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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這一晚,姜淳于蔣晴都去了派出所。

周慶國被緊急送去了醫院,據派出所的民警說傷的稍微有點重,斷了兩條肋骨,尾椎骨也有些開裂。

周慶國哭喊著是姜淳于打的他,是蔣晴和姜淳于偷他的錢,讓公安把她們抓起來勞改。

錢和大黃魚被偷這件事太嚴重了,對周慶國的打擊十分巨大。

不會那麼巧,蔣晴和姜淳于來海城,他的錢和大黃魚就沒了,肯定是她們娘倆拿回了海城,藏了起來。

他一直以為蔣晴是好的,沒想到最後竟然給他來了個大的。

等於這些年都是他在養著蔣晴倆娘。

裝出來的好人,一旦翻臉,那張嘴臉就尤為難看。

蔣晴不可置信地看著哭喊的周慶國,不可置信地倒退了幾步,捂住了嘴,才沒哭出聲。

就在這一刻,蔣晴的精神世界坍塌了,她再也不相信什麼狗屁的愛情。

公安同志雖然有些同情更弱小的蔣晴和姜淳于,不過職責所在,該問的還是要問的。

詢問的公安最感興趣的是,姜淳于是不是會功夫。

就這麼一個看上去嬌嬌弱弱的小姑娘,如果不是有功夫的話,怎麼能一腳踢飛周慶國。

周慶國身高一米八多,這兩年心胖體寬,體重已經直逼一百六。

換他們這樣經過訓練的成年男子來踢,也不能說一腳大門口一腳踢到院門口,又不是皮球。

“我不會功夫,我親爸是軍人,小時候跟著他學了幾招防身術。”

“你爸是軍人?”

“對。”

姜淳于點頭,“我能給我爸打個電話嘛?”

“可以。”

姜淳于給姜志遠打了個電話,說了現在的情況,她可能暫時去不了京城。

“沒事,小魚,你別怕,我讓裴景州去一趟,他老家就是海城的。”

姜淳于同意了,掛了電話,在等待裴景州來的時間,公安同志按例詢問。

“周慶國是你踢的嗎?”

“是我踢的。”

“你為什麼要踢他?”

姜淳于回答的也很爽快,“因為他差點掐死我媽。”

蔣晴手腕上的青紫,還有她脖子上的掐痕,還是很明顯的,一看就是被家暴了。

公安同志聽她是軍人的孩子,態度就明顯和緩了許多。再見到蔣晴身上的傷,對這娘倆越發和顏悅色。

不過,就算是知道這兩人無辜的,該問的還是要問。

“那麼你有沒有拿慶國說的一千塊錢現金,還有五千塊錢的存摺。”

“沒拿。”姜淳于一口否定。

她絕對不會承認的,這可不單單是錢的事情,還有十根大黃魚呢。

“確定沒拿?”

“沒拿。”

姜淳于一點不心虛,她現在還是未成年呢。

雖然不知道自己親爸是什麼官職,不過看晚上來的裴景州穿著四個袋的軍裝,想來她親爸官職應該還可以。

這件事往大了說,周慶國是入室傷人,她是正當防衛,英勇救母。

往小了說,這是家庭矛盾,後爸欺負親媽,繼女護著親媽,打起來也正常。

姜淳于一點都不帶擔心的,坐在那,穩的一比。

這可是她第一次被派出所同志請來過夜,等回頭和姜志遠同志好好聊聊,她這個可憐小閨女委屈大了。

薅羊毛就要找羊毛厚實的薅,很明顯蔣晴女士已經被薅禿了,被姜淳于排除在外。

至於姜志遠同志,目前尚未見面,實力不詳。

只要他不戀愛腦,不是耙耳朵,估計還能薅幾把。

看了一眼進了派出所就一直哭哭啼啼的蔣晴,姜淳于往旁邊坐了坐,有些嫌棄。

原主這個媽,缺點一大堆,優點沒幾個。

你要麼就壞,壞的神憎鬼厭,直接讓你下線,讀者也爽快解氣。

你要麼就像個正常的母親一樣,雖然小毛病有,但是大是大非上沒問題,最後還能給你洗洗白,來個母慈女孝。

最怕就是蔣晴這種母親,你說她壞吧,她其實對原主挺好。你說她好吧,原主的死和成長中的磕磕坎坎,都是因為她。

氣人不?

憋屈不?

姜淳于想,我要是穿個真假千金的小說就好了,起碼還能換個媽。或者是二選一,兩個裡面挑選一下。

總有一個適合她。

如果一個好的都沒有,就兩個都不要,乾脆利索。

喜歡面子工程的,就逢年過節拎兩包紅糖盡孝,走的時候,有錢的搞錢,沒錢的搞糧。

不喜歡面子工程,直接和她斷絕關係的,那就更好了,從此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

現在這種最沒得選,只能想辦法遠離蔣晴,不然她怕自己會發癲,連蔣晴一塊揍。

總不能剔骨還父,割肉還母。

對面的同志敲敲桌子,提醒面前的母女兩人收回注意力。

公安同志看了一眼捂著嘴,哭的眼睛紅腫的蔣晴,這個媽還不如一個孩子,難怪會和軍人的老公離婚。

“蔣晴同志,你有沒有拿周慶國的錢和存摺?”

“我……沒……拿。”

蔣晴哽咽出聲,“我根本不知道周慶國有錢。”

公安同志問:“周慶國說他的錢和摺子是你們拿了,你們倆有什麼證據證明自己沒拿?”

姜淳于立刻坐直了身體,腦海中幾個大字一閃而過“不要陷入自證的陷阱”。

“周慶國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們拿的。”

問話的公安同志笑了,這個小姑娘有點意思。媽媽不行,養個閨女卻不錯,應該像她那個當兵的爹。

姜淳于不緊不慢地出聲,“六千塊錢,裝在包裡也要有很大一包。我們從安陽縣過來,坐大巴三輪摩托,路上遇見那麼多人,你們可以去查的。”

“不過,我們包裡確實有錢,是兩千塊錢,是我昨天在銀行取的。”說著姜淳于欠身,將兩本存摺放到了桌子上。

一本是她取錢的存摺,一本是她今天早上辦理的新存摺。

她未滿十八歲,這摺子是蔣晴陪她辦的,辦好後蔣晴女士還給姜淳于買了個新包。

兩個摺子就裝在新包裡。

“上午取的兩千塊錢已經被我們存進了銀行。”

說著姜淳于指了面前的兩張存摺,“下面那個新存摺是我們今天存錢的時候剛辦的。對了,取錢的事情,我家巷子口的牛大叔可以證明,是他送我們去的汽車站。”

這些都可以查證,現在也沒監控,姜淳于根本不怕。

她是去取錢了,但是誰也不能證明她取的是周慶國的錢。

唯一有問題的地方就是在銀行,兩個摺子取錢的時間一前一後,太近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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