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刷到她朋友圈裡的一些文案才知道,她並不是不懂浪漫,而是不願意對我浪漫而已。
“因為我自己的身體原因,不能為我最愛的男人傳宗接代,我又不捨得把他便宜給別的女人,沒有辦法,我只能撮合他和我的妹妹在一起,以這樣的方式把他留在我們家。”
“今天要了陸楓三次,我知道這樣對他的身體不好,可是我好想嘉銘,我只能以這樣的方式把陸楓當做嘉銘,心裡才好受些。”
“你是我心中的暖陽,曾照亮我前行的路,曾溫暖我每一個寒冷的日夜,你的微笑是我每天最溫暖的陽光。”
這條文案的下方,配著她和劉嘉銘的合影。
第二天一早,李穎開車帶著我,朝著雲山公墓的方向駛去。
整個路程不過二十公里,跑到第十九公里的時候,李穎的手機突兀響起。
她的面色變得慌張,眼神飄忽不定的看著我。
我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一般,不喜不怒的說道:
“接吧。”
李穎把車停到了路邊,接通了電話。
我懂事的下車,點燃了一根香菸,關上車門的那一刻,我聽到李穎輕聲呼喊了一聲:
“嘉銘”
一根菸的功夫還沒有結束,李穎走下車子,她臉色紅潤,略帶歉意的對我說道:
“老公,抱歉”
“我不能和你一起去看婆婆了,嘉銘剛剛給我打了電話,他有點急事兒找我”
聽著她的支支吾吾,我頓感憤怒,我又怎麼不知道她在說謊呢?
“好,你去忙吧。”
“還剩下一公里了,我自己走過去就好了。”
我特意把後半句話說的非常重,已經走了十九公里,連最後的一公里都不願意繼續陪我走了。
我從後備箱裡拿出給媽媽拿的貢品黃紙等東西。
李穎甚至沒有多跟我說一句話,跳上車子,急忙掉頭朝反方向駕駛而去。
我站在後面的灰塵中,苦澀一笑。
這就是我的老婆,即便答應去陪我做某件事情,只要中途劉嘉銘一個電話,她就會毫不猶豫的舍我而去,轉身投入劉嘉銘的懷抱。
哪怕這件事情他已經陪我做了99.9%,只要劉嘉銘需要,她會毫不猶豫的放棄我這邊。
我拖著沉甸甸的貢品,步行了這輩子最難走的一公里。
得知真相後,我不知道自己該以怎樣的心態面對死去的媽媽。
我感恩戴德了七年的女人,正是間接殺死媽媽的兇手。
來到媽媽墓碑前,我再也沒能抑制住自己的情緒,一邊擺著貢品,一邊啪嗒啪嗒的流著眼淚。
貢品擺完後,我不斷的朝母親的墓碑磕頭,歇斯底里的向她講述著真相,以及自己枉為人子七年的行為。
可惜的是,我說的再多,懺悔的再真誠,媽媽也聽不到了
那個捨棄後半生幸福,只為了把我養大成人的媽媽,上天是對她如此的不公。
吃了一輩子的苦,剛剛享了幾天清福,就因為七年前的事情,活生生被氣死了。
我絲毫不在意墓地裡其他人的目光,趴在母親的墓碑上,嚎啕大哭,無助的像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