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願再次相親,父親殺了我女兒。
我今年25歲,家有一兒一女。
我的狗兒子叫團團,貓女兒叫圓圓。
放假回家,我把一雙兒女帶回家,和父親賭氣離家後。
回來就看到滿滿一鍋肉,父親吃得滿口是油。
正文
其實我不算是一個不婚主義者,只是覺得還沒遇到對的人。
當初在父親多次糾纏下,才勉強相過一次親。
男方是一個油頭大耳滿嘴滑舌的男人。
後來我才知道,他是村長家的兒子。
父親為了得到村長給的十萬彩禮,便讓我和村長兒子相親。
這不就是賣女兒嗎。
自從那次之後,不管父親怎麼勸說,我都不願再相親去。
甚至連家也不回,這次好不容易回家一次,因為相親的事又和父親吵架,氣得我離家而去。
等傍晚回家時,團團脖子上拴著狗鏈,身上有不少疤痕。
光滑的皮毛上還沾著血跡。
“爸,你又打團團了?!”
看著團團身上的傷,我心裡揪著疼。
我早就把團團圓圓當做自己的兒子女兒養了。
當初父親問我,不結婚以後誰陪著我。
團團蜷在我腳邊,圓圓被我抱在懷裡,我心滿意足的說:
“我有團團圓圓陪我就夠了。”
那時父親只是深深的看了一眼團團圓圓,便不再多說。
可每當我不在家時,父親就會打團團。
圓圓身手敏捷,父親更本抓不住它。
團團身上又多了許多傷口,我心疼的將它脖子上的鐵鏈解開。
帶著他來到房間裡面取藥。
這些藥是上次留下來的。
經過上次團團被打以後,我時時刻刻都將它帶在身邊。
只是今天出門急,就忘記了。
如果不是兩個小傢伙還在這個家裡,今晚我也不會回來而是直接離開這裡,回到自己的小家。
給團團上藥時,它嘴裡嗚咽著,圓溜溜的眼裡起了一層霧水。
我只當它是疼了,便將他抱在懷裡,安慰的揉著它腦袋。
“沒事沒事,媽媽在呢。”
團團似乎哭的更加傷心。
團團雖然體型比圓圓大不少,但團團性格溫順,從來不欺負它,有什麼好吃的零食都先讓圓圓吃。
反倒是圓圓,性格比較要強,時常用爪子撓團團。
團團帶著我往外走,我不明所以的跟上去。
團團站在父親面前。
這時我才注意到鍋裡的肉。
看著不像是雞肉也不像是鴨肉。
但我並不關心他們吃了什麼。
想來應該是什麼稀罕的野味。
不然,父親也不會叫來大伯二伯一起來吃。
弟弟和三位長輩一樣,碗裡全是肉,而母親碗裡就只有一些青菜葉子。
團團對著父親叫了一聲,然後回頭看著我。
我以為它是想讓我幫他報仇,因為父親剛剛打了它。
團團是個不記仇的小傢伙,能讓他這麼生氣,想想就知道父親下手有多狠。
曾經我為了團團還和父親理論過,可他固執的認為團團一個畜生,教訓一下沒什麼事。
爭執到最後還和父親動手打了起來。
當時母親拉著我,弟弟在一旁遞給父親掃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