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已經死過一回了,爛命一條就是幹!
或許是我眼裡的決絕太過明顯,李學志被震在原地。
小叔見狀在一旁煽風點火。
“一個女人都不敢打,大哥我看你這幾年是越過越回去了。”
“她現在不過就是個家庭主婦,沒收入沒家人的,離了你她還能去哪兒?”
婆婆也附和著。
“她就是金貴日子過多了,都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了,老大你今天不給我狠狠打她一頓,你就不是我兒子。”
我聽著這些話,沒忍住笑了起來。
“家庭主婦是嗎?李學志你要不要試試?大不了今天咱們魚死網破。”
上輩子,也是這樣。
婆婆非要讓我兒子叫小叔兩口子爸爸媽媽。
理由是,小叔沒孩子,讓我兒子叫他們爸爸媽媽,可以給他們招孩子緣。
我兒子也能多一對爸爸媽媽。
當時的李慕燦高興得一蹦三尺高。
絲毫沒有猶豫,撲通一聲就跪地上,開心地叫著小叔兩口子爸爸媽媽。
還說自己早就想當叔叔嬸嬸的兒子了。
因為叔叔嬸嬸對他比我對他好。
而我,因為常年操持家務,臉色蠟黃,身材臃腫,嗓門大脾氣也大。
李慕燦早就受夠了我。
“天天就知道發脾氣,不許我做這個,不許我吃那個,煩都煩死了。”
“真希望她能立刻消失。”
老公愚孝,一貫聽從婆婆的安排。
父子倆一唱一和的,完全忽略了我的感受。
雖然我很不高興,但是李學志卻用離婚做威脅。
“我媽都是為了兒子好,你怎麼還不懂感恩呢?你要真看不慣那我們離婚好了,兒子你以後也別想見到了。”
當時的我為了兒子忍氣吞聲,不肯離婚。
也天真地以為婆婆一家真的只是為了兒子好。
可誰知道,兒子認了小叔夫妻倆做爸爸媽媽之後,直接住進了我家。
美其名曰,都是為了孩子。
都說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
上一世,我為了李慕燦,忍了一次又一次。
所以當他們一家住進來的時候,我雖然不高興。
但為了孩子,我依舊處處容忍。
甚至還為了爭寵,處處討好,小心翼翼。
小叔兩人住進來之後,搬進我的臥室,扔掉我的東西。
聯合老公一起,逼著我將名下所有財產全都轉給了兒子。
隨後又以孩子還小為由,將財產全都轉移到了老公一家頭上。
他們就這樣,一步步地將我所有的東西全都搜刮乾淨。
我也徹底淪為他們的傭人。
稍有不如意就會對我拳打腳踢。
十八歲的李慕燦人高馬大,我只不過多說了一句注意身體。
便被他一腳踹翻在地。
“你個老女人有什麼資格管我?你怎麼還不去死?”
我被他按在地上毒打。
全家沒有一個人過來阻止。
我被打得奄奄一息,隨即被他們丟出了家門。
冰冷的樓道里,我渾身痠痛地蜷縮在地上。
外面煙火齊鳴,耳邊就是兒子的歡聲笑語。
他們僅離我一牆之隔。
在我的房子裡,共享天倫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