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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眉峰緊皺:“你以為耍滾刀肉這套,我們就拿你沒轍了是嗎?”“在死者的指甲縫裡,發現了不屬於本人和母親的人體組織,那自然就是掙扎時從兇手身上扣下來的。

這足以作為鐵證!”在袁旺財慌亂的反抗中,老劉拔下了他幾根帶毛囊的頭髮,拿去做DNA比對!可最後得出的結果,卻令人大失所望。

不是同一個人“就說你們冤枉我了!”袁旺財苦澀道:“我見到你們警察就跑,還有剛才讓小發給我做偽證,都只是怕坐實了我調戲鄭曉娥這件事而已,那我以後還拿什麼臉面活人啊。”

我眉頭緊皺,其實也覺得不太對。

死者身上,沒留下任何兇手的指紋毛髮體液,意味著作案時可能戴了頭套手套,也就側面說明了這人很可能是個經驗老道的慣犯。

但袁旺財的個人信息顯示,只是在年輕時因為喝醉了調戲女性,被拘留過幾次,沒有其他案底。

我深吸口氣,道:“證不證實,你都這麼做了,而且剛才被你騷擾的女廠工,已經順便在局裡報了警,所以,你還是要在拘留所裡待著,鑑於以前就有多次耍流氓的汙點,這次你恐怕真要坐牢了。”

“啊?沒天理啊!我我都五十七了,我坐什麼牢啊!而且不就摸一下,她又沒少塊肉!”嚇破膽的哀嚎聲中,袁旺財被帶走了。

“既然不是他,那到底是誰殺了我女兒?嗚嗚嗚,警察同志,你一定要幫幫我啊!我女兒死的好慘,她好冤!”鄭曉娥泣不成聲。

我安慰她會盡快查明,心裡卻很苦澀。

說來悲催,我國到現在還沒建立完善的指紋庫,就更別提02年了。

也更別提DNA基因數據庫。

雖然手裡有現成的鐵證皮脂,但還是要一個人一個人的去化驗鑑定,這無疑增大了破案難度。

但有一個線索很值得注意,那就是老劉明明是前腳跟後腳去追兇的,結果很快那人就溜得沒影了。

然而老劉是我們局裡的“扒手王”,抓小偷是一絕,田徑運動員都不一定比他跑得快。

這就說明,兇手對鄭曉娥家附近的地形,特別瞭解,甚至可能長期定居,所以才能靠地形甩開老劉!我疏散了圍觀群眾,然後讓其他同事鎖定案發現場的周圍,蒐集住戶的DNA樣本,拿回來跟那片皮質做比對。

自己跟老劉又回到了案發現場。

“不是都查過了嗎?沒線索啊。”

老劉困惑道。

我只是直勾勾盯著套間窗戶,驚覺先前忽略了一個細節。

窗簾大紅色的窗簾,覆蓋住了整面窗戶,而且是釘在牆上的,左下角已經被兇犯逃跑時扯裂了。

這是因為鄭曉娥家真的太窮了,窗戶破了也沒錢部,就拿塊簾子釘住防風。

腿腳不便,還有塊簾子擋著,被絆倒實屬正常。

問題就在於——只能是腿腳不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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