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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003年10月 海平镇果园路

案子是从十月中旬开始的。

第一个报案的是镇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陈老师。她带着一个叫李小雨的女孩来派出所时,女孩一直低着头,手紧紧攥着陈老师的衣角。

“这孩子昨天下午放学回家,在果园路那边……”陈老师压低了声音,“被人摸了。”

赵铁柱蹲下身,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温和:“小雨,告诉叔叔,怎么回事?”

李小雨,九岁,扎着两个羊角辫,眼睛红肿。她断断续续地说:昨天下午四点半,她抄近路从果园路回家,一个骑摩托车的叔叔拦住她,说问她路。然后……然后他的手就伸进她裙子里了。

“他长什么样?”

“戴着头盔……看不清。”李小雨抽泣着,“摩托车是红色的。”

“你告诉爸爸妈妈了吗?”

“没有……”小女孩的声音更小了,“我不敢说。那个叔叔说……要是告诉别人,他就来学校找我。”

赵铁柱感觉一股火从心底窜上来。他深吸一口气,尽量保持平静:“小雨不怕,警察叔叔会保护你的。那个坏蛋不敢来。”

送走陈老师和小雨后,潘大勇召集全所开会。

“情况大家知道了。”老所长脸色铁青,“针对小学生的猥亵案,性质极其恶劣。现在只有一起,但我们必须当成系列案件来办。铁柱,这个案子你负责。”

接下来的三天,赵铁柱走访了果园路周边的所有住户。果园路是镇东头一条偏僻的小路,两边是果树和菜地,平时少有人走,确实是作案的理想地点。

但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唯一的线索是“红色摩托车”。

就在赵铁柱一筹莫展时,第二起案件发生了。

10月20日下午五点,二年级的刘小慧在果园路被侵犯。这次更恶劣——罪犯把女孩拖进果树丛里,实施了强奸。

赵铁柱赶到卫生院时,王圆圆正在给刘小慧做检查。小女孩躺在病床上,眼神空洞,像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娃娃。

“身体有撕裂伤,需要缝合。”王圆圆把赵铁柱拉到走廊,声音在颤抖,“她才八岁……铁柱,你们必须抓住这个人渣。”

“我知道。”

刘小慧的描述更详细一些:罪犯三十多岁,个子不高,脸上有道疤,说话有外地口音。摩托车确实是红色的,车身上有蓝色条纹。

红色摩托车,外地口音,脸上有疤。

赵铁柱把线索在地图上标出来。两起案件都发生在下午四点半到五点半之间,正是学生放学的时间。罪犯熟悉果园路的环境,知道那个时间段有孩子单独经过。

“他可能就在附近打工,或者租住在这一带。”赵铁柱对周大脑袋说,“从明天开始,我们蹲守。”

蹲守是枯燥而煎熬的。

每天下午三点半,赵铁柱和周大脑袋就换上便衣,在果园路附近的几个隐蔽点蹲着。果园里蚊虫多,蹲到天黑时,两人身上全是包。

第五天,目标出现了。

下午四点四十分,一辆红蓝相间的摩托车从镇子方向驶来。骑车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戴着头盔,但能隐约看到左脸有一道疤。他在果园路口停下,东张西望。

赵铁柱的心跳加快了。他按住周大脑袋:“别急,等。”

男人在原地等了十分钟,期间有三个学生结伴路过。他没有动作。四点五十五分,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独自走来——是五年级的张小花。

男人发动摩托车,缓缓跟了上去。

就在他靠近张小花,准备伸手的瞬间,赵铁柱和周大脑袋从两侧冲了出来。

“警察!别动!”

男人愣了一下,猛地调转车头想跑。周大脑袋扑上去抱住他的腰,两人一起摔在地上。赵铁柱冲上去按住他,夺下钥匙。

摘掉头盔,一张猥琐的脸露出来。左脸颊上果然有道疤,从眼角延伸到下巴。

“干什么!你们干什么!”男人挣扎着。

“干什么?”赵铁柱把他铐上,“你心里清楚。”

审讯室里,男人起初很嚣张。

“我就是在路上骑车,犯法了?你们凭什么抓我?”

“果园路,下午五点,跟踪小女孩。”赵铁柱盯着他,“还需要我说更多吗?”

男人眼神闪烁:“我……我就是问路。”

“问路需要跟那么近?需要把手伸向孩子?”赵铁柱把两张照片拍在桌上——李小雨和刘小慧的登记照,“认识吗?”

男人的脸色变了。

“我……我不认识……”

“那我们去你家看看?”赵铁柱站起来,“你租住在镇东头老张家对吧?我们去搜搜,看能不能找到点……纪念品?”

这句话击垮了男人的心理防线。他低下头,肩膀塌了下去。

他叫黄某安,三十七岁,三个月前来海平镇的建筑工地打工。一个人住,工友说他性格孤僻,不爱说话。

“我就是……一时糊涂。”黄某安的声音很低,“第一次那个小女孩,我本来只想问路……看她那么小,那么怕……就……”

“第二次呢?也是‘一时糊涂’?”

黄某安不说话了。

赵铁柱把刘小慧在医院的照片推到他面前:“看清楚。这孩子才八岁,以后一辈子都要带着这个阴影。你的一时糊涂,毁了她的一生。”

黄某安看着照片,手开始发抖。

在接下来的审讯中,他交代了全部七起案件——除了已报案的兩起,还有五起没有报案的。那些孩子因为害怕,或者因为家长的“家丑不可外扬”,选择了沉默。

“她们不敢说……”黄某安喃喃道,“我知道她们不敢说……所以我才敢……”

这句话让赵铁柱感到彻骨的寒冷。

案子破了,但赵铁柱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他陪着王圆圆去走访那些受害孩子的家庭。有的家长理解,配合调查;有的家长却把怒火撒在孩子身上:“谁让你走那条路的!不听话!”

最让赵铁柱难受的是,有个受害女孩的母亲哭着说:“赵警官,这事能不能别传出去?孩子还要嫁人……”

“阿姨,错的是罪犯,不是孩子。”赵铁柱耐心解释,“我们要让孩子知道,被伤害不是她的错。”

“道理我懂……可别人不懂啊。”母亲抹着眼泪,“吐沫星子能淹死人。”

黄某安被刑事拘留的那天,赵铁柱去镇小学做了一次安全教育讲座。他告诉孩子们,遇到坏人要大声呼救,要记住特征,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告诉家长和老师。

“警察叔叔会保护你们。”他说,“坏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敢说出来。”

讲座结束后,几个小女孩跑过来,把一朵用纸折的小红花放在赵铁柱手里。

“谢谢警察叔叔。”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说,“我不怕了。”

赵铁柱蹲下身,摸了摸她的头:“真勇敢。”

那朵小红花,他夹在了笔记本里。

晚上,他在手札上写道:

“2003年10月28日,系列猥亵强奸幼女案告破。黄某安,三十七岁,建筑工人,专挑放学路上的小女孩下手。七起案件,只有两起报案。

“那些没有报案的孩子,她们的伤痛被藏在心里,可能会跟着她们一辈子。黄某安说‘她们不敢说,所以我才敢’,这句话揭示了这类犯罪最恶劣的本质——利用孩子的恐惧和社会的沉默。

“今天去学校,孩子们送我小红花。那朵纸花很轻,但在我手里很重。它代表的是信任,是安全感,是我们警察存在的意义。

“王圆圆说,她会给所有受害孩子做心理辅导。她说身体的伤会好,心里的伤需要更长时间。这个女孩,总是做得多,说得少。

“潘所说,这个案子让我提前见识了刑警要面对的黑暗。确实,这种针对弱者的犯罪,比任何凶杀案都让我愤怒。

“但愤怒之后,是责任。保护那些无法保护自己的人,这就是我们穿上这身警服的原因。”

写完这些,赵铁柱推开窗户。秋夜的风已经很凉了,但他心里有一团火。

这团火,会一直烧下去。

直到所有黑暗的角落都被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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