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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我妈给我定的标准是一顿饭不超过一块钱。
我一顿饭是六毛一个的包子。
她一个月给我80块钱。
“这样很多了,一月饭钱是54块,还余下26块是够够的。放在我上高中一顿饭两毛就行,真不懂你们是真矫情。”
同学在食堂吃饭,我拿着包子坐在角落里啃,每天战战兢兢,生怕别人发现我。
二十六块钱不够,买不了两包卫生棉。
我偷偷了,在超市收银,我妈偶然发现,当着很多人的面大吼我。
“咱家什么条件你不知道?你要不要一点脸这,我是断你吃还是断你喝了?”
我妈死死扯着我的头发,给了我几个耳光。
周围人辣的眼神随时可以把我凌迟处死。
如果不是心里够强大,我想我会选择直接跳楼。
小时候,亲戚当着我爸妈的面给了我三百块钱,让我当零花钱,我爸妈也笑着同意了。
我拿着这个钱请朋友去游乐场玩,去吃炸鸡,去买娃娃。
回到家,我妈问我钱在哪里,我拿出仅剩的十块钱。
我妈火了,拿出竹板开始打我手心,打我的腿和屁股。
我浑身都是红印子,小小的腿肿的像是发面馒头。
那次我三天下不来床。
之后我再也不会拿别人的钱了。
后来,寒冬来临,我没有衣服穿,也没有暖气用,死在了大雪纷飞的街头。
再一睁眼,听见我妈让我手洗衣服。
“洗衣机多贵多浪费水啊!这是锻炼你动手做家务的能力。你现在洗衣服可以坐凳子,我们当时可都是蹲在河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