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擦著顧方明的頭髮,狠狠砍在了牆上。
望著顧方明尿溼的褲子,我眼底逐漸恢復清明。
我自顧自地將小寶的毛髮和骨頭裝起來,隨後在四人的目視中離去。
小寶是我剛上班時養的一隻博美。
彼時我因為高強度的工作患上了輕微抑鬱,醫生建議我養一條狗。
抱著試試的心理,我走進了一家寵物店。
剛一進門,小寶就撞到我的鞋上。
明明是它撞得我,它卻碰瓷地倒在地上。
我抬腳欲走,它又一骨碌地爬起來跟著我走。
從此,小寶就成了我的小狗。
在每一個寂靜難眠的夜裡,小寶都乖乖地趴在我的身旁。
在每一次焦慮自我懷疑的時候,小寶又鬧騰得我記不起剛才在想什麼。
……我從沒有想過小寶會離開我,所以哪怕是現在,我依舊不願意相信,小寶真的走了。
直到工作人員將小寶的骨灰交給我的時候,我才猛然驚覺,小寶真的離開我了,小寶真的不會再回來了。
我雙手死死攥緊骨灰,淚水模糊了視線,可心底越發清明。
我暗自許下承諾,我一定會讓他們一家人受到懲罰。
顧方明報了警。
在警局,他又恢復了那幅兇狠的模樣。
“王警官,就是她,就是她拿著刀要殺我們一家。”
王警官看了看孑然一身的我,又看了看一旁兇悍的四人,有些懷疑他話裡的真實性。
“王警官,我只是一名弱女子,我怎麼可能打得過他們四個人?”“你放屁!”顧方明猛地一拍桌子,惡狠狠地道:“你端著鐵鍋把湯撒在我爸媽臉上,你還拿著刀想殺了我!”我佯裝受驚,低下頭悶聲道:“王警官,我真的沒有,我走的時候他們明明好好的,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冤枉我。”
王警官打斷還想開口的顧方明,“別吵了,既然你說她想殺了你們,那你有沒有什麼證據?”顧方明怔了一瞬,顧母趕忙說道:“我們全家都可以作證的呀,還有我們身上的傷也可以作證的呀。”
邊說還邊撩開紗布給我們看傷口。
王警官蹙著眉打斷,“這些都不能算,還有別的證據嗎?”顧母傻了眼,急得跳腳,“憑什麼不算啊?你們是不是收了她的錢,所以幫著她說話?我要告你們!”顧方明雙眸狠戾地瞪著我,“原來你早就算準了沒有證據,田靜雯,你就是個毒婦!”“警局一向公平公正!”王警官冷下臉,“你們沒有證據,那就是誹謗!”“這次我給予你們警告,再有下次,我將依法辦理。”
看著顧方明百口莫辯的模樣,我不禁冷笑。
毒婦嗎?這還沒開始呢。
顧方明的弟弟小他十四歲,現在在城裡念初中。
按理來說,他們是農村戶口,且在城裡沒有房子,顧方清是沒有辦法在城裡唸書的。
之所以他現在能在城裡唸書,是因為他們將顧方清的戶口上在了我的戶口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