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相識7年,從熱戀到現在每天吵架,就連訂婚前一天還在冷戰。
我主動找他,試探性的告訴他想喝奶茶。
沒想到他反手轉我20塊,附加備註聲明:
本次轉賬以結婚為目的,若分手,收款方需全額退還(收款即接受以上聲明)
更沒想到我的爺爺會在20年後,主動找上門
,我不相信這條轉賬備註,居然會是相戀7年的男票發來的。
在這7年裡,卑微感時刻充斥著我的生活。
每次吵架到最後,都是我主動找他。
偶爾會自我洗腦,7年之癢都快熬過去了,結了婚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直到這一次,我對他失望透頂。
錢沒收,也沒再理過他,獨自在被窩裡發呆。
門響了,我媽端著切好的水果進來。
“雯雯,明天就要舉行訂婚了,今天怎麼睡得這麼早?”
我假裝無事發生,揹著母親笑道:“媽,我就是困了,想早點休息。”
從小我爸車禍去世,我和母親相依為命。
當時我媽被人威逼利誘收了幾千塊,還簽了免責協議。
沒錯,我爸的命,就只值幾千塊!
她不懂法律,而我卻不懂她。
上了初中還經常埋怨她,別的孩子有新衣服新鞋子,我卻只能穿親戚不要的。
我媽就只是笑笑,和我說各種道理,說完背過身默默抽泣。
當然,我知道她哭不是我說她,是恨自己不爭氣,不能給我更好的生活。
後來上了大學,我認識了曲洋。
熱戀期,第一次跟他回家,就遭到他媽和他家七大姑八大婆的擠兌。
從那以後,我變得更加自卑。
我坐起了身子,月光照進窗臺,記不清多久沒再這麼仔細觀察母親的容顏。
明明上次見面還沒有那麼多皺紋。
灰白的頭髮,憔悴的膚色,就好像一夜之間突然變老了。
“媽”
我欲言又止的看著母親,
“傻丫頭,結婚是喜事,媽的存款不多,留著給你們小兩口生活用,彩禮你也放心,媽都聽你的,咱家一分都不要。”
我真的好想大哭一場,告訴母親這婚我不想結了。
可我不知道該怎麼去解釋。
難道要告訴她,我和曲洋早就貌合神離?
我不想再讓她為我操碎了心,寧可獨自承受一切。
“媽,我知道了。”
,訂婚當晚,我帶著母親來到酒店。
再看到曲洋時,他虛偽的扮起了好準女婿。
就好像昨天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忙前忙後。
我想面子上先過得去,和我媽進了包廂。
他家卻有親戚過來告訴我們,女方家的人不能上桌。
我震驚的看著他,難以理解。
剛想質問,那人輕描淡寫的說道:“這是我們那邊的習俗,你們女方家必須照辦。”
這種近乎命令般的口吻,聽得我血氣上湧。
還是我媽拉住了我,小聲勸道:“雯雯,這是親家那邊的習俗,媽去外邊是應該的。”
應該的?
孃家人就活該不能上主桌?就活該孤零零坐大廳?
這明顯是曲洋他們一家人,設計給我媽的下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