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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八年来,我只做对了一件事。
牢牢把控着家中财富。
三套房产,一千万多存款,以及大量基金。
这些数字,我闭着眼都能背出来。
曾经,当我把周沉和我视为一个整体时,我认为这些财富足以支撑我们二人的后半生。
可现在不同了。
人总要为自己考虑,不是吗?
于是,我拿出手机,拨打了 110:
「您好,我要报案。我家请的护工涉嫌违规从业,隐瞒自身情况,导致我婆婆病危,我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一个小时后,我和两位帽子叔站在妇幼保健院的走廊上。
门虚掩着,里面传来轻柔的声音:
「来,再吃一口,不烫了……」
窗户内,周沉正坐在床边,端着一碗粥,一勺一勺地喂给床上的女人。
小林靠在床头,脸色红润,嘴角带着羞涩的笑。
床头柜上摆着水果、营养品,还有一束鲜花。
画面很温馨。
曾几何时,周沉在我生病的时候,也会这样对着我笑。
会亲手给我熬粥,会守在床边一夜不合眼,会握着我的手说「有我在,别怕」。
这一晃,就是十八年。
如果早一点……
哪怕五年?
不,三年。
只要他早三年告诉我,他想要一个孩子。
我也可以放下事业,也可以承受痛苦,也可以满足他想做父亲的梦。
可为什么?
为什么非要等到我再也生不出的时候,他才后悔?
为什么非要等到另一个女人怀了他的孩子,他才告诉我人生不够完整?
原来他不是不想要孩子,只是不想跟我生。
所谓丁克,只是为了稳住原配的幌子。
可法律上认定婚内出轨,需要特定的证据链:
床上的亲密照片、开房记录、二人亲口承认同居的聊天记录、亲子鉴定。
我一个都没有。
但无所吊谓。
我要的,就是他不承认。
「周沉先生是吗?」
为首的民警出示了证件:
「我们接到报案,关于这位林女士涉嫌违规从业,需要了解情况。」
周沉手里的勺子当一声掉进碗里。
床上那个女人明显慌了。
接下来,周沉只有两条路可以走。
第一条:保下这个女人。
那就得承认二人有私情,承认是他的人。
一旦记录在案,那就坐实了他婚内出轨的铁证。
夫妻共同财产,我拿七成。
第二条:跟这女人划清界限。
咬死雇佣关系,争夺财产。
可感情没有破裂的情况下,我本不可能同意离婚。
我就是要跟他死磕到底。
他别想通过抚养费这个由头给这对母子一分钱。
现在选择权给到他。
保情人,就保不住钱。
保钱,就保不住情人。
无论他怎么选——
他都输了。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竟选择了第三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