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藝術班的女同學被一個奇裝異服的人強暴,出面救了她,並報警。
第二天她卻告我才是施暴者。
還說昨天是我強迫她做的假證。
後來我被警察帶走,失去清北保送資格。
腿有殘疾的爸爸為力證我清白,寫了血書,在女同學家門口自殺身亡。
因為證據不足,我雖然放出來,但失去清北資格,又錯過了高考時間,這輩子算了完了。
我渾渾噩噩過了半年,看到曾經的女同學和之前的施暴者手牽手走在一起。
我憤恨地衝過去,質問她為什麼恩將仇報。
施暴者推了我一把,我被疾馳的車撞飛了。
再次醒來,我回到了事發當晚。
“別碰我,不然我喊人了!”
“救命!救命啊!”
“誰來救救我?!”
我應該死了,為什麼還能聽到半年前的呼救聲?
不遠處的花叢裡,一個穿著奇裝異服的男人正在強暴一個可憐的女人。
畫面不是似曾相識,是一模一樣。
我呆愣站在路邊。
一輛轎車打了一個雙閃,又按了喇叭,我如夢初醒,趕忙走向另外一邊。
上一世,我看到藝術班的女同學劉婷婷被人強暴,正義感爆棚,直接衝過去,將背上的書包扔在那人的頭上。
男人一手捂著頭,一手提著褲子,罵罵咧咧地離開,嘴裡還不忘要挾,“一班的羅一鳴是吧?我記住你了。
你給老子走著瞧!”
原來是校霸趙銳。
我沒把他的話當回事,脫下襯衣給劉婷婷蓋上,安撫身心受傷的她,還鼓勵她報了警。
回到家,我把自己這份英雄之舉告訴了爸爸。
爸爸當年因為見義勇為,被人砸斷了一條腿,但爸爸從不後悔。
爸爸欣慰地拍著的肩膀說:“不愧是我兒子,好樣的。”
可是第二天上課的時候,劉婷婷帶著警察來抓我。
她不愧是學表演的,哭得稀里嘩啦,我見猶憐。
“昨天是羅一鳴強暴了我,他還要挾我,如果敢說出去,會要我們全家的命。”
她抹著淚,憤恨地看著我,“最可惡的是他賊喊捉賊,讓我做假證,說他是見義勇為,還要讓我們家當著所有師生的面送給他一面錦旗。”
我像是被人打了一棒子,徹底蒙了。
直到被警車,才反應過來,“不是我,我幫你趕走了那個男人,還安慰你,你怎麼可以恩將仇報?”
她眼眶紅紅的,又開始流淚,“女孩子的清白最重要了,我不會拿著這個開玩笑。”
大家都覺得她說得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