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到一个巷子旁,突然被人猛的一撞,她还没来得及做任何的反应,就被身旁的男人拽进了附近的胡同里。
叶梨正打算给这个男人的第三条腿来上一脚时。
男人迅速反应用手抓住叶梨准备抬起的腿,便听到头顶男人略带低沉的声音道:
“同志,抱歉,其实我是一名军人,不是坏人,帮个忙可以吗?”
眼前的男人一身血腥味,自己曾作为一名外科医生,叶梨对于血腥味是十分敏感的。
这个男人应该是受了重伤!
叶梨抬头望向男人,这不是刚刚在国营饭店吃饭的那位军人同志吗,只是他现在身着的是便服。
还未来得及回复男人的话,就见身后紧追上来五六个大男人。
听其中一个男人问道“人呢,二狗子,你刚才看清那个男人的长相没?”
被叫二狗子的男人支支吾吾回复道“老大,刚刚事发突然,我···我没看清”,说完就低下头去。
叶梨听到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随即搂上眼前男人的脖子,旋转了一下身体,背靠在胡同的墙上。
男人也顺势用手搭上她的腰。
两人的身体瞬间紧绷。
当耳朵边传来越来越近的脚步声时,叶梨的视线猛然撞向朝着这边走过来的那几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时。
惊恐的发出了一声尖叫。
“啊~”
随即把脸埋进男人的怀里。
“哟,这是哪来的一对野鸳鸯,胆可真够肥的呀”其中一个男人说完,还不忘嘿嘿两声。
待那几个男人慢慢走远,眼前的男人便立即松开搂在叶梨腰上的手,开口道:
“同志,谢谢你刚才的配合,那几个男人其实是人贩子···”
还未等男人说完,就见刚才那几个男人又朝着这边看过来。
叶梨迅速用指尖轻抵住男人的唇,微微偏头将脸颊贴近他的下颌,做出亲吻的假动作。
随即便听见路口那几个男人吹着口哨调侃道:
“这小娘们,在外都这么孟浪,还真是少见呀!”
说完那几个男人便朝胡同外走去,不时还传来几声讥笑声。
叶梨看人走远了,便立刻松开面前的男人,并后退几步。
男人刚刚一直紧绷的心绪,顿时也松懈了下来,后背依靠在胡同的墙面上。
“你怎么知道那几个人还会杀回来?”男人略带尴尬的出声询问道。
看着眼前这个应该二十岁不到的年轻女同志,没想到手段这么老道,真是让人惊讶。
咦~
怎么感觉有点眼熟!
这不是刚刚在国营饭店里见到的那位怼人的女同志嘛。
此时,叶梨也才有空仔细打量眼前的男人。
男人的脸庞棱角分明,带着长年累月风吹日晒的痕迹。
下颚线条硬朗,嘴唇很薄,不说话时总是习惯性地紧抿着。
他的眼神锐利,看人时带着一种下意识的审视,让人不自觉感到压力。
左眉尾有一道浅疤,一直延伸到发际线附近,给这张本就坚毅的脸更添了几分冷硬。
他身高超过一米八五,肩背挺得笔直,脖颈的线条硬朗,整个人透着一股绝不松懈的挺拔。
果然,品质优良的男人基本上都上交国家了。
男人看着一直对着自己大胆打量的姑娘道: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我叫霍霆宇,等刚才那几个人贩子及同伙捉获后,我一定向组织申请嘉奖你。
同志,组织的奖励后续怎么送给你?”
叶梨觉得自己刚刚也仅是举手之劳而已,无所谓嘉不嘉奖。
但一想到这个特殊时期,如果能有组织颁发的奖状,对个人不仅是一种荣誉,也是组织对个人的认可,有时候或许能救命,便回复道:
“霍同志,您好,我叫叶梨,就住在前面的军区大院”说完还顺带用手指了指前面的家属院。
“能为组织效劳,清除社会毒瘤,是每一名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
叶梨刚说完就见面前的男人缓缓倒了下去,幸好此时有巡逻的公安从此处路过。
“公安同志,请帮帮忙,这有一名同志受伤了,麻烦帮忙送一下医院。”
两名公安见叶梨一个小姑娘,身旁还倒下一个男人,不等他们询问,叶梨便立马解释道:
“公安同志,地上这位是一名军人同志,应该是执行任务时受伤了,劳烦你们帮忙送一下医院。
现在天色已晚,我着急回家,不然父母该着急了。
我叫叶梨,就住在前面的军区大院里,二位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去大院找我。”
见情况紧急,两名公安同志也没再多说什么,扶着霍同志便向医院走去。
——
叶梨回到叶家,就见沈言父母和叶振国夫妻俩正商量着什么,沈母一脸不悦。
当大家看到叶梨回来,屋里人立刻噤了声。
“逆女,现在几点了,你还知道回来”叶振国的训斥声首先响起。
未等叶梨回答,沈母便上前来拉住她的手,满脸慈爱道:
“梨梨,你回来了,我和你伯父正提到你呢。
我知道是我们家沈言对不住你,伯父和伯母代那臭小子跟你说声对不起,是我们沈家辜负了你。
但,你永远都是伯母心中最好的儿媳!”
对于出自书香门第的沈母来说,叶婉这种婚前不检点的行为是自甘下贱,是如何也入不了她的眼的,但眼下为了自己儿子的前途又没办法,不得不妥协。
沈母说完,便从自己的手腕处脱下一个翠绿的玉手镯戴在叶梨的手上,惋惜道:
“伯母本来想着等你和沈言结婚后给你的,现在虽然你无缘做我的儿媳妇,但伯母一直都拿你当亲闺女看。
这也算是我和你伯父对你的赔礼了。
收下吧,孩子!”
这个玉手镯是沈母娘家祖传的,沈母一直戴着。原主性子沉静温婉,学习成绩也好,一直是沈母心中儿媳的最佳人选,更何况原主还曾救过她儿子的命。
如果不是那次回乡探亲时,原主把沈言从河里拉上来,沈言早就淹死在那偏僻的河里了。
沈母一直对原主都很好,书中原主在同父母一起下放时,她还曾偷偷给原主邮寄过生活物资。
沈父看沈母把这么贵重的镯子送给叶梨,也很意外,但一想到人家还曾救过他儿子的命,现在自家儿子还干出这么忘恩负义的事,也是觉得没脸,便也闭了嘴。
沈言看到沈母的行为也很惊讶,他知道沈母原本是打算把那个镯子送给自己的儿媳的,但出于对叶梨的愧疚也是什么都不敢说。
叶婉见了,却是嫉妒得快要发狂,叶母及时拉住了她并在她身旁耳语了几句。
她终是忍住了想上前去抢叶梨手腕上玉镯的冲动,现在她还没嫁进沈家,也不想再引起沈母的不快。
玉镯她可以让父母帮她从叶梨那要过来,反正从小到大,但凡她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
叶梨仔细打量着手腕上的玉镯,祖母绿耶,再过几十年怎么着也得值上亿吧,而且还是白捡的。
反正这也是沈家主动给原主的赔礼,收下也毫无心理负担,便客气道:
“谢谢,伯母,我和沈言有缘无份,我不怪任何人。”
“好孩子,以后你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来找伯母”沈母继续安慰着叶梨。
叶婉看沈母对叶梨那么亲昵,便出声提醒道:
“梨梨,既然你同意和言哥哥退婚了,那定亲玉坠是不是该给我了。”
叶沈两家当时定亲时,沈母给了叶梨一块翡翠吊坠当信物,玉坠是一对的,另外半块在沈言那里。
叶梨从房间把那块翡翠吊坠拿出来,直接放到沈母手里,开口道:
“伯母,从今以后,我和沈言同志各自婚嫁自由。”
沈母看着回到自己手里的吊坠,遗憾的抹了抹眼角的泪水“是我们沈言没福气,好孩子,以后有他后悔的。”
沈母并未将玉坠直接给叶婉,也是考虑到叶梨的感受,自己十几年的未婚夫被亲姐姐给抢了,任凭是谁都会心里膈应的慌。
此刻,沈言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感受,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重要东西离自己而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