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喬笙出門的時候,李素梅突然攔住了她。
“笙笙,你實話告訴媽,最近每天到底去了哪裡?”
喬笙蹙眉,這麼久了,她還是不相信自己,“媽,我不是跟你說過了嗎?”
“你就別騙媽說去什麼報社了,反正今天把話說清楚,媽才能讓你走。”
喬笙有些詫異,對於今天李素梅突然的舉動,只覺得肯定是又有人幫她出了主意。
細細想來,這個家除了喬雅,還能有誰。
“這樣吧,媽,你要是不信,跟我一起去一趟,不就知道了?”
李素梅沒想到女兒這麼鎮定,沒有一絲慌亂,彷彿根本沒有撒謊一樣。
她心裡也有些動搖,“你真是去報社?”
“嗯,我沒有必要騙你啊。”
李素梅還是覺得眼見為實,“那你等等,媽跟你一起去。”
說完,進家換衣服了。
喬笙就在外面等著,過了會,就見她急匆匆出來,“走吧。”
這一路,李素梅看著喬笙是坐的去報社方向的公車。
真的有模有樣,不像是騙人。
到了站,喬笙直接下車了。
李素梅在後面跟著。
到了報社門口,經過的同事很熱情熟絡的跟喬笙打招呼。
李素梅就算再懷疑,這個時候也信了。
喬笙回頭,“媽,你怎麼不過來?”
都這個時候,她總不可能還跟著進去,結果已經一目瞭然了。
“你進去吧,媽還得回家收拾屋子。”
喬笙點頭,“嗯。”
說完,轉身進去了。
看著她進了報社,李素梅突然覺得自己可能從未了解過這個女兒。
不知什麼時候,她已經變得越來越出色了。
該欣慰的不是嗎?若是將這件事情告訴她父親,都不知道他得多高興。
回到家,李素梅看到喬雅正準備出門了。
一見到她就開始抱怨,“媽,你一大早去哪了,早上飯都沒做。”
她只能一會去單位那邊買吃的。
李素梅看著喬雅最近越發暴戾的性子,想了想,還是將喬笙的事嚥了回去,“媽有點事,今天你去外面買吃的吧。”
喬雅也沒多想,又問,“對了媽,你怎麼又讓喬笙出去了,難道不怕她在外面丟人啊。”
聽到喬雅這話,李素梅再次想起喬笙進報社的樣子,心裡慶幸沒將事情說出來。
大女兒本來從小就喜歡跟妹妹比較,爭個輸贏,她好勝心太強,極度自負,根本不容許妹妹勝過她。
若是她知道了事實,恐怕沒那麼容易接受,說不定還會因為驟然拉開的差距失了信心,變得更加易怒瘋狂。
“你妹妹的腿長在自己身上,媽怎麼能攔得住。”
“媽,你就縱著她吧。”
說完,喬雅摔門走了。
她經過街道辦還去問了,並沒有報社打來的電話。
奇怪,按理說,她寫的並不多,審核起來應該很快啊。
時間一天天過,最後接連等了三天,還是沒等到一點消息。
這讓喬雅不死心,想去問個究竟。
哪怕是拒稿,也得給她一個理由。
去到報社,上次那個工作人員這次不在。
喬雅就想進去問問。
剛好看到一個個子很高,身材健碩,模樣也俊的男人出來。
喬雅忙上去搭話,“同志,你好,我想問個事。”
李京墨停下,“你好,什麼事?”
近距離觀察,喬雅才覺得,這報社上班的男人果然氣度不凡,一看就是富家子弟,並且是被精心培養出來的高學歷人才。
喬雅說話也開始軟了幾分,“是這樣,我前幾天投了稿,現在還沒等到回信,就想著來問問。”
“投稿啊,你的筆名叫什麼?我幫你去問問。”
“斷橋煙雨。”
“好,你等下。”
說完,李京墨就進去了。
編輯部人都在,他直接大聲問,“你們最近誰看過斷橋煙雨的稿子,作者在外面等著,想問問那稿子通過沒有。”
喬笙沒印象,更沒看過,就還在忙手頭上的事。
其他人也知道跟自己沒關係,都沒說話。
反而是戴小菊想起了這篇稿子,“我看了,不太行,她找上門來了?”
李京墨點頭,“是啊,不過就是想問個結果。”
戴小菊起身,“那我去跟她說吧。”
等她出來的時候,就看到外面站著的喬雅。
“你好,同志,你那篇稿子我看了,沒有達到登報的要求,不過還是感謝你的來稿,謝謝你對我們報社的信任。”
喬雅聽完這套說辭,立馬就炸了,看著眼前戴著眼鏡,一絲不苟的古板女人,直接氣血上湧,“我哪裡寫的不好,麻煩你給我一個理由?”
戴小菊意識到她情緒有些激動,但還是很平靜跟她說,“你寫的主題跟我們想要的並不搭,同志,請你冷靜一點。”
“我怎麼冷靜,我辛辛苦苦寫了那麼久,你說拒稿就拒稿,知不知道尊重別人的勞動成果。”
戴小菊覺得這位同志有點像是來鬧事的,態度也硬了幾分,“每天都有很多文學愛好者向我們報社投遞,不通過的大有人在,甚至很多小有名氣的詩人也會面臨退稿,但大部分都很虛心接受建議,若是你接受不了一點意見,那說明你根本不適合搞創作。”
喬雅一聽總覺得對方是在說她經不起事,這點打擊就受不了了。
“我要見你們總編,你看不上我寫的東西,不過是因為你有眼無珠,不識金鑲玉,我要你們總編出來見我。”
說完,喬雅直接往裡面走,大有不見到人就不罷休的意思。
戴小菊怕她影響同事們工作,準備拉住她。
哪想到她力氣還大,直接掙脫開,往裡面衝了進去。
剛好李京墨出來,攔住了衝進報社的喬雅,“同志,你這是做什麼?”
喬雅面對長相不錯的男人,總能瞬間換一副面孔,語氣溫柔了些,“我想見你們總編,你們那個編輯根本看不懂我的作品,我對結果保留意見。”
戴小菊聽到喬雅這話,只覺得這人不可理喻,若真是曠世神作也就罷了,那樣寫情情愛愛的詩歌鬧到總編面前,才叫真的丟人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