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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橫街治安所的轄區總共包括四個社區,其中還包括一個商業中心,人口密度很大。

但是治安所只有十八個正式編制,去掉領導和處理卷宗以及內勤人員,能出警的治安員只有十二個,被分成了四個小組,每組三人配上同等數量的輔警。

還有的輔警做的則是其他工作。

比如負責看監控的兩個都是女性輔警,指揮室也有三個,坐檯的也是三個。

都是連續工作二十四小時然後休息二十四小時,接下來四十八小時備勤,重複這個過程。

宋思遠很喜歡這樣的工作方式,而且如果臨時有事,也可以和同事換班。

時間比較自由。

上班期間工作強度還是很高的,宋思遠計算過,自己當班的二十四小時內,平均大致要出警接近十次。

其中六次是各種糾紛,鄰居或者夫妻、戀人吵架的、噪音擾民的、坐車吐車上的……不一而足。

三次是各種求助,貓貓狗狗找不到了,男朋友女朋友不開門了……

另外一次就是行政案件了,喝酒打架的,舉報涉黃或者賣淫嫖娼的,電瓶車被偷了的……

宋思遠覺得自己跟著超哥還是學了不少東西。

超哥名叫黃超,是個三十多歲的老警察,兩槓兩星。

他的性格比較溫和,和其他幾個老警察經常對自己的輔警罵罵咧咧相比,宋思遠覺得自己的運氣真的不錯。

他會分析一個警情的前因後果,也會教宋思遠怎麼處理這種事情。

而且每次出警後,宋順遠也發現黃超的分析非常準確,這讓他很佩服這個老大哥。

“叮鈴鈴——”

宋思遠的手機響起來。

“超哥,要出警了嗎?”宋順遠站起來,抓起自己的裝備。

“嗯,死了人,去看看是不是案件。”

宋思遠掛掉電話,略微有點害怕又有點興奮。

出生這麼久,除了在電影電視裡,他還沒有見過真的死人。

坐上警車副駕,宋思遠接過黃超遞過來的終端,點開警令APP。

兩分鐘前,110指揮中心接到一起報警。

報警人是個十六歲的高中生,他放學回家,發現父親倒在客廳裡,已經沒有呼吸。

不管什麼警情,處理辦法都是轄區治安所的治安員趕過去判斷情況,如果是刑事案件就會通知分局刑警大隊到現場勘察,如果是行政治安案件,則由治安員自行處置。

現在無法判斷死者死因,因此黃超帶著宋順遠先去現場。

出事的地方是距離橫街治安所只有幾百米遠的一個安置小區茗安苑,都是六層的老式建築,裡面住著一千多戶居民,有拆遷戶,有租客,也有後來買了這裡房子的業主。

人員構成非常複雜。

黃超二人到達現場的時候,附近七醫院的醫護人員也到了。

出事的房子位於二樓,門口正圍著幾個跟著醫護人員上來看熱鬧的鄰居。

一個醫生和兩個護士正蹲在死者身邊,檢查他的狀況。

黃超吩咐宋思遠先拍照和登記報警人的信息,自己分開人群進屋。

醫生站起身,低聲對黃超說道:“已經死了。急性心肌梗塞導致的猝死。”

黃超看了一眼門外的人,又簡單看了一下室內的情況。

這是個套一的房子,客廳裡很亂,地上放著很多紙板和雜七雜八的廢品,破舊的沙發上疊著一床被子,看上去有人平時睡在上面。

脫了漆的小桌子上擺著一盤炒的泡青菜和一碟豆腐乳,一個裝著半瓶酒的白酒瓶旁邊,是一個裡面粘著少量油漬的空碗。

筷子落在地上,就在死者身邊不遠的地方。

沒有搏鬥或者其他看上去像是兇殺的痕跡,結合醫生對死因的說法,黃超初步判斷死者正在喝酒的時候起身,卻因突發心肌梗塞倒地,家裡卻無人報警求醫,因而不幸死去。

宋思遠正在記錄報警人的信息。

報警人是個十六歲的大男孩,臉上還掛著淚。

他大約十分鐘前放學回家,開門就看到父親倒在地上。

叫了幾聲都沒反應,嚇壞了的男孩忙用父親的手機報了警、撥打了急救電話。

黃超又走過去看了看門,沒有任何破壞的痕跡。

如果結合室內狀況,基本可以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

男孩名叫沈虞,今年十六歲,在聊城八中上高一。

死者名叫沈斌,五十四歲,無業,以撿拾各種廢品為生,曾因心臟病入院治療。

這套房子是租的,每個月租金八百元。

房東也得到了租客死在屋子裡的消息,氣急敗壞地趕了過來。

死了人的房子顯然會降低價值,但人死都死了,租期也沒到,房東也只能自認倒黴。

從房東口中,黃超瞭解到了一些信息。

這對父子在這裡租住的時間已經差不多十年,很少和左鄰右舍來往,據說沈斌正是因為要供沈虞唸書,才在十年前從縣城來到了聊城。

就是靠著撿垃圾賣錢,這個男人養活了父子倆,並且一直供養沈虞唸到了高一。

據說沈虞的成績還非常不錯。

街道辦的人也趕到了現場,宋思遠看到了自己的表叔秦方庭。

顯然,秦方庭是知道這個家庭的,他走到黃超身邊,示意他和自己到一旁說話。

兩人的聲音很低,宋思遠聽不清楚他們說話的內容,自己對倒在地上的死者好奇,卻又不敢真的去看。

索性便讓看熱鬧的鄰居們讓出一條路,讓提著一副擔架和裹屍袋的醫院護工進來收斂死者。

他這時才真正注意到死者的家屬,那個十六歲,還在就讀高一的大男孩。

少年臉上的淚痕猶在,但他沒有再哭泣,而是倚在牆邊,靜靜地看著躺在地上的父親。

傍晚的天光從單元樓道的透光窗射入,少年的上半身被斜陽映著,藍白色的校服看上去竟似籠罩了一層金色的薄霧。

屍體被裝入黑色的屍袋,又被放在擔架上抬了下去。

它要被送入醫院的停屍房,在辦理完火化手續後,火葬場的靈車會直接到這裡來拉屍。

醫生和少年被黃超叫著上了警車,他們還要到治安所去做筆錄——醫生是作為死者死因的證人,而少年則兼著報警人和死者家屬的雙重身份,需要到治安所去簽署死亡證明。

後續的很多手續都要在這份正常死亡證明的基礎上才能開展。

秦方庭和另一個街道辦的工作人員則留了下來。

沈斌的後事還需要街道辦出面,錢大概率是由區民政局出,街道辦負責跑腿。

總不能讓一個十六歲的孩子去做這些,街道辦一個個細胳膊細腿兒的,可經不起死者家屬投訴。

沈斌非本地戶籍,但近年來夏國的戶籍政策有所鬆動,作為轄區重點困難家庭,沈斌父子一直是街道辦重點關注對象。

怕他們生活無著搞出什麼事。

不過沈斌一直安安分分地撿拾垃圾換錢,從來沒有任何事情牽扯到他身上。

而沈虞作為優等生,在入學聊城八中時是得了一小筆獎學金的,據說今年學校的獎學金名單裡也會有他。

若非戶籍原因,沈虞還能夠另外申請一筆貧困助學金。

提交了警情後,宋思遠領著沈虞來到了二樓的辦公室。

普通的筆錄一般都在一層的接待大廳裡完成,但涉及到刑事案的筆錄、訊問都是在二樓專門的訊問室。

這個雖然並非刑事案件,但畢竟涉及到了死人,所以黃超特別囑咐宋順遠把人領上二樓。

宋思遠按開電腦顯示器,用黃超的ID登錄上了筆錄系統。

沈虞安靜地配合著他,筆錄做得非常順利。

唯一的問題是,沈虞並非沈斌的親生兒子,這一點沈斌並沒有隱瞞他。

十五年前的一個寒冬,沈斌在盧永縣的一個工地上搬磚,在工地後面的一條臭水溝邊的草叢旁拉屎的時候,撿到了昏迷的沈虞。

那時候他還不到一歲,看樣子是被人下了藥扔在那裡的。

若非沈斌撿到他,沈虞必定會在那個夜晚凍死。

沈斌結過婚,但老婆嫌他窮,跟一個飯館小工私奔跑去了南方,過了兩年大著肚子回到盧永縣和他辦了離婚。

於是沈斌沒有報警,把孩子抱回了自己的老家,找關係把他落在自己戶籍上,名字還是請治安所的人起的。

一直躲到沈虞滿七歲,沈斌才帶著沈虞來到聊城,用攢下的一點錢租了房子辦了居住證,這才把他送到了小學開始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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