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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3

审讯室的灯惨白地照着我的脸。

对面的警察一遍遍地问我:“十八年前的那个晚上,你到底有没有在医院卫生间见过一个弃婴?”

“你收养江月的程序,是否完全合法?”

“江月指控你多年来对她进行精神虐待,限制她的人身自由,情况属实吗?”

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的沉默,在他们看来,就是默认。

半个月后,因为证据不足,我被暂时释放了。

走出看守所大门的那一刻,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我以为,噩梦可以暂停了。

但我错了。

真正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我刚走出大门,还没来得及呼吸一口自由的空气,就被一群人围住了。

他们举着手机,举着相机,将镜头死死地怼在我的脸上。

“江岚!你被放出来了,是不是因为李家心软撤诉了?”

“你对你犯下的罪行,有一丝悔改吗?”

“你还有脸出来?你怎么不去死啊!”

无数的质问声,像潮水一样向我涌来。

我下意识地想躲,想逃。

但他们把我围得水泄不通。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一个鸡蛋“啪”地砸在我的额头上。

蛋液顺着我的头发流下来,黏腻,腥臭。

紧接着,矿泉水瓶、烂菜叶、吃剩的包子……雨点般地向我砸来。

我被推倒在地,闪光灯疯狂地闪烁,记录下我最狼狈的每一刻。

我蜷缩着身体,护住自己的头。

警察驱散了人群,我才得以脱身。

我浑身脏污,散发着恶臭,像个垃圾。

我第一时间赶回医院,我想回去工作,我想证明我的清白。

结果,我等来的是一张冰冷的辞退通知。

白纸黑字,盖着鲜红的公章。

理由是:“品行不端,对医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我拿着那张纸,手抖得不成样子。

我在这里工作了二十年。

现在,他们用十几个字,就抹杀了我的一切。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我租住的出租屋。

我的行李,被扔在楼道里,像一堆垃圾。

房东阿姨叉着腰站在门口,一脸嫌恶地看着我。

“你赶紧给我滚!我这房子不租给你这种人贩子!真是晦气!脏了我的房子!”

她以前总夸我,说江月有我这样的妈妈是福气。

我没有力气争辩,默默地拖着我的行李箱,离开了这个我住了十年的地方。

我无处可去。

我拖着行李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天桥的巨大电子屏幕上,正在播放着一则新闻。

李振国以江月的名义,成立了一个“反拐卖儿童慈善基金会”。

画面里,江月穿着华丽的礼服,妆容精致,站在聚光灯下,微笑着接受采访。

她成了光鲜亮丽的慈善大使。

而我,成了她通往上流社会的垫脚石。

我走投无路,想到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掏出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

“喂?”

“是我,小琳……”

我刚说出两个字,那边就沉默了。

几秒钟后,电话被“嘟”的一声挂断了。

我再打过去,已经是忙音。

那一刻,我感觉全世界都抛弃了我。

夜深了。

我又冷又饿。

我蜷缩在一家24小时便利店的角落里,隔着玻璃窗,看着外面车水马龙的城市。

我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隔了一层厚厚的玻璃。

我看着玻璃窗上自己模糊的倒影。

头发凌乱,脸色苍白,眼神空洞。

我这十八年,是不是活错了?

如果当初,我没有走进那个卫生间,没有发现那个弃婴,我是不是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小女孩,举着一根棒棒糖,蹦蹦跳跳地从我面前跑过。

她的妈妈立刻追上来,一把将她拉到身后,指着我,压低了声音对她说:

“宝宝快走,离那种人远点,她是坏人。”

我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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