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一起开始,出于对沈娜的爱,所有的家务都是我一人承包。
别说洗衣做饭,她连一壶开水都没有烧过。
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就连水果的皮和籽,我都会一一挑拣干净,再给她端过去。
可是这样的珍重,却换不来一颗知感恩的真心。
反倒被沈娜踩在脚下狠狠践踏。
我走在脏污的地板上,一个晃神,踩中了某个软软的东西。
低头一看,竟然是一个用过的安全套!几滴白色不明液体黏在我的鞋子上,刺目又污浊。
我头皮发麻,冲去水池旁发疯一般擦拭干净。
这里曾是我以为的爱的归宿。
从选址,到每一个细节的装修,都充满了我的心血。
可现在,只要想到沈娜曾生活在这里,每一次呼吸,都让我觉得无比恶心。
飞快走向书房,这一次我一刻也没有停留。
书房里有我母亲生前为我手打的羊毛背心,那是她留给我最后的遗物。
可当我打开书房的门,本该挂着背心的椅背却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一瞬间,我仿佛被雷电击中,大脑一片空白。
几乎是疯了一样地冲了进去,翻遍了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可是哪里都没有!一口气提起来憋在胸口,我的哮喘病突然犯了。
明明已经快五年没有发作过,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来不及多想,我跪在地上,挣扎着去抽屉找药瓶。
一顿翻箱倒柜,好不容易摸索到了一瓶药。
就在我要拧开药瓶的时候,一只高跟鞋狠狠踩在了我的手腕上。
剧痛袭来,我手一颤,药瓶滚落在了地上。
“呵,陈建民,刚刚不是还很神气吗,现在是怎么了?”沈娜居高临下看着我,嘴角勾着不屑的笑容。
在她身边,是同样轻蔑看着我的林安辰。
当着我的面,他的手就搭在沈娜的腰上,挑衅般朝我挑挑眉毛。
“找什么东西呢?不会是这个吧?”他用皮鞋尖踩了一下我的药瓶,然后一脚踹飞。
随着一声狗叫,一只金毛窜出来,叼起药瓶跑了出去。
这只狗的身上穿的衣服,赫然是我那件藏蓝色的背心改的!见我的双眼通红,满是痛楚,沈娜笑了。
“你那破衣服天天当个宝一样,我要你丢了你总舍不得,像什么样子?”“拿来给狗狗做身衣服也算是物尽其用了,不用谢我哦。”
我总算知道我的哮喘为什么会突然发作了。
在我离家期间,她就放任这条狗在家里肆意奔跑,到处留下了狗毛!甚至还拿我母亲的遗物,给狗做衣服!盛怒之下,我手脚抽搐,浑身颤抖。
林安辰阴阳怪气道:“娜娜,他看起来好可怜啊,不会死了吧?”“哪那么容易死了,就是跟我装呢。”
沈娜不屑一笑,转身亲昵挽着林安辰的胳膊:“别管他,我们去酒吧接着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