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放假回家,家裡多了兩個人。
離家出走十多年的媽媽李楠回來了。
身邊還有一個十多歲胖乎乎的小男孩。
「小欣,這是你的弟弟。
」
「他也是你爸爸唯一的兒子。
」
「趕緊把你名下那套房子,送給你弟弟。
」
說實話,我對媽媽這個人的印象已經很模糊了。
五歲那年,媽媽嫌棄我爸家裡窮,捲走家裡所有的錢,離家出走。
一走十幾年,再見到就是現在。
「小欣,還傻愣著幹嘛?你這孩子都長這麼大了,還跟小時候一樣沒有眼力見。
」
「你弟是個男孩,以後肯定需要房子的。
你爸也真是傻,賺錢買了房子寫你一個丫頭名字幹什麼?趕緊把證件房產證都拿上,我們去辦理手續。
」
我媽來拉我的手。
我總算反應過來,這個消失十多年突然出現的媽媽,不是來看望我的,是來搶房子的。
真是可笑。
我爸辛苦工作十多年,一個人拉扯我長大。
在城裡買了一套房子送給我。
現在還在國外最辛苦的地方駐紮。
李楠消失這麼多年突然出現,憑藉空口白牙隨便說兩句,就想要走我爸送給我的房子。
我甩開她。
「那是我的房子,跟你們有什麼關係?」
「還有,這裡是我家,請你們出去!」
李楠一愣,叉腰發火:「趙欣欣,你這是翅膀硬了?怎麼敢這麼跟你媽說話?」
「什麼你家我家的,我跟你爸又沒有離婚。
鄉下這房子有我的份,城裡的小洋房也是我的!」
我氣得噎住。
她確實沒有跟我爸扯離婚證。
那是因為當年李楠直接捲走家裡的錢,連值錢的電視機洗衣機都給賣了。
趁著我爸不在家的時候,揚長而去。
那年我才五歲。
聽到動靜跑出來,哭著抱住李楠的大腿,喊叫著「媽媽不要走」。
可李楠毫不客氣地踹開我。
「死丫頭,我怎麼可能跟著你們一起過這種苦日子!」
我追著驢車跑,人小腿短,吃了一路灰,摔了好幾次跟頭。
等我爸下班回來的時候,看到的是家徒四壁的家,和頭破血流的女兒。
李楠走得太突然。
沒有證件,也辦不了離婚手續,他們確實還沒有離婚。
只是不知道李楠怎麼好意思提起當年的事情的。
「我說錯了嗎?」
李楠振振有詞:「你媽我這些年也去過不少地方,有見識。
沒離婚,你爸掙的每一分都有我的份。
」
「趕緊的,房產證呢,拿出來!」
身後小胖子也探出頭:「哦,有新房子住嘍!」
我忍無可忍。
「絕無可能,那是我爸給我買的房子。
你們算什麼東西?」
「啪。
」
李楠抬起手就是一巴掌。
「小兔崽子,趙傑怎麼教你的,讓你這麼跟大人說話!」
還好意思提我爸。
我爸趙傑這麼多年一個人又當爹又當媽,從不在我面前說李楠一個「不」字。
小時候我因為沒有媽媽被學校小朋友欺負,他總說我媽是出去掙錢了,不是故意拋下我的。
我只覺得可笑,這一巴掌,算是打破了我腦子裡的所有對媽媽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