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聽見他和外面的各種女人傳出花邊緋聞。
那些女人大抵都是煙花風塵之流,出身都不怎麼好,卻都有逆天改命的野心。
裴宥之覺得,這樣的女人是被世道埋沒了的可憐人。
他喜歡看她們眼中貓一樣狡黠又不甘平凡的神色。
趙婉秋那件事過了三天,裴宥之叫了兩家父母來做見證。
“成婚三年,鍾璃一直無所出,且善妒非常,竟出手打人,實在沒有當家主母的氣度,已符合‘七出’的條件”
裴宥之慵懶地抽著煙,歷數我的“罪狀”。
“今天,倘若鍾璃同意我將趙婉秋接進裴家,再給她客客氣氣賠個不是,我就既往不咎。
以後趙婉秋生的孩子,養在鍾璃名下便是。”
“若是我不願呢?”我朗聲問道。
“若是不願,我只能跟你離婚了。”
裴宥之攤手,一臉無所謂。
裴家和我們家是世交,但裴司令有軍階,我父親只是個商人,故而我們鍾家待裴家從來都客氣。
因此,林氏料定了我捨不得裴宥之——畢竟我對他一見鍾情根本不是秘密,何況裴家可是人人想要攀附的大樹。
我看看我父母,他們只是端坐飲茶,裝作充耳不聞。
但我心下知道,我父母是最開明不過的人了。
縱使我離婚,總還有個去處。
於是,我微微一笑:“好,那就離婚吧,今天就寫離婚書。”
離婚書到手,我搬出了裴家。
臨走時,裴宥之彷彿還覺得不可思議似的,告誡我:
“鍾璃,你可莫要後悔!這裴夫人的位置,有的是人惦記!”
我只當沒聽見,徑直上了車。
車行至拐彎處,我方才落淚,哭得肝腸寸斷。
裴宥之是我十六歲就愛上的人,我把他放在心尖上唸了五年。
那是大年初一,我上街看花燈。
有一群青幫的小嘍囉圍住了我們的車,大抵是因為之前青幫同我們鍾家的生意紛爭而故意為之。
當時,車裡只有我和兩個傭人,還有一名司機,均手無縛雞之力。
而青幫的人個個手持棍棒,一臉獰笑,我們的車寸步難行。
就在眼看嘍囉就要打開車門將我擄去時,突然“砰砰砰”響起三聲槍鳴。
十八歲剛回國的裴宥之丰神俊秀,騎著一匹黑色高頭大馬,帶著十幾個士兵,就這樣從天而降。
“光天化日欺負一個弱女子,都不想活了!”
青幫的人嚇得屁滾尿流,而我卻再難忘卻裴宥之。
後來,裴司令和我父親一拍即合,許了我們的婚事。
大婚之夜,我激動的心都要從胸膛裡跳出來,反覆對鏡看自己頭戴白紗的模樣,想象裴宥之見到我該有多麼驚豔。
可是現實潑了我一身冷水,婚禮當日的裴宥之一個笑容都未曾給我。
進入洞房後更是冷若冰霜:“要不是我怕父親氣出好歹,斷然不會和一個未曾見過的女人成親!從今天起,你我各不相干,你就一輩子揹著裴夫人的名號孤獨終老吧!”
孤獨終老,好惡毒的詛咒。
想到這裡,我拭去臉上的淚痕。
往後的日子再苦,恐怕也不會比這一刻更苦了。