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情人节,凌家别墅
凌渡的百日宴和沈卿的满月宴合并举办了。
林清雅的原话是:“反正都是自家人,一起热闹热闹。而且情人节多好,预示着我儿子和他小媳妇从此情定终身。”
凌怀远能说什么?只能让管家把宴会规模扩大一倍,包下京市最贵的半岛酒店顶层宴会厅,请了米其林三星主厨团队,鲜花从荷兰空运,连请柬都是镶金边的。
沈明轩试图抗议:“薇薇和卿卿才出月子,会不会太折腾?”
林清雅振振有词:“所以才要一起办啊,卿卿不用再折腾一次了。而且我看了黄历,二月十四日宜嫁娶、订盟、纳彩——这不就是天意?”
姜薇抱着女儿笑:“随她吧,清清高兴就好。”
于是就有了这场轰动京市上流社会的“双宴”。
下午三点,宴会厅里已是衣香鬓影。凌沈两家的亲戚朋友、商业伙伴、世交故旧齐聚一堂,所有人都知道今天不仅是两个孩子的庆典,更是两家正式宣布联姻的仪式。
“听说凌总和沈总真要定娃娃亲?”
“可不是,凌太太和沈太太是铁闺蜜,孩子没出生就说好了。”
“这要是真成了,凌沈两家合并,京市商界得变天啊……”
宾客们低声议论着,目光都聚焦在宴会厅前方的两个婴儿车。
左边那辆是深蓝色的,凌渡穿着红色小唐装,戴着虎头帽,正睁着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好奇地东张西望。三个月大的他已经能稳稳抬头,小手小脚有力得很,时不时蹬一下婴儿车,发出“啊啊”的声音。
右边那辆是粉色的,沈卿裹在白色绣梅花的襁褓里,只露出一张精致的小脸。她刚满月,大部分时间在睡觉,此刻却醒着,安安静静地看着头顶旋转的水晶灯,眼角一颗浅褐色的小痣在灯光下若隐若现。
林清雅蹲在两个孩子中间,左右看看,心都要化了。
“老公你看,咱们儿子多帅。”她戳戳凌渡的脸,“卿卿多漂亮。这俩孩子,简直就是金童玉女。”
凌怀远站在她身后,手搭在她肩上:“嗯,像你。”
“嘴巴真甜。”林清雅笑弯了眼,又去逗沈卿,“小卿卿,今天是你和小哥哥的好日子哦。等你长大了,干妈给你买全世界最漂亮的婚纱——”
“清清。”姜薇走过来,手里拿着两个红色锦盒,“时间差不多了。”
盒子里是两把长命锁,一把刻“凌渡”,一把刻“沈卿”,背面都刻着“永结同心”——林清雅亲自设计的。
“来来来,戴锁仪式开始!”林清雅站起来,接过司仪递来的话筒,“各位亲朋好友,感谢大家今天来参加我儿子凌渡的百日宴,和我干女儿沈卿的满月宴!”
掌声响起。
“废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戴长命锁,订娃娃亲!”
宾客们笑起来,有人起哄:“凌太太够直接!”
凌怀远和沈明轩各自抱起自己的孩子,林清雅和姜薇分别拿起长命锁,郑重地戴在两个孩子颈间。
金锁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凌渡低头看了看胸前的金锁,又扭头去看沈卿脖子上的那个,突然伸手去抓——不是抓自己的,是抓沈卿的。
“诶,这小子。”沈明轩笑着稍稍躲开,“这么小就知道要抓妹妹的东西?”
凌渡抓了个空,小嘴一瘪,眼看着要哭。
“给他给他。”林清雅赶紧说,“反正都是一对儿的,谁戴都一样。”
沈明轩只好把沈卿抱近些。凌渡立刻抓住那只小金锁,紧紧握在手里,这才满意了,咧嘴笑起来。
沈卿被他的动作弄醒了,眨巴着大眼睛看他,突然也笑了,小手在空中挥了挥。
“哎呀,卿卿喜欢小哥哥呢!”林清雅兴奋地拍照。
姜薇看着两个孩子的互动,心里软成一片。她原本觉得娃娃亲只是清清的玩笑,但此刻看着儿子握着女儿的金锁,女儿对儿子笑的模样……
也许,真的是注定的缘分呢?
戴锁仪式结束,接下来是重头戏——抓周。
按照传统,孩子抓什么,就预示将来会走什么路。虽然没人当真,但图个吉利彩头,是这种场合必不可少的环节。
工作人员推上来一张铺着红绸的大圆桌,上面摆满了抓周物品:
金算盘(从商)、钢笔(从文)、印章(从政)、听诊器(从医)、法槌(从法)、麦克风(艺术)、足球(体育)、钢琴模型(音乐)……林林总总二十多样,每样都精致小巧。
“宝宝,去挑一个你喜欢的。”林清雅把凌渡抱到红绸桌边,轻声说。
所有宾客都屏息看着。
小凌渡穿着红色唐装,戴着虎头帽,坐在红绸上,睁着一双桃花眼,好奇地东看西看。
他先摸了摸金算盘,扔开了。
又抓了抓钢笔,也扔开了。
印章?没兴趣。
听诊器?看了一眼就推走。
一圈看下来,他坐在原地不动了,甚至打了个小哈欠,似乎对这些东西都不感兴趣。
林清雅有点着急:“儿子,爬啊,抓一个。”
凌怀远倒是淡定:“随他,不想抓就不抓。”
沈明轩笑道:“怀远,你这儿子以后怕是个淡泊名利的性子?”
“淡泊名利好,反正凌家的钱够他花十辈子。”凌怀远说。
就在大家以为这环节要冷场时——
宴会厅侧门被推开,保姆抱着一个小襁褓走过来。是沈卿。
她本来在婴儿车里睡着了,但刚才被抱起来戴锁又放回去,这会儿醒了,小声哼唧着。保姆怕她哭闹影响宴会,想抱去隔壁休息室哄睡。
可就在保姆经过抓周桌时,襁褓里的沈卿突然“哇”的一声哭了。
不是大声哭,是那种娇气的、委屈的小声抽泣,听得人心都揪起来。
这一哭,原本坐在桌上一脸无聊的凌渡,突然转过头。
他看到保姆怀里的粉色襁褓,眼睛一下子亮了。
“啊!啊!”他朝那个方向伸出小手。
保姆愣住,不知该不该过去。
林清雅却福至心灵:“快!把卿卿抱过来!”
保姆看向姜薇,姜薇点点头。
粉色襁褓被轻轻放在了红绸桌上,就在凌渡身边。
沈卿还在小声抽泣,眼角那颗小痣被泪水浸湿,显得更加清晰。
凌渡趴着挪过去——不是爬,是笨拙地、像个小乌龟一样用胳膊肘和膝盖往前挪,动作滑稽却目标明确。
他挪到沈卿身边,先是盯着她看了几秒,然后伸出肉乎乎的小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襁褓,就像大人哄孩子那样。
沈卿的哭声停了,眨着泪眼看他。
凌渡咧嘴笑了,然后做了一件让全场哗然的事——
他伸出两只小胳膊,笨拙地、努力地,抱住了那个粉色襁褓。
不是抓,是抱。
用尽三个月大婴儿全部的力气,把沈卿连人带襁褓搂进自己怀里。
“天啊……”有宾客惊呼。
“这、这是抓周抓了个媳妇?”有人笑出声。
林清雅已经激动得捂住了嘴。
凌怀远和沈明轩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姜薇站在桌边,看着桌上紧紧抱在一起的两个襁褓,心里突然生出一种奇妙的预感。
那个预感很清晰,很坚定——
这两个孩子,真的会像清清说的那样,从呼吸开始,就注定要纠缠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