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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抹了一把眼睛,狠狠甩开了他的手,把杯子里剩余的酒洒在地上,嗤笑一声:
  “新婚快乐,我敬你们一杯。”
  啪的一声玻璃四分五裂,我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给姜钦留下了一句话:
  “你妈生出你这个蠢货才是最大的玩笑。”
  八年的爱意不是一下子消耗殆尽的,
  其实姜钦和林闻关系不一般我早就知道。
  在我刚和姜钦开始同居的一小段日子,他晚上总是往外跑,
  我忙着收拾房屋累得晕头转向,随口问了一句他去哪,
  隐隐约约听到他说在帮他的亲妹林闻一个忙。
  直到我发现放在杂物柜顶部的他的画像,裸体画,下面还有林闻的签名,和一句俏皮的“闻闻送给钦哥的生日礼物”。
  才明白他说的不是亲妹而是青梅,他也不是她的亲哥而是钦哥。
  我气得直接把画撕碎,扔在他脸上问他是怎么回事,
  他第一时间不是向我解释,而是小心翼翼地捡起地上的碎片拼起来,嘴里还念叨着:
  “完了完了,闻闻又要闹了,你对我撒气就行干嘛撕画呀,闻闻可是画了三个晚上。”
  我踩住画的一角,刚好画的是他的眼睛。
  我以前最喜欢看他亮晶晶的眼睛,他的眼里总好像盛满了星星,
  可我一想到他用这种眼神看着林闻,我就觉得恶心。
  我用脚用力地碾了几下直到纸张烂掉,
  我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问:
  “今天你能脱光衣服站她面前,明天你是不是要礼尚往来脱掉她衣服和她上床?”
  他猛地站起来推了我一把,眉毛皱在一起,面上带着愠怒:
  “我说了我们不是那种关系。人体模特而已,画画练习啊,你也画过画你就不能理解一下吗?”
  “那如果我也脱光衣服给我的竹马当模特,你最好也闭上你的嘴,不过我大概做不出这么不要脸的事。”
  他的胸腔剧烈起伏,却像被噎住了说不出话。
  第二天,林闻亲自上门赔罪。
  为了尽地主之谊,我亲手做了一大桌子菜。
  还没解开围裙坐下,就听见姜钦拿着筷子挑挑捡捡,不悦地说:
  “闻闻不爱吃虾和鸡肉,下次做点别的。”
  我冷着脸看着挑三拣四的两个人,怒骂道:
  “我不是你们保姆,爱吃吃不吃滚。”
  他不说话了,只一个劲给林闻夹她喜欢吃的菜。
  倒是林闻开始嘤嘤起来:
  “星姐那件事是我考虑地不周全,毕竟我和钦哥从小一起长大,我们都不避讳这些的。”
  “你和你爸也一起长大,你是不是也不避讳你爸?”
  她被呛得整个脸都红了,一边咳嗽一边告状:
  “你这人怎么这么粗鲁,钦哥,你看她!”
  我嚼着无滋无味的饭,不耐烦地拍了拍桌子:
  “我要是真的粗鲁,我现在就拿扫把把你赶出去。”
  姜钦适时出来打个圆场,在我的杯子里倒满了酒,嘴里还念着消消气。
  可我不爱喝酒,因为职场需要我喝得太多了。
  他对林闻讨厌吃的东西如数家珍,却从来不记得我的喜好。
  还没放手大概是白月光的力量太强大了。
  我吸了吸鼻涕,屋里的灯肆无忌惮地打在我身上,把我从混乱的思绪中拉了出来。
  外面下了大雨,我穿着一双不合脚的高跟鞋和湿透了贴在身上的裙子一瘸一拐地回到我租来画画的屋子。
  我不是职业的画家,只是勤勤恳恳打工的社畜,画画只是我小小的爱好而已。
  姜钦不爱看我在家画画,每次见我画画都得嘲讽两句。
  大概是因为他的小青梅是个大画家,他总喜欢拿我的画和她的对比。
  一来二去,我也不想吵了,索性搬出来画。
  手机的屏幕亮起又熄灭,反复几次后彻底沉寂下去。
  我无力地蜷缩在沙发上,双手掩面哭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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