐煩。
  「如果不是同意離婚,不要給我打電話浪費時間。」
  這段時間他一直在用冷暴力想要迫使我和他離婚,因為他的學妹羅依依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用自殺屢次威脅他和自己在一起。
  「陸拾漾,今天是我們結婚十週年紀念日,你上個紀念日發過誓,再也不會忘記的。」
  沒錯,九週年紀念日的時候他也忘記了。
  我精心準備的一桌子菜漸漸涼透的時候,他和羅依依的電影剛剛看完。
  我的第十九通電話被掛斷的時候,摩天輪最高點的艙中,他和羅依依擁吻著,互訴衷腸。
  第二天,他回到家的時候,我指著羅依依朋友圈發的照片質問他,卻被他反過來指責:「能不能別鬧了,羅幸,依依剛被從人販子手裡救回來,我陪陪她怎麼了?」
  「你享受了本應該是她的一切,我陪她也是替你贖罪!大不了,我發誓明年紀念日不會忘了,行了嗎?」
  「我已經很累了,你別來添亂了。」
  我的指甲陷進肉裡,滲出血來。
  是,我是個惡人,是我欠她的。
  羅依依三歲時因為養母和老同學寒暄,沒有注意到,導致她被人販子拐走。
  養母因此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多次想要自殺,養父為了讓養母快點走出來,在尋找羅依依的同時,在一家福利院的角落裡找到了和羅依依八分像的我,把我領養了回來。
  養母以為真的是女兒回來了,抱著我又哭又笑,還給我起了小名,也就是我現在的名字——羅幸。
  那時我還年幼,還真的以為我是被媽媽找回來了,我終於不是野孩子了。
  可我不是她失而復得的幸運,我只是一個卑劣的小偷,偷走她的愛意。
  我被作為羅家千金培養長大,直到我和陸拾漾結婚第八年,羅依依終於被找回來了。
  是陸拾漾發現的。
  他在回母校演講的時候把羅依依誤認成了我,後來他找來了她的資料發現她是o型血。
  我的養父母都是o型血,而我是RH陰性血,這件事除了我的養父,只有他一個人知道。
  沒錯,羅依依才是真千金,而我只不過是鳩佔鵲巢的醜小鴨,是媽媽口中欺騙她的謊話精。
  所以,陸拾漾把羅依依領到了養父母面前。
  養母一邊高興於親生骨肉回家,一邊又憤恨我和養父合夥騙她。
  「你怎麼能心安理得享受這不屬於你的一切?你該不會是老羅的私生女吧,滾出羅家,我不想再看到你。」
  可我真的不知道,三歲那年,養父只告訴我:「孩子,爸爸找了你很久,媽媽需要你,和爸爸回家吧。」
  原來我真的是野孩子啊,她討厭我也是應該的。
  真正的羅依依回來了,我就不能再叫這個名字了,養父一臉愧疚的對我說:「好孩子,委屈你了,改個名吧,你媽她真的想了依依很多年。」
  「羅幸,我叫羅幸。」我流著淚,還是想要抓住最後一點——和媽媽的聯繫。
  至少,這個名字還是屬於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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