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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高一的第一個星期六,兒子從學校回來過週末。
  第一次住宿舍,過集體生活,少了我這個媽在後面嘮叨,他諸事自己做主,是肉眼可見的開心與興奮。
  他羞羞答答地提出想玩會兒網遊。
  他爸一臉遺憾:
  “我也想跟你組隊,可是你媽不會同意的。”
  說著,朝我努了努嘴。
  呵,又把我當槍使。
  “別別別,我沒有不同意。”
  我擺擺手,連忙表態,只補充一句:
  “玩遊戲可以,但注意時間,視力要保護好。”
  這父子倆又震驚了。
  上一世,我最最反對的就是兒子玩手遊,即浪費時間,又損害視力。
  可偏偏林志軍帶孩子的方式只有一種——玩手遊。
  為了這件事,我沒少跟他吵架,以至於後來他直接撂挑子不幹了。
  他還挺委屈的,兩手一攤:
  “你讓我帶娃,我帶了,你又嫌不好,那你讓我怎麼辦?”
  我不想跟他吵,只能儘量不讓他單獨帶孩子。
  兒子放假在家,學習之餘,我總會絞盡腦汁,安排各種有趣又有益的戶外活動,讓他動起來。既能放鬆眼睛,保護視力,又能增強體能,拓寬視野。
  所以,兒子一直到高考結束,兩隻眼睛都是5.0,體能也好,才會順利錄取某985軍校,前途一片光明。
  可這一切,卻成了他口中的體罰。
  我帶他去體驗插秧,是體罰。
  體驗割稻,也是體罰。
  體驗消防員的一天,更是體罰。
  他怎麼不想想,他的每一次“體罰”,我都陪在他身邊。無論是日曬還是雨淋,媽媽都一直在,是既費錢又費媽。
  還得不到孩子的理解。
  那既然如此,就大家都輕鬆點吧!
  看著他父子倆激情組隊,我知道這一玩估計一下午。
  我抑制住想要出言提醒的衝動,
  畢竟我已經給自己定了個規矩:任何看不慣的事情,我只提醒一遍,盡到我做母親的責任。
  再多,就要介入他人的因果了。
  我可不能再重蹈覆轍。
  關上門,我出發去上課。
  我上的是託福課。
  我跟林志軍說最近工作會比較忙,其實是要備考託福。
  我從剛畢業就在一家外企上班,乾的是銷售。
  憑藉良好的英語口語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我很快就成了當年度的銷冠。
  後來我結了婚,特別是又有了林遠航,為了能更好的照顧家庭,我選擇從銷售的崗位上下來,申請轉崗去做了後勤工作。
  雖然工作時間是穩定了,但收入直接腰斬,而且也沒有什麼上升的空間。
  當時,我的經理鄭英俊就特別惋惜,勸我說女人不能放棄自己的事業,否則總有一天要後悔。
  只可惜,我那時一味沉浸在初為人母的巨大喜悅中,根本聽不進別人的話。滿腦子想的都是如何去做個100分的好媽媽,如何把我懷抱裡這個小小人兒培養成國家的參天棟樑。
  卻忘了,我自己也才剛剛25歲,這天寬地闊,還有很多除了當母親之外的體驗需要我去感受。
  還好,一切還不算太晚。
  我報的是託福105分保過班。
  來報班的那天,課程銷售給我介紹了一大通他們的師資多麼多麼強大,又問我小孩今年多大了,是準備高中出國,還是大學出國。
  我說,我是來給自己報名的。
  銷售小姐姐微微一愣,委婉地告訴我,三十歲以上的成人來考託福的也不是沒有,只是記憶力反應力各方面要比年輕人差一些。
  言下之意我明白,我這個年紀很難考到105分。
  如果一直考不到,他們就得一直給我培訓。
  做生意麼,總是怕賠。
  我說,我報保過班只是看重師資,不會賴在你們機構不走,留給我的時間只有三個月。
  三個月內,考不出理想的託福成績,連競爭公司外派機會的資格都沒有。
  銷售這才跟我簽了合同。
  於是,我從上一世奔波於公司家出租屋轉變為這一世的公司家英語培訓機構這三點一線的生活。
  每天除了工作吃飯和睡覺,其他時間幾乎全在苦練英語。
  沒辦法,15年幾乎碰都不碰,一時間想要重新撿起來,不是那麼容易。我必須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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