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身体重重落地,仿佛陷在柔软的云朵之中,脑子一黑,一阵阵原主本能的记忆涌入大脑中。顾明月闭着眼,晃了晃头,嫉妒的叹口气。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柳晓晓,这怕是阎王的亲闺女吧,瞧瞧人家这胎投的!
柳家是扬州豪富,柳晓晓身为长女,自幼千娇万宠的长大。等长到十六岁,家中又精心选了一门上好的亲事,陪上十里红妆,将她风风光光的嫁了过来。
她所嫁之人谢京墨,比她大四岁,是扬州城有名的才子,年纪轻轻便中了举人。想到谢京墨那张风神秀貌的俊脸,顾明月忍不住笑出声来。
“哈哈哈哈哈——”
我的白面书生,我的江南水乡。
“娘子何事这么高兴?”
笑意一僵,顾明月缓缓睁开眼睛,正对上一双淡若远山的漂亮瞳眸。
她微微向后退了一点,仔细的打量眼前的男子。眉目清俊,风姿秀逸,肌肤白皙如玉,是她脑中幻想过千万遍的小白脸没错了。
顾明月满意的点点头,对上她赞赏的眼神,谢京墨有些好笑。他抬手揉了揉顾明月的发顶,嗓音温和宠溺。
“晓晓,该起来做早膳了。”
嗳?做早膳?
顾明月错愕,柳晓晓不是富家千金吗,为何还要亲自做早膳?
脑子里快速将往事过了一遍,顾明月面色复杂。
南方的规矩怎么这般麻烦,新媳妇每日早上还要侍奉婆母的。柳晓晓不过在新婚那几日露了一手,婆婆竟格外中意她的手艺。柳晓晓初为人妇,自然是卖力讨好。于是府里的早膳便由她一人操持,这一做,就做了两年。
想到灶房里那些锅碗瓢盆,顾明月激动的搓搓手。她早就觉得自己在厨艺一道上天赋异禀,可惜在西北一直没有什么机会。难得下厨一次,那些兵痞子一个个捂着嘴巴吃毒药一样,一群没有品位的土狗!
见她神色古怪,谢京墨淡若远山的眉头微微蹙起。
“晓晓今日可是身体不舒服?若是这样,早膳便不做了罢。只是——”
“不行!”
顾明月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凌空跃了下来。
“早饭怎么能不做呢!我去做,现在就去!”
谢京墨吓一跳,见她这样积极,脸上又重新扬起温和的笑意。
“晓晓,这便好。这几日母亲胃口不好,只惦记着你做的碧草鸡丝粥呢。”
“碧草鸡丝粥?等着!我最擅长做这个!”
脑子里把以往柳晓晓做菜的画面过了一遍,顾明月兴奋的一巴掌拍在谢京墨肩上,冲他使个包在我身上的眼神。
谢京墨只感觉一股大力袭来,身体不受控制的朝后倒去。他龇牙咧嘴的皱着脸,好半晌才撑着站起身,有些惊疑不定的看向顾明月离去的背影,晓晓的力气何时变的这样大了?
顾明月龙行虎步,一路分花拂柳,穿过几座园子,一个湖泊,一大片假山,越走心情越好。
瞧瞧,瞧瞧,这南方的院子就是精致。随便一个小水坑,都比他们西北的秀月潭还要美。
到大厨房时,这份好心情简直到了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