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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再拿十万块的机会来的这么快。
刚挨了鞭子的第三天,背上的伤口正在长肉。
钻心的痛痒让我只能靠着药物才能勉强入睡。
猛然间一盆冰水泼到了我的脸上,薛绍洋一把将我从床上拉起。
「沈繁星,快点跟我走,千姿出事了。」
我迷迷糊糊的被套上了一身单薄的派对小礼服。
塞进了一辆我从未摸过的跑车里。
原来,宋千姿今晚和几个小姐妹飙车撞坏了街边的广告牌。
港城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一向严肃,任何人都不能姑息包庇。
薛绍洋自然舍不得宋千姿受这份罪,所以他第一时间把认罪书递到了我的面前。
「签字吧,我会帮你找最好的律师。」
我攥着认罪书,握笔的手都在跟着颤抖。
在港城所有因交通事故入罪的人,入监照片都会在热点新闻上滚动播出。
到时候全港城的市民都会看见,包括我疗养院里的妈妈。
当年,我爸就是死于一场飙车事故。
所以妈妈这辈子最痛恨的就是那些飙车一族。
我不敢想,她要是在电视上看到自己的女儿……
我抬起头,用近 乎哀求的语气,想保住自己最后的一点尊严。
「求你,我再挨一百鞭子都可以,我真的不想让我妈再受……」
薛绍洋朝我晃了晃手里的金卡:「是再拿一张,还是我把之前的二十多张都收回去?」
「你觉得,你有资格和我谈条件么?」
我绝望的闭了闭眼,眼泪混合着墨水一起落在签名框里。
冰凉的手铐落在我的腕间,两个女警一边一个按住我的肩膀。
离开前,薛绍洋难得用语气温柔的对我说:「出来后,我会好好补偿你的。」
我回眸苦笑:「算了,只求你这几天找人去劝劝我妈,让她别看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