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愛喝紅酒,也喝不了酒,你要是想喝我過幾天給你買一瓶!”
他確實給我買了,只是我剛才在閒魚上看到了那是人家剩了一半喝不完的。
當時喝的時候我還說味道怎麼那麼淡,其實就是他兌了水的。
什麼不愛喝不過是不想花錢的藉口。
果然這次陳文傑立馬同意,
“好啊,你想喝哪一個?要不就這個吧?”
我一看好傢伙12888。
今天這頓飯原價一千五百多,賣家出血便宜了一半也就是七百多。
陳文傑自己只花七百多,卻想讓我花一萬多?!沒門!
菜一上來陳文傑吃得津津有味,紅酒倒了一杯又一杯。
眼看即將吃完,我拎著包去了廁所,
“你等我,我去上個廁所順便補妝。”
陳文傑一點沒懷疑,還笑眯眯地回應。
我嘴上說著可實際等他一扭頭開門鑽進車就跑了。
誰愛做這大冤種誰去做,我可不做!
陳文傑以為點那麼多貴的是坑了我,其實不然。
過了十分多鐘陳文傑發消息:
“鹿鹿你好了嗎?服務員還等著呢。”
我沒理會,又過了十多分鐘,
“鹿鹿你是出什麼事了嗎?拉肚子了?”
半個多小時過去陳文傑終於等不了了給我打電話,
“林鹿你去哪兒了?服務員說廁所根本沒人!快回來,人還等著結帳呢!”
這時我早就已經到家躺床上了,懶散地看著電視,
“哦忘了告訴你了,我到家了,賬你就自己結吧——”
“對了,分手吧,我覺得我倆不合適。”
聽到分手陳文傑懵了,語氣變得柔和,
“為什麼?是我做了錯事嗎?你告訴我,我可以改的”
真是變臉比翻書還快!
我想了半天又憋了回去,
“你自己昨做了什麼心裡清楚!”
不是我寬容大度,實在是懶得跟他掰扯也不想把事情鬧得太難看。
陳文傑老家和我一個地方的,本來是兩個村,幾年前因為修路合併成一個還搬到了一起,離得也不遠,逢年過節家裡父母總能碰見,加上介紹我倆相親的還是我家親戚,就住我家隔壁,和我媽關係還不錯。
一個村就那些人鬧大了總免不了閒言碎語。
坑他一次讓他出出血,再警告一番以後就當個陌生人算了。
分手後陳文傑找過我幾次見我態度冷淡沒再糾纏。
我媽還有隔壁周姨問過我原因我都以不合適為理由敷衍了過去。
本來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可週末我回村裡,一看見我村裡人就將我從頭到尾掃視一遍,還對我指指點點,
“是她吧?林國華的女兒”
“是啊不是她還有誰,真是看不出來啊做這種事,嘖嘖嘖”
可等我停下來一問全都默契地搖頭,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
雖然我不住村裡,但市區離得不遠,每週末我都會回來,實在沒必要對我有這麼多討論之處吧?
難不成是因為我和陳文傑分手?
從村口到我家一路上討論不斷。
好不容易到家我前腳剛踏進門後腳周姨就來敲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