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興宇怔怔地看著她,她揚起臉來侷促一笑,說道:“怎麼嚇住了?”
這樣一說,又彷彿是以前那樣闖了禍的樣子。他有些不忍心,彎下腰,對著那孩子一笑,摸了一下口袋,拿出一個彩色的棒棒糖來,遞到那孩子的手裡。
那孩子卻不去拿,只是抬著臉,無比渴望地用舌尖舔了一下嘴唇,然後叫道:“媽媽?”
尤珵美心裡有些發酸,從小,她最喜歡吃糖,有的時候變沒了節制,一顆糖咬在嘴裡“蹦蹦”響。媽媽為了這事不知道說了她多少次,連零花錢都不給了。從上小學時候,她便經常死乞白賴地要宋興宇給她買。宋興宇從小就是一個乖乖牌,從來不敢違拗大人的話,只不過有時候被她纏得緊了,也會去買。只不過每一次都裝在他的口袋裡,每一次要哀求很久,才會拿出一顆來。有的時候,她便直接去他的口袋裡去掏。後來漸漸大了,她才對糖果不那麼痴迷了。可有的時候,兩人同行,他也會從口袋裡拿出糖來,遞給她。
尤珵美有些恍惚,她伸手摸著曼曼絨絨的頭髮,輕聲說道:“叔叔給你的,拿著吧。”曼曼伸出那隻沒有受傷的手來,甜甜一笑,說道:“謝謝,叔叔。”
孩子純淨的笑臉,讓他記起以前她哈哈大笑的樣子。現在她的眼睛明明也是彎的,只是那目光裡像是蒙著一層灰濛濛的霧氣,叫人看著總是傷心。
兩人乍然相逢,此時反而不知道說些什麼。尤珵美笑了笑,說道:“你——忙吧,我得走了。”
說著,便牽起曼曼的手,準備離開。
宋興宇卻一把拉住她的胳膊,神色之間似是有些急切:“等一下,你手機號多少?”
尤珵美有些猶豫,她此時最不願的就是遇見故人,尤其這個人是宋興宇。宋興宇是她最珍貴的記憶,看著他,她才恍然想起,她也有過那樣的美好。可是如今她願意把這些美好的人和事獨自封存,然後和著歲月釀成醇厚的酒,現在可不到品嚐的時候。
可是拒絕也是需要一番勇氣的,尤其她想不到正當的拒絕的理由。偏偏這個時候,有人從他身後的辦公室裡探出頭來叫:“小宋,快一點,急診,快,快。”
宋興宇急忙對尤珵美說:“你先等我一下,我看看,馬上過來。”
尤珵美也不說話,只看著他穿著白袍的身影,身長玉立,向著喊他的方向奔了過去。
她輕輕舒了一口氣,然後彎下腰,看看曼曼正把棒棒糖放在嘴裡,吮得津津有味,似乎完全忘記了疼痛這回事,她拿出紙巾來給孩子擦了一下嘴角,便問孩子:“好吃嗎,曼曼?”
曼曼使勁點了一下頭,從嘴裡拿出糖來,唇角上掛著亮晶晶的口水,她搖搖頭,重新給她孩子擦了一下。曼曼嘟囔道:“媽媽,媽媽,我們不回家嗎?”
珵美再一次把目光投向了宋興宇消失的不遠處,拍一下孩子的臉,笑一笑:“當然,我們要回家,曼曼想吃什麼?媽媽做給你吃。”
她牽著曼曼的手向前面走去,曼曼奶聲奶氣地說:“媽媽,做魚香肉絲好不好?”
珵美點點頭:“你想吃肉肉了,對不對?”
曼曼“嗯”了一聲,尤珵美抱起她,上了電動扶梯。電梯緩緩而下,珵美看著曼曼額上絨絨的頭髮發,心裡柔軟成了一片。
走出醫院的大門,春日的陽光在眼前跳躍,曼曼的臉細緻地如上好的羊脂玉,她輕輕吻在孩子的臉上。
十幾分鍾後,宋興宇跑了出來。本來是一起車禍的患者,已經轉進了手術室。走廊上人來人往,可是他要找的那個人已經杳無蹤跡。
美國西雅圖
二月,又是一個雨天,總是這樣的毛毛雨,像是松針一樣,一點一點浸潤這片土地。
方毅卻是厭極了這樣的雨,沒完沒了的樣子。他喝得高了,歪歪斜斜走上臺階,一把推開房門。客廳裡靜靜地,空無一人。他冷笑了一下,他們真是聰明,都躲了出去,只留下他自己孤家寡人一個。
他抓著扶手,慢慢上了樓梯。左手第一個臥房,這是他們的房間,他是記得的。酒意再一次湧了上來,他覺得腦袋裡都是熱的。他抓住著把手推了一下,不動,再推了一把,還是不動。
他用力拍著門,大喊:“跳跳開門,跳跳開門。”
裡面沒有回聲,他知道的,她在生氣。她生氣的時候,總是喜歡把自己關起來的。可是今天是什麼日子,是她的生日,也是他們結婚的日子。那天在拉斯維加斯的教堂裡,她穿了一身簡單的白紗,笑靨如花:“以後,你不要忘了這個日子,我是不會忘的,今天也是我的生日。”她總是那樣愛笑,笑起來,嘰嘰呱呱,沒完沒了。他從來沒有見過那樣愛笑的女孩子,眼睛彎彎的,只有一條細細的縫隙。
他繼續拍打著房門:“跳跳,開門,再不開,我要撞門了。”
裡面還是沒有回聲,他不耐起來,向著樓下喊:“Susan,鑰匙!”
沒有人回答,他開始撞門。這一番驚天動地的響聲,樓下有人終於出來了,叫道:“大哥!”
他認出來了是方弘。方弘走上了樓梯,他的手裡拿著一大把鑰匙。
方弘看著他,那是什麼眼神,方毅有些不耐,叫道:“開門,快一點。”
方弘似是嘆了一口氣,那一把鑰匙嘩嘩作響,他覺得自己的頭要炸了一樣。門終於打開,他急不可耐地推開了房門,叫道:“跳跳,跳跳——”迎接他的是是一室冰冷。他回過頭來,看著方弘,方弘的臉上那是什麼表情,憐憫還是同情?
方毅大怒,他冷冷問:“她呢?跳跳呢?”
方弘幾乎不忍卒看,他低聲說道:“她走了,大哥,你忘了嗎?”
方毅目眥盡裂,他厲聲說道:“你胡說,胡說。”他只覺得心裡像是著了火一樣,怎麼可能,跳跳怎麼會走?這間屋子裡任何的擺設都沒有改變,他們的結婚的婚紗照片,照片裡她搞怪一樣做著鬼臉。
她最愛的百合花還擺在桌上,開的剛剛好。她怎麼可能走掉,他摸上了床鋪,那枕頭上都是她最愛的陽光的味道。
他的臉貼上了枕頭,不言不語。
方弘見狀悄悄退了出去,輕輕掩了房門。五年了,這是第一次他見到大哥失控。
就是他知道跳跳離開的那一天,他在路上飆著車,被警察攔了下來,還能夠鎮靜自如的處理好事情,然後趕往機場,飛機已經起飛。那天的他回到家裡,他一句話都沒有說。第二天照樣神態自若地出現在公司裡,像是一個通了電的機器人一樣,無悲無喜。
曾經無數次,方弘心底下慶幸著跳跳離開時對的。跟這樣的生活在一起,有什麼樂趣。可是現在他有些不確定了,當大哥撕下了面具,那一種失去的哀慟,直直衝擊著他的心底。他知道今天是跳跳的生日,是他們結婚的日子。
方弘怔怔在外面站了很久,終於還是不放心,房門上還有一道縫隙,他看著大哥蜷縮在床上,不知道什麼時候,手裡捧了一個相框,肩頭微微聳動。
方弘大吃一驚,站在那裡只是發愣。
第二天,天依舊有一點陰,雨卻是停了。方毅覺察到了亮光,他睜開了眼睛,第一眼,看到是一張笑臉,俏皮翹著嘴角,一頭捲髮覆在發頂。方毅驚跳起來,急忙把相框反過來扣在床上。他環顧四周,知道自己是在這個房間裡,急忙起身。房間裡照樣的乾淨,一絲灰塵也沒有,桌上竟然是真的百合,並不是他的幻覺。他頭疼欲裂,走了幾步,卻看見鏡子裡的自己,臉色發青。他還記得自己那天早上起來,他看見鏡子上用口紅寫著四個字:再見無期。紅得像血一樣,不過是最簡單的四個字,卻如萬劍穿心。
方毅怔怔看著那鏡子,過了一會兒,突然舉起一邊的椅子,向那鏡子砸去。那鏡子嘩啦啦碎了一地,連同鏡子的自己。那玻璃的碎渣擦過他的手背,劃出了一道血痕。
他走出房間。迎面碰上Susan,她是他家的傭人,華裔,三十多歲的年紀,乾淨爽利,已經在他家服務了兩年。
Susan恭恭敬敬:“先生?您醒了,我去準備早餐。”
方毅揉了一下額角說道:“這門是誰開的?”
Susan還想著昨夜的他的失常,當下小心翼翼說道:“是您要求打開的。小方先生拿了鑰匙。”
方毅頓住腳步,擰眉說道:“方弘?他呢?”
Susan說道:“回學校了。”
方毅又說道:“這裡的花是誰準備的?”
Susan只覺得他的面沉如水,委實猜不透他的心思,只實話實說:“我和王嫂交接的時候,這個她專門囑咐我的。”王嫂是一直是他們方家服務的工人,兩年前退休,現在已經頤養天年。
他愈加煩躁,指著那門口說道:“把這門封了,以後誰都不準打開。”
Susan答應著,離開了。他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間,手扶在門上,一動不動,他覺得自己是真的喝多了,才闖進那房間去,那是埋在心底的一個禁忌,卻被他自己撕去了封印,往事如潮水一樣湧來,讓他看見自己最恐懼的內心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