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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他们满怀热血,却因经验不足、遇人不淑而惨败,背负巨债。在绝境中,有人转向会所、夜场等灰色产业寻求快钱与慰藉,有人则在烈与寒夜里透支体力,试图扛起一切。他们周旋于精明的商人、狡诈的骗子与冷酷的看客之间,在利益、情感、出轨、背叛与救赎的旋涡中撕扯……。

霓虹是义遵这座城市夜晚的皮肤,一种病态而亢奋的鲜亮。皇冠国际娱乐会所厚重的隔音门打开又关上,将震耳欲聋的音乐和浑浊的热浪短暂释放,随即又吞没回去,像一头巨兽的喘息。门外,湿冷的夜风裹挟着细雨,与门内涌出的、混合了香水、酒精、体味和某种甜腻熏香的暖流撞在一起,撕扯出无形的旋涡。

银色亮片短裙在会所廊灯下反射着细碎、廉价的光。像某种深海鱼类迷惑性的鳞片,裙摆短得勉强遮住部。

她是江燕燕,黑色的网袜勒进肉里,留下浅浅的纹路。她指尖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却没点燃,只是无意识地在冰冷的金属打火机上摩挲。夜风吹得她的胳膊起了一层细密的疙瘩,但她懒得回去拿外套,或者说,懒得再回到那个令人窒息的、名为“包厢”的笼子里。

一烟的时间很快过去。或者说,是寒冷让她无法再继续站在这里。她将未点燃的烟揉碎,扔进一旁的金属垃圾桶,发出轻微的“嗒”的一声。转身,推开那扇沉重的门。

声浪和热浪再次将她吞噬,走廊铺着吸音的暗红色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墙壁是深色玻璃,映出她扭曲拉长的身影,像个陌生而妖异的鬼魂。她熟门熟路地走向最里面的“皇冠一厅”,在门口停顿了半秒,深吸一口气,将脸上所有疲惫、厌恶、冰冷的情绪像抹去灰尘一样抹掉,换上一张甜腻的、程式化的笑脸,眼角眉梢瞬间堆起迎合的风情,推门而入。

包厢里光线昏暗暧昧,巨型屏幕闪烁的光映着一张张欲望横流或麻木不仁的脸。几个姐妹早已“进入状态”,像被暂时捕获的艳丽蝴蝶,被不同的男人圈在身边。空气中弥漫着酒精、香烟、果盘甜腻气息和一种更原始的躁动。有人在荒腔走板地对唱情歌,笑声夸张刺耳;有人正被灌酒,娇嗔着推拒,喉结却顺从地滚动;更有男人的手,早已像蛇一样钻进单薄的衣料,在腰肢、大腿上游移,引起一阵阵做作的呻吟声或麻木的沉默。

江燕燕的目光快速扫过,落在弧形沙发最边上那个熟悉的身影上。朱总,那个头顶微秃、身材发福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是她的“常客”之一。他正和旁边的人大声说笑,唾沫星子横飞,看到她进来,小眼睛里立刻放出光,油腻地拍了拍身旁的空位。

“燕燕!怎么出去这么久才来?自罚三杯!”他粗着嗓子喊,声音被音乐割裂。

江燕燕扭着腰肢走过去,软软地依偎着他坐下,一股混合了古龙水、雪茄和胃酸反刍的气息扑面而来。她端起面前不知谁喝过的酒杯,仰头灌下,冰凉的液体混合着,一路烧到胃里,带来一阵短暂的眩晕和暖意。“朱哥,人家刚接了个电话嘛。”她的声音拖得又软又长,手指状似无意地划过他肥厚的手背。她们做这一行的,嘴巴里面没有一句真话,假话是张口就来。

“什么电话比陪我还重要?”朱总佯怒,手臂自然而然地揽上她的腰,手掌精准地落在她的大腿上,带着湿热的温度,不轻不重地摩挲。

江燕燕身体几不可察地僵了零点一秒,随即更软地靠过去,将自己缩进他怀里,像寻求一个令人作呕的庇护所。“当然是朱哥最重要啦。”她痴痴地笑,拿起酒瓶为他斟满,也为自己倒上,“我陪朱哥喝,今晚不醉不归。”

“好!这才对嘛!”朱总满意地大笑,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另一只手却不安分地往上挪移,指尖触碰到她腰间冰凉的皮肤。江燕燕闭上眼,浓密的假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再睁开时,眼底只剩下迷蒙的、迎和的水光。她端起自己的酒杯,与他的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屏幕的光怪陆离映在她脸上,明明灭灭,像一张随时会碎裂的面具。

朱总凑到她耳边,喷着灼热的酒气,声音压得很低,却带着不容错辨的暗示:“你嫂子……回娘家了……今晚,跟哥哥走,嗯?哥哥要好好疼疼你……”

那气息让她胃里一阵翻腾。她看着屏幕上MV里男女主角深情对望的虚假画面,看着自己手中琥珀色的液体,看着朱总近在咫尺的、泛着油光的脸。脑海里闪过的,却是沈帅烦躁的眉眼,是出租屋里永远不够用的钱,是未来像窗外夜色一样浓得化不开的迷茫。

她仰起脸,笑容像浸了蜜糖,又像淬了毒的刀尖,在震耳的音乐和浑浊的空气里,轻轻点了点头,发出一声几乎听不见的、认命般的:

“嗯。”

酒杯再次被注满,她仰头,一饮而尽。辛辣的液体灼烧着喉咙,也模糊了视线。在这个用金钱、欲望和虚假笑容构筑的迷宫里,她只是其中一件明码标价的商品,努力摆出最诱人的姿态,等待着被消费,被遗弃,然后在下一个夜晚,重新上架。

2003年的西南边陲,这座被石灰岩山体环抱的小城,总像一锅将沸未沸的油。热气从柏油路面蒸腾起来,混合着柴油尾气和路边摊辣椒的焦香,黏在每一个行人的皮肤上,再被傍晚7点的夕阳烤成一层看不见的壳。

孟江林就在这层壳里走着。

他十四岁,个子比同龄人矮上半头,瘦得像没长开的竹子。身上那件洗得发灰的蓝T恤,肩线歪斜地挂在锁骨上,这是去年爷爷在镇集地摊上买的,二十块钱两件,另一件是米黄色,他死活不肯穿。袖子短了,露出的手腕骨节突出,上面有两道浅白色的疤,一道是五岁时在梨园村爬枣树摔的,一道是上个月在汽修厂被排气管烫的。

沈帅走在他前面半步,十五岁的沈帅,比孟江林高出一寸,也胖出一圈。他留着当时最流行的古惑仔式长发,发尾扫在肩胛骨上。汗湿了,黏在印着英文字的黑色T恤上。那T恤紧绷在微凸的小腹上,下摆卷起,露出一截后腰的皮肤,贴着一块脏兮兮的膏药。是上周跟鸡哥去打架时被对方砍刀划了一刀,伤口不深只伤到皮,两人凑了八块钱去诊所买的。

“记好,”沈帅没回头,声音从前面飘过来,混着劣质香烟的味道,“到了地方别说话,屁都别放。跟着我站,我站哪儿你站哪儿。眼睛看地上,别跟人对视。就当自己是棍子,杵那儿就行。”

“嗯。”孟江林应了一声。他的声音还没完全变,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刻意压低的沙哑。嗓子眼发,他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像颗卡在窄颈瓶里的玻璃珠。

“五十块。”沈帅停下脚步,转过身。夕阳正好斜射在他的脸上,那张还留着青春痘疤痕的脸一半在光里,一半在阴影中,像戴了半张面具。打完就结,现金,鸡哥的为人,靠谱。”

孟江林没说话。五十块。他在心里又算了一遍。他和沈帅在城西老陈汽修厂当学徒,一个月两百块钱,包吃住。住的是厂房隔壁用石棉瓦搭的棚屋,八个人挤通铺,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窖。吃的是老板娘每天收摊前从菜市场捡回来的菜叶子,和肥膘肉一起炖成大锅菜,油星漂在汤面上,腻乎乎的,像死鱼翻白的肚皮。

上个星期,沈帅偷了师傅半包软遵,两人躲在厕所里分,被逮住了,一人扣二十。那之后的三天,老板娘不给他们饭吃,晚上饿得胃抽搐,就爬起来对着水龙头灌自来水,喝到肚子鼓起来,走路都能听见水在晃。

今天下午沈帅凑到孟江林耳边,热气喷在耳廓上,说“有个活,凑个人头,五十,现结”时,孟江林只沉默了三秒。

“犯法吗?”他问,声音压得比沈帅还低。

“不算。”沈帅眨眨眼,眼白上有血丝,“就站在那儿,充个数。人多了,对面就怕了,打不起来。鸡哥说了,就是摆个阵仗。”

“要是……万一打起来了呢?”

“跑啊!”沈帅笑了,露出被烟熏黄的虎牙,“咱们站在最后头,见势不对就溜。五十块呢小林,够咱俩在录像厅混一个月了,还能加瓶可乐。”

可乐,孟江林舔了舔裂的嘴唇。他上次喝可乐是一年前,过年时村里爷爷的小卖部进了两箱,爷爷偷偷给他留了一罐。铝罐外面凝着水珠,一口下去,气冲得鼻子发酸,甜得齁嗓子。他小口小口喝了两天,最后一口时,汽早就跑光了,只剩糖水,他还是舍不得,含在嘴里好久才咽下去。

“行。”他说。

现在,他们正穿过一片城乡接合部的自建房。红砖的墙面,有些砖缝里长出顽强的草,在晚风里抖。窗户外面挂着褪色的内衣、工装裤、小孩的开裤。巷子窄得只能容三个人并排,电线上晾晒的床单垂下来,蹭过孟江林的脸,有股肥皂和霉味混合的怪味。远处,火车轧过铁轨的声音闷闷地传来,咣当,咣当,像这座城市的鼾声。

孟江林忽然想起在梨园村。这个时间,应该正在小卖部柜台后面,就着昏黄的灯泡,用那副断了腿、用胶布缠了又缠的老花镜,对一天的账。五毛的酱油,一块的盐,两块的烟。爷爷坐在门口的小竹椅上,抽着旱烟,看着村口那条土路。那条路,妈妈就是顺着它走的,在他一个月大,还没断的时候。精神病,村里人都这么说。说她在月子里突然就疯了,半夜爬起来,光着脚往外跑,再也没回来。爸爸出去找,找了整整一年,回来时整个人瘦脱了形,说找不着。过完年,他也背上编织袋走了,去广东打工。第一年还寄钱,后来信越来越少,再后来,就没音讯了。

爷爷从不提这些。他们只是开着小卖部,从早晨六点到晚上十点。孟江林从小就在柜台后面写作业,闻着酱油、咸菜和廉价糖果混合的味道。有时会摸着他的头,叹口气,说:“我娃命苦,无娘孩天照顾。”

可他没念下去,初二那年,爷爷风湿犯了,下不了床。小卖部的货没人进,一个人搬不动五十斤的米袋。他退了学,跟着村里人去镇上学汽修,后来师傅的亲戚在义遵开了厂,把他带了出来。走的那天,往他包里塞了五个煮鸡蛋,用旧手帕包着,还温着。爷爷坐在门槛上,没回头,只是挥了挥手,说:“要好好的。”

要好好的。

“到了。”沈帅说,声音有点发紧。

孟江林猛地回过神。

新江巷其实不是一条巷,而是一片被违章建筑挤出来的空地。以前大概是块荒地,现在被各种石棉瓦、铁皮和塑料布搭的棚子占据,像一块长满烂疮的皮肤。地上满是碎砖、烟头、用过的避孕套、涸的尿渍,在昏光下泛着可疑的油光。几盏路灯坏了,只剩一盏还亮着,灯泡上糊着厚厚的灰和死虫子,光线昏黄得像濒死者的喘息,勉强照亮空地中央一小圈。

空地上已经站了十几个人。

孟江林的第一反应是想吐,胃里那点白菜炖粉条翻腾上来,酸水冲进喉咙,他用力咽下去,喉咙辣地疼。他的小腿肌肉绷紧了,血液冲上耳朵,嗡嗡作响,盖过了远处火车的声响。那些人和他年纪差不多,最大的不过十八九岁,三三两两地站着,或蹲在墙。没人说话,也没人笑。空气里有种紧绷的、黏稠的东西,像夏天暴雨前的低气压,压得人口发闷。

他们穿着廉价的紧身T恤,领口被洗得松松垮垮的破洞牛仔裤,膝盖处磨得发白。头发染成各种颜色;枯草黄、鸡屎绿,还有一种像涸血迹的暗红。有人手臂上有纹身,青蓝色的,粗糙的线条,在昏光下像皮肤溃烂后留下的疤痕。有人在抽烟,烟头的红光在暮色里明明灭灭,像野兽的眼睛。

沈帅拽了孟江林的胳膊一下,力道很大,指甲掐进肉里。孟江林被他拖着,踉跄地走进那片空地。

没有人看他们。但孟江林觉得,所有人的余光都像钉子,冰冷地钉在他身上。他下意识地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左脚鞋尖的胶已经开了,像张饥饿的嘴,每走一步就咧开一点,能看见里面灰色的袜子。

“就你俩?”

一个声音响起,不高,但嘶哑,像砂纸磨过生锈的铁皮。

说话的是个蹲在路灯下的男人。大概二十出头,剃着贴头皮的青皮,头皮上有几道凸起的疤。脖颈粗壮,喉结很大,随着说话上下滚动。他穿着一件无袖的黑背心,肩带被肌肉撑得紧绷,露出的手臂肌肉虬结,上面纹着一条龙——龙尾在手腕,龙身盘踞小臂,龙头消失在袖口,只露出半张狰狞的脸和獠牙。他脚边放着一个脏污的蛇皮袋,鼓鼓囊囊的。

沈帅赶紧上前半步,手有些抖地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红梅,烟盒都被汗水浸软了。他抽出一,弓着腰递过去,脸上挤出笑:“鸡哥,我是阿飞叫来的。这是我兄弟,小林。”

被叫作鸡哥的男人没接烟。他甚至没看那烟。他抬起眼皮,视线在沈帅脸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到孟江林身上。那目光很钝,像生锈的刀背,在皮肤上刮过,慢悠悠的,带着审视。

“阿飞的人?”鸡哥的声音从喉咙深处挤出来。

“是,是。飞哥说,让我们来,听鸡哥安排。”沈帅腰弯得更低了,手里的烟还举着。

鸡哥不再说话。他撑着膝盖站起来,动作很慢,像一头刚从泥沼里爬出来的兽,每一个关节都发出轻微的咔吧声。他弯腰,抓住蛇皮袋的底部,手指粗短,指甲缝里全是黑泥。然后,猛地一抖。

哗啦啦,哐啷啷……!

金属和木头碰撞的声音,尖锐地刺破黄昏黏稠的寂静。砍刀、钢管、木棍,还有几把,散了一地。刀锋在昏黄的光下泛着冷光,像野兽的獠牙;钢管有长有短,有的还焊着铁疙瘩;木棍粗糙,带着木刺;弹开了,刀刃雪亮。

空气骤然一紧!

孟江林的呼吸停了半拍。他盯着地上那些东西。砍刀的刃口有些卷边,沾着暗红色的锈迹,像是没洗净的血。有一把刀的刀柄上缠着布条,布条是黑色的,但边缘处露出一点暗红。他突然想起爷爷鸡,鸡脖子割开后,血喷出来,热腾腾的,溅在爷爷手上,也是那个颜色。

“自己拿。”鸡哥说,从兜里摸出打火机,点燃自己嘴里的烟。火光一闪,照亮他半边脸,颧骨很高,眼睛陷在阴影里。

人群动了起来。

少年们沉默地弯腰,捡起自己熟悉的武器。动作熟练,仿佛这不是第一次。一个瘦高个捡起一把砍刀,在手里掂了掂。一个光头挑了钢管,在掌心拍了拍。有人捡了,拇指一推,刀刃“咔”地弹出来,寒光一闪。

沈帅没动,孟江林也没动。他们站在人群边缘,像两株误入狼群的草,被无形的气压钉在原地。孟江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在耳膜上擂鼓,咚,咚,咚,每一下都震得他太阳发胀。手心在出汗,黏腻的,他把手在裤子上蹭了蹭,布料粗糙,磨得掌心生疼。

鸡哥抽着烟,烟雾从鼻孔喷出来。他眯着眼,看着剩下的人捡武器,像在看一群争食的狗。

人越来越少。地上的武器也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两木棍。

一粗些,像是从哪个建筑工地上捡来的脚手架管子,表面粗糙,满是木刺,一头还沾着涸的水泥。另一细些,像是从哪个破拖把上拆下来的杆子,木质发黑,一端还缠着几圈脏污的、看不出颜色的胶布。

沈帅看了孟江林一眼。那眼神复杂,有恐惧,有催促,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哀求。孟江林看懂了他眼里的意思:拿吧,不拿,我们走不了,五十块、录像厅、可乐、热气腾腾的泡面。

孟江林弯腰,捡起那细的。

木头握在手里,轻飘飘的,没有实感。比他想象中轻。上面有黏腻的东西,不知道是汗,是油,还是别的什么。他下意识想擦,但忍住了。他学着别人的样子,握紧,横在身前。木棍粗糙的表面摩擦着他掌心的嫩肉,木刺扎进去,细密地疼。

沈帅拿了那粗的。他握得很紧,指节绷得发白,手背上的青筋都凸起来。他把木棍杵在地上,像拄着拐杖,但孟江林看见,他的小腿在抖,裤管轻微地颤。

就在这时,巷子口传来了脚步声。

杂乱,沉重,带着回音。

另一群人来了。

也是十来岁,年纪相仿,穿着打扮也差不多。破洞牛仔裤,花衬衫,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为首的是个高个子,剃着光头,在暮色里像个苍白的、反光的灯泡。他手里没拿东西,但身后的人手里都有家伙——钢管、木棍,还有两个拿着那种工地用的短钢筋,一头磨尖了,在光下闪着冷光。

光头走在最前面,步子很稳。他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白色回力鞋,鞋帮雪白,在满是污渍的地面上格外刺眼。他走到离鸡哥五六米的地方停下,身后的人自动散开,呈一个半圆。

两拨人在空地中央对峙,距离大概七八米。

没人说话。

只有呼吸声,粗重,急促,压抑,像拉风箱。孟江林能听见自己吞咽口水的声音,咕咚一声,在死寂中格外响亮。他的掌心湿透了,木棍滑腻得像条泥鳅,他不得不用更大的力气攥紧,木刺更深地扎进去,疼,但那种疼让他清醒,让他知道自己还站着。

他看向对面。一个染着红毛的少年,大概十六七岁,嘴角叼着烟,斜着眼看过来,眼神轻蔑。另一个胖子,胳膊上纹着骷髅,正用钢管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自己的掌心。还有一个,很瘦,眼睛很大,死死盯着孟江林,舔了舔嘴唇。

孟江林移开视线,看向地面。地上有只被踩扁的易拉罐,可口可乐的,红色包装褪了色。旁边有一摊深色的水渍,不知道是尿还是别的什么。蚂蚁排成一队,从水渍边缘爬过,搬着一小块馒头屑。

“鸡哥。”光头开口了,声音很年轻,甚至有些清脆,像还没变声彻底的少年,“这事,没得谈?”

“谈你妈。”鸡哥把烟头从嘴里拿下来,弹了弹烟灰。烟灰飘落,落在他的鞋面上。“昨天动我的人,就得还。”

“那是误会。”光头说,双手在裤兜里,肩膀放松,好像只是在聊晚上去哪吃饭。“你的人先动的手,我兄弟只是推了他一把,他自己没站稳,撞在桌角上了。”

“推一把?”鸡哥笑了,露出被烟熏黄的牙齿,门牙缺了一小块。“推一把能缝十二针?光头,你这嘴是抹了开塞露吧,这么能滑溜。”

光头身后的人群里有人嗤笑了一声,又立刻憋住。光头的脸色沉了沉,在裤兜里的手拿了出来。“那你想怎样?”

“简单。”鸡哥把还剩半截的烟叼回嘴里,眯着眼,“动手的那三个,自己站出来。一人留下一手指头,医药费我自己出,这事就算翻篇。”

空气骤然凝固了。

孟江林觉得周围的温度瞬间降了几度。他看见对面那个红毛嘴里的烟掉在了地上,火星溅开。那个用钢管敲掌心的胖子动作停了。瘦子的眼睛瞪得更大,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步。

光头沉默了几秒。路灯的光照在他光亮的头顶,反射出油腻的光。他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鸡哥,都是出来混口饭吃,没必要做这么绝吧?”

“绝?”鸡哥嗤笑一声,把烟头吐在地上,用脚狠狠碾灭。“我兄弟现在还在医院躺着,你跟我说绝?”他往前走了一步,近光头,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两米。“光头,我今天把话放这儿。要么交人,要么,你这群人,今晚一个都别想全乎地走出去。”

他话音不高,甚至没什么起伏,但每个字都像淬了冰的钉子,砸在地上。他身后那十来个少年,几乎同时往前踏了半步,手里的武器微微抬起。空气里的味浓得呛人,仿佛一点火星就能引爆。

孟江林的心脏快要跳出嗓子眼。他握木棍的手因为太过用力而在发抖,木刺深深扎进掌心,细微的刺痛让他保持着一丝清醒。他看向沈帅,沈帅的脸色惨白如纸,额头上的汗珠在昏黄灯光下闪着光,嘴唇哆嗦着,似乎在无声地念叨什么。五十块。他脑海里闪过这个数字,但此刻,这五十块仿佛变得无比遥远和虚幻,取而代之的是冰冷的恐惧,像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他的胃。

光头死死盯着鸡哥,两人目光在空中交锋,谁也不退让。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每一秒都像一年那么漫长。远处火车驶过的轰鸣声隐约传来,更衬得此地的死寂令人窒息。

就在孟江林觉得那紧绷的弦快要断裂的刹那!

“鸡哥!鸡哥!”一个焦急的声音从巷子口传来,伴随着慌乱的脚步声。

一个穿着花衬衫、满头大汗的瘦子连滚带爬地冲进来,气喘吁吁地停在鸡哥旁边,凑到他耳边飞快地低语了几句。

鸡哥的脸色微微一变,眉头皱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光头,又看了一眼报信的瘦子,眼神闪烁不定。

光头显然也察觉到了什么,他微微侧头,身后一个手下也凑过去耳语。

突然,远处隐约传来了警笛声!声音还很远,若有若无,但在死寂的空气中却清晰可闻。

鸡哥脸色一沉,狠狠剜了光头一眼,啐了一口:“妈的,算你走运。”他猛地一挥手,对身后的人低吼:“散了!”

他弯腰迅速捡起地上那把最长的砍刀,回蛇皮袋,又飞快地将几把拢进去。其他人也动作迅速,纷纷丢下或藏起手中的家伙。

“光头,这事没完。”鸡哥丢下最后一句话,提起蛇皮袋,带着他的人迅速钻进旁边错综复杂的小巷,转眼就消失在阴影里。

光头这边的人也明显松了口气。“走!”光头低喝一声,也带着人朝另一个方向快速撤离。那个红毛少年临走前,还回头朝孟江林他们这边看了一眼,眼神里说不清是庆幸还是不甘。

刚刚还剑拔弩张、挤满了人的空地,几乎在顷刻间就变得空荡。只剩下满地凌乱的脚印、烟头,还有那两被丢弃的、孤零零的木棍——沈帅不知何时已经把他那粗的扔在了地上。

警笛声似乎近了点,又似乎只是错觉,最终渐渐远去,消失在城市夜晚的嘈杂背景音里。

孟江林还僵硬地站在原地,握着那细木棍,手指因为过度用力而僵硬发麻。一阵晚风吹过,卷起地上的灰尘和废纸,吹在他汗湿的背上,激起一阵凉意。他这才猛地回过神来,长长地、颤抖地吐出一口气,仿佛要把腔里积压的所有恐惧都吐出去。腿一软,差点跪倒在地。

“走……走了?”沈帅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涩沙哑,带着难以置信的庆幸。他脸上恢复了一点血色,但眼神还有些涣散。

孟江林点点头,想说话,却发现喉咙发紧,发不出声音。他松开手,那细木棍“啪嗒”一声掉在尘土里。掌心被木刺扎出了几个血点,混着汗水,刺刺地疼。

五十块,他想起沈帅的承诺,他看向沈帅。

沈帅也看向他,脸上那点庆幸迅速褪去,换上了一丝尴尬和躲闪。“那个……鸡哥他们都走了,”沈帅挠了挠头,踢了踢脚下的石子,“钱……估计是没戏了。”

孟江林沉默着,其实他早就猜到了。从警笛声隐约响起,从鸡哥脸色突变迅速离开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了。这五十块,就像眼前这摊被踩扁的可乐罐,再也鼓不起来了。

他没有抱怨,也没有质问。只是觉得一种深深的疲惫,从骨头缝里渗出来。为了这五十块,他站在这里,握着这可笑的木棍,像个小丑,像个稻草人,在初秋的晚风里,经历了一场与他无关、却又让他心惊胆战的荒诞对峙。

沈帅似乎想说什么,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说出来,只是烦躁地又踢了一脚石子。“妈的,白跑一趟。走了走了,饿死了。”他转身,朝着来时的方向走去,脚步有些虚浮。

孟江林弯腰,捡起地上那属于他的细木棍。木头粗糙,沾满了尘土和他的汗。他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用力把它扔向远处的垃圾堆。木棍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落在废砖和塑料袋中间,悄无声息。

他拍了拍手上的灰,又看了看自己磨破的鞋尖,最后望了一眼空荡荡、只剩下昏黄路灯和满地狼藉的新江巷,转身,跟上了沈帅的背影。

五十块没了,录像厅、可乐、加肠的泡面,都没了。晚风带着凉意,吹过他单薄的T恤。他摸了摸口袋,里面只有昨天吃午饭找剩的一枚五毛硬币,硬币边缘有些划手。

远处街道的灯光晕开,城市的夜晚才刚刚开始。喧嚣声隐隐传来,却仿佛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孟江林把手进裤兜,攥紧了那枚冰冷的五毛钱,走进了越来越浓的夜色里。

身后,那盏昏黄的路灯闪烁了几下,终于彻底熄灭了,新江巷沉入一片完整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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