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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幾分鍾後,方覺夏三人下車,走到一家招牌為八仙飯店的飯館。

飯館很小,裝修也十分簡陋。

此時不是飯點,店內並沒有多少客人。

一名寸頭、戴著黑框眼鏡,一看就不像什麼好人的中年男人坐在前臺。

正拿著指甲鉗,抬起腳打在前臺桌子上,正歪著頭修剪腳指甲。

宋子傑看著這個飯店,想到那個做特製叉燒包的老闆可能就在眼前,心裡直打鼓。

芽子穿著藍色短牛仔褲,晃著一雙大長腿,湊到方覺夏身旁。

“方sir,你身手怎樣?看你那肯定練過的身材,等下應該不用我保護的吧?”

方覺夏輕輕一笑:“你什麼時候看過我身材了?”

芽子翻了翻白眼:“練沒練過,就算隔著衣服,姐姐我也能看出來好不好。”

梁小柔性格沉穩,尤其在是辦案時,絕對是一絲不苟。

見狀,她無奈地輕咳兩聲,打斷了芽子的不正經道:“方sir,接下來怎麼做?”

方覺夏也打起精神,他這次來並沒制定什麼計劃。

目的只有一個,直接將八仙飯店的新老闆王志恆抓捕。

“子傑、芽子,等下你們倆守在門外,防止他逃跑,小柔,你跟我進去。”

幾人答應下來,方覺夏與梁小柔一前一後走入飯店。

剛一走入,五感強化過的方覺夏,便聞到一股淡淡血腥味。

王志恆見來了客人,漫不經心地抬頭,吹了吹前臺上的碎皮屑。

被打擾了修指甲的他十分不耐煩,本想著直接將來人趕走。

但當他看到梁小柔那精緻面容時,扶了扶眼鏡,露出一抹油膩笑容。

“兩位,要吃點什麼?我們店的叉燒包超正的,要不要來兩籠嚐嚐?”

方覺夏沒有跟這人渣廢話,直接掏出警員證。

“西九龍重案,王志恆,你涉嫌與一單殺人案有關,麻煩跟我們回去配合調查。”

之前看港劇時,他對於警隊要先報明身份後,才能開始行動的這一項規定,心中一直是有吐槽的。

現在他自己站在這個位置上,終於能理解,為什麼很多港片中,那些阿sir抓賊前,都要先喊“警察,站住!”

聽到方覺夏自曝身份,王志恆臉上笑容瞬間收斂,眼中閃過一絲兇狠。

但很快,他又露出笑容:“沒問題,警民合作嘛。”

他雙手握拳抬起:“啊sir,要不要上手銬啊?”

一邊說,一邊朝方覺夏走了過來。

當走到一米距離時,他眼神一狠,從腰間抽出一把作為防備的水果刀,猛地朝方覺夏腹部猛地刺來。

後方的梁小柔見狀驚呼一聲:“小心!”

在門外的芽子與宋子傑也是大驚失色。

正當他們想上前幫忙時,方覺夏右手如同瞬移般,精準握住王志恆握刀的手腕。

微微向上一提後,猛地用力按下,咔嚓一聲!

王志恆手腕關節直接脫臼,水果刀咣噹一聲掉落在地。

“啊!!”

隨之而來的是王志恆撕心裂肺的慘叫聲。

但王志恆也是個狠人,脫臼的劇痛足以讓絕大多數人腦子空白。

但他就是藉著一股狠勁,左手握拳,呼呼朝方覺夏面門砸來。

這一拳在宋子傑等人眼中又快又狠,但在方覺夏眼中,卻顯得滿是破綻。

只是微微一偏頭,就完美將這一拳躲過。

然後順勢一個弓步屈身,利落地帶著王志恆的手腕,轉身來到他的身後。

“小柔,手銬!”

梁小柔原本還有點發懵,但很快反應過來,從腰間取下手銬,扔向方覺夏。

銀色手銬在空中飛過,帶有鐵鏈的嗦嗦聲。

方覺夏一把接住手銬,毫不拖泥帶水地將王志恆拷上。

並且拷的很緊,對於這種人渣,方覺夏可不會客氣。

王志恆雙手被拷在身後,無時無刻都在拉扯著脫臼的腕關節,他面容猙獰地看向方覺夏大喊。

“啊sir,你這是做什麼?我只是想拿刀切點水果招待你們,你怎麼又是打我,又是拷我的,我可是三好市民,快把我放開!好疼的啊!”

但回應他的,只有方覺夏43碼的鞋印。

看起來,方覺夏只是輕輕一腳踹在王志恆腰側,力道卻直接將王志恆踹地飛身摔下。

這一下,哪怕是內心不正常的王志恆,也疼得臉色發青,一時間說不出話來。

宋子傑錯愕了兩秒後,兩眼放光,一臉興奮地湊了過來。

“方sir,剛剛那個是警用擒拿吧?原來還可以這樣用,太厲害了,我感覺又學到了。”

梁小柔也是認同地深深點頭,她在警校學堂時,身手在同一期中數一數二。

但剛剛看了方覺夏的身手後,也感覺自己深深不如,還差得遠。

芽子邁著優雅的步伐,不疾不徐。

“子傑,我勸你還是不要學方sir,那種距離下被那種速度的刀刺過來,最好是第一時間躲閃,然後再找時機還手。”

“像方sir的那種方法,需要很強的反應力與技巧,現在的你,還差得遠。”

說話間,芽子同樣在腦中想象。

如果與方覺夏打的人是自己,她獲勝的幾率有多少。

對於自己的身手,芽子一直很有信心。

尤其是她那天生的柔韌性,可以做到很多常人難以做到的動作。

在“戰鬥”中,往往會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但對比下後,她頹然地發現,自己如果對上方覺夏,勝算竟不足一成。

【方覺夏,你究竟還能給我多少驚喜…】芽子在心中低喃,一時間有些出神。

宋子傑想了想,覺得確實是這麼回事。

聽了芽子的解釋,宋子傑更加崇拜地看著方覺夏,活脫脫就是小迷弟的眼神。

方覺夏想了想,並沒有直接將王志恆押回警署,而是用對講機,讓高彥博過來走一趟。

他記得在原劇情中,為了讓王志恆認罪,警署的人整整不眠不休輪番審問了他三天。

王志恆最終忍受不住,才不得已認罪。

方覺夏不打算耽誤這麼長時間,王志恆看似兇狠,但其實也就是個泯滅人性的莽夫,對於反偵察能力肯定不高。

只要在店裡面仔細搜尋,肯定可以搜到決定性證據。

很快,高彥博帶著一名身材瘦小的男助手,來到八仙飯店。

“方sir,這是光仔,我帶他來見見世面,你不介意吧?”高彥博給方覺夏介紹了一下。

光仔是一名二十左右的年輕人,一臉靦腆。

方覺夏點點頭:“沒事,年輕人多見識下世面是好事。”

說這話時,方覺夏一臉認真,似乎絲毫沒有意識到,他自己也只不過是二十出頭。

高彥博看著一臉淡然,能力出眾的方覺夏,又看了看自己這位有些怯懦的小舅子光仔。

不由感慨,同齡人之間的差距也會如此之大。

“方sir,你覺得應該從哪裡開始查?”高彥博看向方覺夏問。

他平日裡搜尋證據時,一般是按照自己想法行事。

但今天他心中很好奇,僅入職一天,就破獲了雨夜屠夫案。

第二天,又發現叉燒包中的端倪,表現不凡的方覺夏,究竟是怎麼辦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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