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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章

點擊發送鍵後,我像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氣一般,跌坐在地上。

我結束的不只是一段戀情。

而是過去的十年青春。

甚至可以說蔡鴻軒佔據了我的前半生。

我和他,是在大學時期確定關係的。

但我愛上他,是在更早以前。

初中時,他從外地搬遷過來,成了我的鄰居。

我們倆一開始只是朋友,一起上下學,一起寫作業。

偶爾我爸媽下班晚了,我還會去他們家蹭飯。

那時候年紀小,不懂得什麼叫喜歡。

只知道自己和蔡鴻軒在一起的時間很開心。

臨近高考前,蔡鴻軒由於父母工作調動,突然轉學離開了。

那時候通訊技術並不發達,我原以為這輩子沒機會和他再見。

可能是上天的安排。

大學報道那天,我們倆又再次相遇了。

大學時期的我們,對於男女之情都有一些懵懵懂懂的想法。

一來二去之間,我們就確定了關係。

他對我的好,可以說是人盡皆知。

大學的時候我們宿舍裡是限電的,自己沒辦法做飯。

但每到我生理期的時候,蔡鴻軒都會拜託食堂阿姨幫我熬一碗紅糖姜水,然後像寶貝般捧著飯盒送到我們宿舍樓下。

他還私下裡送了我室友們好多東西,拜託她們平時多照顧我一點。

原本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還是室友們羨慕我時說漏嘴了,原來背地裡蔡鴻軒為我做了那麼多。

大學畢業之前,蔡鴻軒在宿舍樓下向我求婚了。

在眾人羨慕的目光裡,我們相擁在一起。

他說會一輩子對我好,讓我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他卻缺席我們的訂婚宴,讓我在親朋好友面前,成為了最狼狽的女人。

大概,承諾只在承諾的時候算數吧。

收拾東西的時候,我不小心碰掉了一個相框。

打掃的時候,被刺破了手指,血滴在照片上,濺出一朵鮮紅的花。

我看著那朵花出神。

有一次蔡鴻軒生日,我為了給他一個驚喜,親自下廚給他做了頓飯。

但我以前在家從來都沒進過廚房。

結果那頓飯,不僅忙活到蔡鴻軒下班還沒弄好,還把自己的手弄了好幾道口子。

蔡鴻軒那麼堅強的一個人。

看到我手上的傷口時,居然當場流下了眼淚。

那時候的我,是他心裡的寶貝。

可時間一久,我對他來說,就越來越不重要了。

到如今,我則是變成了他可以隨時丟棄的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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