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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看著林佳意又準備哭,孟向遠感覺一個頭有兩個大,咬牙改口道:“佳意,你先把衣服穿好,可以嗎?”

沒辦法,這已經是他從什麼親親媳婦兒小寶貝里面,挑出的最能接受的稱呼了。

林佳意見好就收,把身上的襯衫脫下來扔給孟向遠,爬起來找衣服穿。

她敢這麼忽悠孟向遠,是有底氣的。

她翻遍原主記憶,發現了一個書中沒提的秘密。

兩人的婚姻,書中只提到一句,孟向遠雖然結婚了但並不喜歡原主。

但在原主的記憶中,這還是一場各取所需的交易。

當初,原主被家裡逼迫嫁給傻子,絕望中跳了河,被探親回來的孟向遠救起。

孟向遠在做人工呼吸時,原主恰好醒來,誤以為他輕薄自己,死活要他負責。

孟向遠怎麼想的,林佳意不得而知,總之,他最後答應了。

兩人約定做一對錶面夫妻,互不干涉。

孟向遠按月寄錢,林佳意則留在村裡,做他有名無實的妻子。

這件事只有兩個當事人知道。

這不就是協議婚姻?還挺潮。

林佳意笑笑。

孟向遠摯愛的妻子?

這個角色,她演定了。

兩人都穿好衣服後,孟向遠在床單上看到一團紅色的血跡,有點懷疑:“咱們以前……”

林佳意順著他的目光看到了床單上的落紅,明白了孟向遠沒說完的話。

她迅速鎮定下來,語氣羞澀中帶了帶著幾分嗔怪:

“結婚那天,咱們沒來得及圓房,你就接到部隊的電話回去了。昨天你一到家,就猴急地拉著我……唉呀你看我跟你說這些做什麼,我去把床單洗一下。”

孟向遠點點頭。

對於林佳意的話,他沒有全信。

自己明明是不打算結婚的,為什麼會在兩年前娶了林佳意呢?

而且自己就算娶媳婦了,也不過是相敬如賓,絕不會如此急色,更說不出那些肉麻的話來。

更何況,林佳意也不是自己會喜歡的風格。

女人應該端莊內斂,以含蓄文靜為美。

而不是像她這樣……說好聽點就是活潑,說難聽了就沒個正行。

不過現在顯然是問不出來什麼的,孟向遠決定自己找合適的時機驗證。

孟向遠挽起袖子接過床單:“還是我來洗吧,你身體不舒服,多休息。”

林佳意從善如流地點了點頭,她還累著呢,可沒有為難自己的癖好,有人願意幹,她求之不得。

“梆梆梆……梆梆。”

“老大媳婦兒,都幾點了,還不起床,快起來做飯了。”

林佳意正打算睡個回籠覺,門外響起了原主婆婆王鳳英的大嗓門,還伴隨著急促的敲門聲。

孟向遠不是孟老漢和王鳳英的親生兒子。

兩人婚後多年不育,收養孟向遠後沒多久,王鳳英奇蹟般地生下了一個兒子——也就是男主孟向東。

從此孟向遠在家就成了多餘的那一個。

父母偏心親生的兒子,連帶著對小兒媳李雪嬌也格外偏袒。

因此,小說裡作為大嫂的林佳意,除了要下地掙工分,在家還要包攬洗衣做飯等家務。

這一切就為了讓女主能十指不沾陽春水,畢竟作為甜寵文的女主,怎麼能成天做這種事呢。

仔細想想,在這本小說裡,除了男女主,其他人都是工具人,都是為了劇情服務的。

所以林佳意這個女配的人設割裂得厲害,一邊要包攬所有家務,一邊又要時不時跳出來對女主冷嘲熱諷,充當被打臉的極品角色。

而孟向遠這個配角,主要作用就是給男女主爆金幣。

因此原作者設定讓他年紀輕輕就當上團長,職位和工資都有點不合常理地高。

就為了用他的工資補貼男女主,讓他們前期即使在農村,也不用吃苦。

孟向遠犧牲後,他這個團長高額撫卹金,又成了男女主創業的第一桶金。

等到男女主要換地圖發展的時候,他們這些工具人沒用了,就直接被寫死了。

想到這裡,林佳意不由得生出一種跟孟向遠同病相憐的感覺。

這該死的對照組女配,她一天都不想當了。

聽著屋裡沒人應答,王鳳英的敲門聲越來越急促:“誰家兒媳婦像你這麼懶,都幾點了還不起床!誒?向遠,你怎麼出來了?”

“媽,有什麼事嗎?”孟向遠把門開了一條縫,沉聲問道。

孟向遠離家當兵後,不知道為什麼,王鳳英逐漸有點害怕這個不苟言笑的大兒子。

她訕笑著說:“沒啥事,我就是叫佳意起來做飯,都六點多了。”

這個時候土地承包還沒普及到北方,青山村所在的寧省目前還是實行的工分制度。

夏天是七點整開始上工。

往常,林佳意都是五點半左右起床,提前準備一家人的飯菜。

今天眼看著六點多了,林佳意還沒起床做飯,怕誤了上工時間,才急得王鳳英直接來敲門叫人。

孟向遠皺眉,他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也知道父母都偏心弟弟。

但他今天看著王鳳英今天一大早把林佳意叫醒給全家做飯,忽然心裡很不舒服。

孟向遠朝屋裡看了一眼,對王鳳英說:“她今天不太舒服,還沒起。”

王鳳英自然沒有錯過孟向遠的小動作,她暗罵著林佳意是個不要臉的小妖精,面上卻說道:

“那就讓她好好休息,媽去做吧。”

王鳳英看出了大兒子對林佳意的維護,心裡很不滿意。

但想到這次還有求於大兒子,不想跟他生了嫌隙,只好自己去做了。

趁著這個的功夫,林佳意拿起桌上的鏡子,仔細觀察起了原主的容貌。

鏡子裡的人這張臉倒和原來的自己有八分相像,唇紅齒白,鼻樑高挺,雙眸大而靈動,是那種讓人過目難忘的美人。

最絕的是這具身體,皮膚白皙嬌嫩,透著盈盈光澤,更別提腰肢纖細,高聳。

這身材可比她原來好多了。

原主在農村勞作多年,還能有這麼好的皮膚,除了手上的繭,幾乎看不出多少吃苦的痕跡。

基因這東西,真是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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