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宋銘盛是奉子成婚。
外人都說我們倆郎才女貌,是天作之合。
但只有我心知肚明,他對我是沒有感情的。
於他而言,我最多算個床伴。
每次繾綣過後,他嘴裡喊的都是死去青梅的名字。
本來以為日子就這樣過下去,直到結婚六週年那天晚上。
他激動無比地告訴我:“她沒有死!我找到她了!”
我識趣,第二天就帶著孩子離開了這個是非之地,留下了一張離婚協議書。
可他卻慌了神,動用所有關係找到我們母女,讓我別鬧了,跟他回家。
我下班回到家後,宋銘盛居然已經做好了飯。
他平時工作很忙,一個人管理著公司上下大大小小的事務,在家下廚的次數屈指可數。
第一次親自做飯是因為我朋友來家裡玩,她們起鬨要宋銘盛露一手。
我阻攔無果,只看向他,等著他做決定。
他淡淡笑著:“你們等著吃就好了。”
他總是這樣一副恬淡適然的樣子,在外人面前給足了我面子。
第二次親自下廚是在糖糖四周歲生日的時候,她吵著要吃爸爸親手做的長壽麵。
雖說他對我沒有太多感情,也不經常回家,但糖糖畢竟是他的親生女兒,總歸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
他雖不情願,但也進了廚房,十幾分鍾後端出來一碗熱氣騰騰的陽春麵。
小傢伙當時開心極了,吃了滿滿一碗。
今天,是他第三次做飯。
聽見我關門的聲音,宋銘盛穿著圍裙,舉著鍋鏟就從廚房跑了出來。
平日裡的他總是穿著剪裁合身的西裝,一本正經的模樣,很少有這樣可愛的一面。
“我做了飯,你快洗洗手來吃吧,孩子我送去爸媽家了。”
我今天公司臨時有事,所以就讓他去接了孩子。
看著他認真的模樣,我怔了怔:“今天什麼日子呀?你居然還親自下廚了。”
“我們結婚六週年紀念日。”
他衝著我笑。
我一陣恍惚,其實我知道今天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只是結婚六年來,我們從沒在一起慶祝過。
每次這種紀念日或者有特殊意義的節日,我們之間就只有冷冰冰的禮物或是遲到的轉賬記錄。
我不是沒有嘗試過打破我們之間這種熟悉又陌生的夫妻關係——
結婚那年他生日的時候,我大著肚子學了做西餐,還特意買了香薰蠟燭,想和宋銘盛一起吃燭光晚餐。
但我做好了飯一直等到凌晨一點,電話打了一個又一個,做好的餐食熱了一遍又一遍,還是沒能等到他。
第二天早上,他回到家看見燃盡的蠟燭和熬了大半宿的我後,冷冷地說:“你不用這樣,沒有必要,肚裡的孩子還跟著你受累。”
那個時候林凌菲還沒有出事,我猜,他是去和她一起過生日了。
等我回過神來時,他已經布好了菜。
我洗手後坐下,享受著和他難得的二人世界。
飯畢,他去了趟書房,出來後懷裡多了一束花。
這是他第一次送我花,從我認識他到現在的第一束。
我看著這一捧嬌豔欲滴的紅玫瑰,微愣了神。
我一向喜歡素淨,衣櫃裡素色居多。
身邊熟悉我的朋友們都知道,我不喜歡紅玫瑰,我喜歡桔梗,可他不知道。
但這是他送我的第一束花,我很開心。
我接過花來,發現裡面還躺著一條項鍊。
我習慣了他往常的冷漠,以至於在突如其來的驚喜到來時竟有些不知所措。
“你是不是有什麼事要跟我說?”
他眼神迴避,但隨即又恢復正常:“我能有什麼事?碗交給我來洗吧,你去洗澡。”
和他在一起六年了,我當然知道他這話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