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點擊發送鍵後,我像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氣一般,跌坐在地上。
我結束的不只是一段戀情。
而是過去的十年青春。
甚至可以說蔡鴻軒佔據了我的前半生。
我和他,是在大學時期確定關係的。
但我愛上他,是在更早以前。
初中時,他從外地搬遷過來,成了我的鄰居。
我們倆一開始只是朋友,一起上下學,一起寫作業。
偶爾我爸媽下班晚了,我還會去他們家蹭飯。
那時候年紀小,不懂得什麼叫喜歡。
只知道自己和蔡鴻軒在一起的時間很開心。
臨近高考前,蔡鴻軒由於父母工作調動,突然轉學離開了。
那時候通訊技術並不發達,我原以為這輩子沒機會和他再見。
可能是上天的安排。
大學報道那天,我們倆又再次相遇了。
大學時期的我們,對於男女之情都有一些懵懵懂懂的想法。
一來二去之間,我們就確定了關係。
他對我的好,可以說是人盡皆知。
大學的時候我們宿舍裡是限電的,自己沒辦法做飯。
但每到我生理期的時候,蔡鴻軒都會拜託食堂阿姨幫我熬一碗紅糖姜水,然後像寶貝般捧著飯盒送到我們宿舍樓下。
他還私下裡送了我室友們好多東西,拜託她們平時多照顧我一點。
原本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還是室友們羨慕我時說漏嘴了,原來背地裡蔡鴻軒為我做了那麼多。
大學畢業之前,蔡鴻軒在宿舍樓下向我求婚了。
在眾人羨慕的目光裡,我們相擁在一起。
他說會一輩子對我好,讓我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可他卻缺席我們的訂婚宴,讓我在親朋好友面前,成為了最狼狽的女人。
大概,承諾只在承諾的時候算數吧。
收拾東西的時候,我不小心碰掉了一個相框。
打掃的時候,被刺破了手指,血滴在照片上,濺出一朵鮮紅的花。
我看著那朵花出神。
有一次蔡鴻軒生日,我為了給他一個驚喜,親自下廚給他做了頓飯。
但我以前在家從來都沒進過廚房。
結果那頓飯,不僅忙活到蔡鴻軒下班還沒弄好,還把自己的手弄了好幾道口子。
蔡鴻軒那麼堅強的一個人。
看到我手上的傷口時,居然當場流下了眼淚。
那時候的我,是他心裡的寶貝。
可時間一久,我對他來說,就越來越不重要了。
到如今,我則是變成了他可以隨時丟棄的累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