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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来,处默,坐,陪爹喝茶。”程咬金咧开一张大嘴,拉着程处默坐下。

“爹,你别这样我,生意我不做了还不成吗?”程处默慌了。

“你小子,说什么胡话呢?别人带你做生意是看得起你,你必须给老子做。”程咬金心里那个高兴啊,俺老程求爷爷告奶奶,才求来一个酿酒的事,这小子既然给自己带回来一个惊喜。

“啊?做做做。那两万贯的事?”程处默问道。

“钱都不是问题,关键你小子现在长大了,跟兄弟合股做生意,爹支持你,你明天去问问,可不可以多投点?”程咬金试探性的问道。

“好吧,那我明天问问叶老弟。”程处默满脑子疑问,如果不是刚刚被揍,他丝毫不怀疑自己这爹脑子可能有问题了。

“恩,不过爹有个条件,多少钱爹都替你出了,自家儿子说什么借钱。但是爹要你的八成股,亏了都算爹的,这个没问题吧?”程咬金说道。

“没问题,没问题。”程处默连忙应道。

程咬金嘱咐了几句,心满意足的看着程处默走了出去,咧开大嘴笑的别提多开心了。

第二天程处默跟叶星说了再加点钱的事情,叶星让他加了一万贯,占三成股。

程处默满意的点头应道。

为了表示感谢,程处默说今天带叶星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到了地方才知道是个什么赛诗会。

“处默,你还会作诗?”叶星看着程处默满脸好奇的问道。

谁还不知道你程处默胸无半点墨吗?

“呵呵,做什么诗,过来凑凑热闹。今天可是有很多大家闺秀过来了,万一有一个看上你呢?”程处默看着叶星挤眉弄眼的说道。

“好吧。”叶星闻言一阵无语。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再说自己在长安就程处默这一个朋友,还没有其他交集,认识一些人也不错。

反正古人这枯燥的生活不就吟诗作对吗?

两个刚走过来,便有一个人迎了过来,开口说道:“处默,怎么现在才来?这位是?”

“怀玉,来给你介绍下,这位是我兄弟叶星,新晋的男爵。”程处默向刚刚过来的男子介绍说道,然后继续转头对叶星道:“这位是胡国公长子秦怀玉,以后大家都是兄弟。”

叶星跟秦怀玉两人拱手还礼,算是认识了。

进来后叶星才知道,这些人不是勋贵的儿女,便是世家的子弟。

感情都是一群官二代富二代聚集大会啊。

三人在角落没坐多久,便又来了两位女子,一个15岁左右,一个14岁左右,长得非常漂亮,顿时引起一阵骚动。

“老弟,我给你介绍一下,那位蓝色襦裙的女子便是梁国公的掌上明珠房小妹和赵国公的女儿长孙娉婷。”程处默一脸猥琐的跟叶星介绍道。

叶星闻言不由多看了两眼。

这时候诗会已经开始了,不知谁做了一首诗,大家拍手叫好。

之所以说是诗会,还不如说世家子弟向新晋勋贵的后代挑衅,一般大家都知道,隋朝的时候是这些世家的天下,现在陇西李家摘了桃子,其他几家肯定不舒服的,李世民又有一群追随者,俗称新贵。

现在是王家一位子弟当场做了一首以梅花为题的诗,世家子弟都在起哄,还时不时的让这些新贵后代也来一首。

朝廷的这些新贵子弟,不是吃喝玩乐,就是遛马逗鸟,没几个有学识的,还不如房小妹跟长孙娉婷呢。

不过也会有一些有学识的,比如杜如晦的儿子和房玄龄的儿子,以及戴胄的儿子等,他们虽然有些才识,不过不得不承认比不上王家那位。

世家子弟那边一边起哄一边嘲讽。

虽然明面上没有表明,不过私下里暗暗较劲也是难免的。

朝堂上被嘲笑没文化还算了,二代还被嘲笑没文化,确实有点羞耻。

“一群酸儒,做几句鸟诗就能杀突厥了?”程处默不爽的说道。

跟他爹一个德行,自己胸无半点墨,就见不得别人学识高。

“怀玉,你上,给他们一点见识。”程处默看向秦怀玉说道。

秦怀玉不像程处默,他是读书人。

“我不行。”秦怀玉摇了摇头说道。

叶星见他们如此,便看向程处默说道:“处默,我来作一首吧,杀杀他们嚣张的气焰。”

“老弟,你还会作诗?好好好,快作一首,俺忍不住了。”程处默一听叶星要作一首,便兴奋道。

秦怀玉诧异的看了一眼叶星没有说话。

叶星有度娘搜索,随便整一首出来还不碾压这些所谓的才子。

“秦兄,麻烦你帮我代笔。”叶星的毛笔字写的实在难看,拿不出手,所以看向秦怀玉说道。

“乐意代劳。”秦怀玉便吩咐小厮去准备笔墨。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叶星抄袭了北宋王安石的一首赞扬梅花的千古诗句。

秦怀玉写完后又细读了一遍,激动的不得了,好诗啊,这绝对是他读过最好的诗,这首梅花绝对可以流传千古。

“怀玉,怎么样?”程处默也跟着吟了一遍,他不知好坏,所以只好问秦怀玉了。

“处默,叶老弟这首梅花,绝对可以流传千古,完全可以压了世家一大头。”秦怀玉拿着诗激动的说道。

“哈哈,好,我就知道叶老弟肯定行,快快,赶紧拿出去给他们瞧瞧。”程处默已经急不可耐了。

“哈哈,好。”秦怀玉说完便拿着叶星的那首梅花走了过去。

“我这里有一首梅花诗,我兄弟做的,拿过来给你们欣赏欣赏。”说完便在案桌上铺开。

一脸笑盈盈的看着世家子弟。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好诗。

绝对的好诗。

一时间众人鸦雀无声,被这首梅花诗给震惊到了。

虽然世家子弟眼高于顶,不过见识这首诗后,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这乃千古诗句,他们确实作不出来,跟自己这边刚刚做出来的诗句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房小妹和长孙娉婷一脸激动的看着这首诗。

“秦大哥,这首诗谁作出来的?”房小妹走向秦怀玉问道。

“就是那位,跟处默坐一起的,他是新晋的男爵叶星,食府酒楼就是他开的。”秦怀玉指向叶星那边道。

房小妹跟长孙娉婷闻言看了过去,便见一白衣男子,剑眉星目,丰神玉朗,长得很是俊俏,跟程处默坐在那里有说有笑。

叶星?

就是那位种红薯献给朝廷的新晋男爵,他还记得父亲曾夸奖过他,说他为朝廷做了大功勋。

原来如此深藏不露,既然能做出这般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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