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各方勢力:“?!!!”…….
個人獎勵:焚天槍!
陣營獎勵:五千件高品級皮甲!
獎勵竟然不只是對個人的,對所屬實力也有相應的獎勵!
看著金榜上關於姜維的獎勵,這一刻,天下所有人都呆了!
而剛剛同時搖了搖頭,覺得實在搶不到就算了的勢力也都是在瞬間就改變想法了!
這特喵的,不搞武的,靠其他內容,也就是文爭利誘的方式搶人,誰就比誰差了?!
出價上限,什麼上限?!
瘋狂出價,搶就完了!!!
沒辦法,屬實是這獎勵太誘人了!
焚天槍,可以吸收別人的精神力來轉化為自己的攻擊力!
而且焚天槍還有一個能力就是操控火焰,將敵人化為灰燼!
這簡直就是神槍,人間根本就不可能出現啊!
更特殊的是,金榜竟然還給了姜維所在勢力的五千件皮甲!
現如今各方勢力雄起,甲冑武器非常稀缺,更不用說這皮甲的珍貴程度了!
強大的武將本身是很珍貴。
但只能利誘,並且是像拍賣會一樣爭的話。
大家肯定還是會爭。
卻也肯定是心中躊躇,會帶著點出價上限了。
畢竟,武將這玩意兒,他們自家也都有。
而且姜維真的還有些特殊,要等他厲害還得等很多年。
但現在,加上獎勵就不一樣了。
加上獎勵後。
爭的可就不只是武將了,還有獎勵本身。
家裡武將多可能得不到這一個也無所謂。
但如此強大的獎勵,誰會嫌“少”
有著這樣的加成。
大家的利誘上限,直接就無限量往上提了。
就例如袁術,最開始他想的是武搶,搶不到就毀滅!
之後金榜規則下來,他想的是利誘,但給出的利卻也是有限的,如果不行,那也就算了!
然而現在,算什麼算啊,給出的利瘋狂往上提,這樣的人,他是必須得爭啊!
成功拉到一個武將,那就真是拉到了“一大批”的力量啊!
……
“武將之外,獎勵,竟然也是如此的豐厚,強大?!”
平原縣,劉備此時哭的想法都要有了。
本來自己這邊武將上榜,但上榜也就代表著丟失就夠難過了。
現在金榜竟是還告訴他,擁有對方竟然還能獲得這麼多神氣到這種程度的獎勵。
若不是身旁有關羽和張飛攙扶著,這一刻,劉備只怕是都要兩眼一黑直接倒下了。
“二弟三弟,無論如何,你們兩個要一直在我身旁啊!!”
呼吸粗到不行,現在的劉備唯一慶幸的也就是他還有關羽和張飛了。
其他的人,現在的他根本握不住,但關羽和張飛他總是能握住的吧。
他們之後總不能也被搶走,然後獎勵也帶著到其他勢力吧?!
……
“獎勵竟然是這樣的?!”
此時在東郡,張角的客棧裡面。
看到最終上榜角色的獎勵竟然是這樣後。
張角先是一愣,而後,也是不由的呆住了。
不過不是和其他勢力之主一樣,被獎勵的能力所驚駭。
而是因為他以前簽到的時候,剛好領到過同樣的一把槍。
這玩意兒說實話,水平也就那樣,他直接扔倉庫的。
因為這種東西他停留在武道和仙道的中間。
比武道武器高級,但比仙器卻真是差太多。
不過,有一說一。
這種樣式的獎勵對於他而言沒吸引力。
可對當下這世界裡的各方勢力而言。
卻也真是足夠爆炸了。
故而最終,如果獎勵是這樣的話。
那接下來這方世界的故事也肯定是會更加精彩了。
至少各方勢力在搶人這方面,肯定是會更加的激烈。
金榜曝光期間,天下止戰。
但利誘之戰,卻也是能戰到火藥味鋪天蓋地的。
“全天下為之搶到瘋狂……”
“想必所有的武將,面對這樣的待遇都會驕傲的吧?!”
事實證明,張角此刻的想法,是完全正確的。
在姜維的獎勵正式出爐後,所有勢力的第一想法都是要必須狂爭了。
而全天下所有的武將們呢?
則也就都是在此刻直接幻想將來的一天,能被狂爭的戰將名單裡也有自己的一份了。
即使有很多的武將已經擁有勢力並且忠心耿耿,到時候就算被狂爭也不會有所動。
但這種能被天下都“想要”的待遇。
以及能夠給自家勢力一下帶來極多好處的“英雄感”還是讓他們欲罷不能的。
“只是可惜,這金榜是一天一曝,接下來,可是要折磨等待了啊!”
其他武將的具體,終究是得等之後。
故而這些武將們雖迫不及待,但最終也只能是乖乖等待。
而其中,一些已經有勢力,他們所屬勢力的勢力之主們呢?
在姜維的獎勵曝光後,心中對自己手下們的期待也緊的很。
可惜,還是就像上面說的,曝光要一天一天來。
所以最終,他們也是隻能跟著他們手下的武將一起等。
而,在這漫長的等待時間裡。
最終,已經被曝出的姜維,自然也就更加的受到關注了。
未知的只能等待,但在等待的過程中,卻是可以去追逐已知。
總之,在金榜出現的這一刻,各方勢力全都開始湧動。
隨後,也就在天空中,金榜即將消散的時刻。
一道異常耀眼的金光竟然從天上筆直降落。
幾乎是眨眼之間,這道金光便衝著涼州那邊降落而下。
各路前往涼州的人馬,此時全都看到了這道金光。
“獎勵現在就落了嗎?!”
“五千皮甲要等對方出生,此時落的難道是那焚天槍?!”
“所有人快馬加鞭,天黑之前,務必要趕往涼州!”
“順著那道光,找到那姜維的家!”
一道道諸如此類的命令在各方勢力之中發出。
而在命令的途中,各方勢力也是又產生了一道想法。
那就是姜維還沒出生,但他的獎勵之一焚天槍已經降下!
那是不是說,大家可以先將他的焚天搶給“要”來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